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兩個字,倒過來意思相反的詞?
一般說的因果律是指: 「因」在任何坐標中一定要在「果」之前發生
所以如果二事件的先後順序會因為坐標不同而相反的話,二事件不可能具有因果關係
根據狹義相對論:
當二事件的時間差和距離的關係為 Δx^2 - c^2Δt^2 ≦ 0 時
二事件發生的順序在任意慣性坐標中都會是一樣的
當二事件的時間差和距離的關係為 Δx^2 - c^2Δt^2 > 0 時
二事件發生的順序就可能因坐標的變換而不同
所以有因果關係的二事件之間的關係必屬於前者
這才是相對論所提到的因果律
然而這個問題中
A 發出 「我」 和 A 發出 「愛」
B 收到 「我」 和 B 收到 「愛」
C 收到 「我」 和 C 收到 「愛」
是毫無關連的事件
三個的順序本來就可以不一樣
根本就不存在違不違反因果律的問題…
※ 引述《SplitField (FDTDsoul)》之銘言:
: ※ 引述《mantour (朱子)》之銘言:
: : 聲波發出的順序和收到的順序本來就沒有直接的關係
: : 在此例中,
: : 二坐標觀察到聲波發出的順序都是 我 、 愛 、 你
: : 二坐標觀察到聲波收到的順序都是 你 、 愛 、 我
: : 並無不一致的地方
: : 也就是說 小明說的是「我愛你」 而小英聽到的是 「你愛我」
: : 但在小明的知道小英聽到的會是「你愛我」,而小英也知道小明說的其實是「我愛你」
: : 二人不會有認知不一致之處
: 這又扯出另一個問題,難道認知的一致性就叫做因果律?
: 你的論點把實驗修改一下就變不嚴謹了
: 如果加一個觀測者 C
: 他在小明的後面一些距離 跟著他跑 那他就可以聽到 我愛你 這個順序了
: 其實這題目設計的很不好 會做更多錯誤的方向引導
: 核心問題只有一個 什麼叫做因果律
: 兩個定義問題
: 1.怎樣的一致性才是必要的?
: 2.順序的定義是完備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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