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公務人員財產來源不明罪

看板Policy作者 (風之過客)時間16年前 (2008/04/21 19:16), 編輯推噓3(300)
留言3則, 1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3/5 (看更多)
※ 引述《CM1350619 (我閉上眼睛看世界)》之銘言: : 實行公務人員財產來源不明罪的國家 : 比較為人所知的應該就是香港及新加坡 : 此法有許多特別之處 : 其為有罪推定且舉證責任在被告身上 : 現若檢察官發現某公務員有不明來源財產增加即可起訴 : 而被告必須證明此財產之來源為合法 : 否則即為有罪 : 在我個人覺得此法很不錯 : 尤其是將舉證責任交給被告 : 希望立法院可以推動此法案 : 雖然似乎是以較高標準的方式看待公務人員... : 不知道大家對此法有什麼想法呢? 行政,立法,司法 這是一個民主國家政治制度的基石 倘若本身政治人物行為本身就有問題 那政治力玩一玩根本也不會有什麼事 除非是政治鬥爭失敗或其他虛無的事件 奕或是更高層授意查辦,倘若更高層本身就有問題? 就算高層要推也是要靠整個制度下去運作 但當制度裡面的人本身就不清楚就不會玩嗎? 到頭來這條法律可能變成政治鬥爭的產物 ... 精華區某一討論串有.....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2.5.197

04/21 22:24, , 1F
如果能「公開」也許能讓這個組織防弊,但還沒有定罪就公開
04/21 22:24, 1F

04/21 22:24, , 2F
等於是黑涵的幫兇 會讓也許是清白的人無端受到謠言中傷
04/21 22:24, 2F

04/21 22:25, , 3F
我覺得運作起來不會太理想...
04/21 22:25, 3F
文章代碼(AID): #1837UGbL (Policy)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837UGbL (Polic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