Re: [轉錄] CHANGE-兒科醫生
我想提出以下論點
1.政府保障國民醫療的權利<--->醫師名額總額管制
就是因為生命很重要
所以需要優秀人才投入
醫師名額總額管制大前提下其實是正確的
不要相信開放名額自由競爭這種事
就是因為人命寶貴
所以不容許任何的實驗
如果醫師過剩 使醫師收入下降
導致優秀人才無法投入
並非全體國民之福
2.政府保障國民醫療的權利<--->全民健保的實施
全民健保並不是不對
只是制度要改革 目前一位醫師平均照顧634位民眾
其實已經足夠 主治醫師並不缺
缺的是住院醫師 醫院缺乏照顧病人的人力
所以才會有過度勞累的情形
但是為什麼會缺乏照顧病人的人力呢??
因為台灣健保太過廉價 什麼都保
導致民眾逛醫學中心如家常便飯
明明只是輕症也要住院 甚至住之後就把醫院當安養院賴著不走
又因為總額實施 醫界為了分食大餅
醫院愈蓋愈大 醫學中心一間一間開
這種畸形的生態確實需要改革
唯有適當提高就醫與住院門檻
政府只保重症不保輕症 輕症要住院可以 但請你負擔一定比例的自費額
如此則可降低住院人次 降低就醫人數
既可以降低醫師負擔 又可以保障醫師收入
民眾真正需要醫療照顧時也不至匱乏
這才是兩全其美之道
3.民眾需要醫療照顧這一點不能無限上綱
現在的健保滿意度確實是建立在醫界的痛苦上
這種什麼都保的制度只是討好民眾的鄉愿做法
總有一天反作用力會回到民眾身上
一味的用總額掐醫界咽喉
無視於醫療成本增加的事實
且政府有教育民眾醫療本身即是風險的義務
而不是只想把責任推給醫界
如此只會讓更多想走四大科的熱血醫界生力軍出走
每次看到自己工作的醫院像菜市場
心裡面就覺得很難過
我們的健保把民眾寵成什麼樣
醫學中心是這樣看的嗎??
醫院是這樣逛的嗎??
我只想說 應該適時的增加民眾就醫的門檻
既然現在醫療已經走向商業型態
民眾就不能只想繳少少的錢 妄想得到很好的品質
得不到還要來告醫生
總不能生病時就一直嚷著說醫療不能商業化
"醫療是我的基本人權,所以不能貴,這樣我不能看病"
沒醫好就把商業行為搬出來
吵說我有繳錢耶 你怎麼沒把我醫好甚至還... 我要告你
這是什麼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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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31.134.240
※ 編輯: happymartin 來自: 61.31.134.240 (07/03 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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