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何以"必須"用複數來表示振幅?
※ 引述《SophieFluid.bbs@ptt.cc (洋為中用)》之銘言:
> 我記得上個世紀好些量力大師(ex. Feynmann)似乎都有個感想,
> 「我們知道量子世界可以是按照目前所知的方程式運作的,而且這些
> 方程式計算結果與實驗相比准極了,但就是不知為何它何以如此運作。」
> 我覺得「何以波函數是複數」的這個問題似乎是在觸及那些大師都無法
> 理解的部分。何妨把Schrodinger Eqn當成這個時代所知道的一種
> natural law,儘管按照已知規則去用便是。「何以如此」這個問題,只能
> 留待更基礎的law被發現後,才能加以證明進而瞭解吧。
http://www.ias.ac.in/currsci/feb102005/415.pdf
The Unreasonable Effectiveness of Mathematics in the Natural Sciences
有興趣的話,可以看一下上面的文章,它並沒有對為什麼波函數是複數提出解
答,但可以讓人知道那是個什麼程度的問題。
另外,留待更基礎的定律?人們連為什麼長度可以用實數來表示都有問題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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