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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問題] 這有違反選擇權原理嗎?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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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讚. sasa現在可以主張. 他的錢只能下到第22筆. 第23筆已經超限. 所以kgi應該還要返還109750. 讚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184.41.183. 回一下D大 基本上去法院根本不用去主張這些東西. 因為在期貨商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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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了這麼多, 其實大家對發生什麼事都很清楚. 我覺得只有在一個地方的認定不同. 那就是, "帳戶餘額是否不應該出現負數" 上面. I大的說法:. 以理論來說, 不應該出現買方損失 > 買方保證金的狀況. 所以仲介商不應該丟出這筆委託單 (以漲停價做委託). 仲介商最多只能以該戶目前餘額來轉送委託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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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限制的問題啦..我之前就有回過一篇文說過... 如果當妳的資訊跟沙大一樣的時候..這比交易的確對沙大而言是違反了選擇權理論. 因為『外力因素』也就是苦主不知道的參數被改變了 『主動被借錢』. 只是T大一直腦袋轉不過來..用完整資訊來分析.就這樣卡殼幾天勒. ※ 編輯: klm 來自: 1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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