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何以"必須"用複數來表示振幅?
我記得上個世紀好些量力大師(ex. Feynmann)似乎都有個感想,
「我們知道量子世界可以是按照目前所知的方程式運作的,而且這些
方程式計算結果與實驗相比准極了,但就是不知為何它何以如此運作。」
我覺得「何以波函數是複數」的這個問題似乎是在觸及那些大師都無法
理解的部分。何妨把Schrodinger Eqn當成這個時代所知道的一種
natural law,儘管按照已知規則去用便是。「何以如此」這個問題,只能
留待更基礎的law被發現後,才能加以證明進而瞭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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