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關於海大學生事件...

看板NetRumor作者 ( isopycno)時間21年前 (2003/06/20 17:00),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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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buckbug ( )》之銘言: : ※ 引述《alutw ( isopycno)》之銘言: : : 妳既然知道"台灣媒體的專業素質普遍低落" 由(1) : : 那你又基於什麼理由去相信他? : : 即便你相信他 : : 又為何全部相信 : : 多少會打點折扣吧!? : 大家普遍認為媒體的素質不夠 : "有些"報導會有不時誇大或扭曲的情況 : 特別是牽涉到主觀意識的事件時 : 但是不代表觀眾媒體傳播的信息就是簡單的"相信"跟"不相信"的兩種選擇 我也是認為有部分相信和部分不相信的綜合閱聽人存在。 : 這次事件中有些烤肉照片被不當引用 : 妳要嫌他的報導誇大是一回事 妳可以去mediachao版 不只誇大還有錯誤! 來這裡也是正確的。 : 但是抓了保育類是事實, 也才是大家關注的焦點 ^^^^^^^^^^^^^^^^ : 不要混在一起一副好像人家都是在虎濫的樣子 : http://www.ktnp.gov.tw/ 太好笑了.... 我第一次看人自打嘴巴還敢義正嚴辭 =====以下節錄======= 有關「海洋大學學生涉及違法獵捕墾丁國家公園園區之海洋生物乙案」新聞稿 有關海洋大學學生等,涉及違法獵捕墾丁國家公園園區之海洋生物乙案, 業已由當事人於92年5月30日至本處說明整個事件始末; 據瞭解本案張貼於網路上之照片分別是: 91年3月20日拍攝於台北縣澳底漁港、 91年3月29日至4月2日拍攝攝澎湖西嶼 及92年5月3至6日拍攝於墾丁ꄊ拍攝於墾丁海域的照片內物種經本處進行鑑識後, 發現均非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所公告之保育類野生動物, 但海大學生等人於國家公園範圍內違法獵捕並 食用海洋生物確已違反國家公園法第十三條第二項之規定, 本案於5月30日當天經國家公園警察大隊墾丁警察隊詳細詢問當事人圖片出處、 張貼時間、地點、人物資料並製作筆錄後,已依國家公園法開出告發單。 ============================ 一開始我就連墾管處的文章都不相信 果然沒錯! 連墾管處現在都改口了! : : 有人證明那篇報導之錯誤 : : 只是你選擇不相信吧 : 錯誤的是哪裡? 全錯嗎? : 妳怎麼知道人家相信的批評的是哪個部分? : 我只覺得妳拿報導的誇大部分來否定事實 有部分不相信不就該查證? 我從沒否定她們犯法的事實! 別幫我戴帽子...謝謝 : : 很好!未查證而報導的媒體有責任就對了! : : 我的批評之中所強調的一個重點就是這個! : : 如果你相信 : : 可是你明明知道 "台灣媒體的專業素質普遍低落"----由(1) : : 又憑什麼 100% 相信媒體? : : 那如果你不相信 : : 為什麼不去查證?---------由(2) : : 大部分的人都是懶惰或是與己無關 : : 妳的心態是什麼我不知道也不願意猜測 : : 但是你的說法明顯不合邏輯 : 妳說人家都是百分之百相信,我看不合邏輯的是你 你就是百分百相信啊 不然哪來保育類動物?哈哈哈 : 我倒是百分之百相信那些海大學生犯法 我也是啊,所以呢? : 就公德來看,更是該死 那只是道德問題 該不該死是個人主觀判斷 這部分是各說各話 對你的判斷我沒有意見 : : 你可選擇都相信或都不相信 : : 但是不論你的選擇那一方的說法 : : 妳總是有不相信的部分 : : 那你是不是該去查證一下比較合理呢?-----由(2) : : 照你這麼說 : : 網路上的id只要發言都是信口開河是嗎? : : 那你為什麼選擇相信某ID? : : 為什麼不相信另一相反說法的ID? : : 我必須承認 : : 很多時候 : : 我也沒去查證許多媒體的報導 : : 不過我並不會隨意引用媒體的報導來批評任何事 : : 因為在我心裡對它還是存疑 : : 閣下看不懂譬喻法是嗎? : : 需要我來解釋一下嗎? : : 還是只是斷章取義!? : : 幹了什麼事? : : 你知道完整事實? : : 你所說的"去學習瞭解也不等於愛"沒錯 : : 那些海大學生是一個例子 : : 但是不了解的通常不懂得如何愛 : "通常"="絕對"? 所以我才寫通常啊 有疑義嗎? : : 愛的方法錯了比不愛更糟糕 : : 我不認為插龍蝦把章魚放頭上烤海鮮犯了什麼錯 : 是啊是啊 閣下真有愛心哪 你有欺負過任何生物嗎? 不要說沒有!蟑螂螞蟻蚊子壁虎都算! 每個人都曾犯錯,也將犯錯。 妳個人對道德的要求較高 我沒意見 只是你不要忘了聖經上的故事 和老祖宗的話 : : 吃生魚片海膽干貝魷魚生蠔鮪魚龍蝦魚翅螃蟹等等大有人在 : 有其他人錯,所以那些學生是對的? : 濫比喻.. 你的話不夠精確 就事件而言她們有犯罪 不過 抓章魚等等 我認為並沒有錯 這部分也是牽涉道德 各人由主觀判斷 你認為有錯 我沒意見 : : 錯的是採珊瑚和國家公園內捕獵 : : 但是他們已經付出代價 : 你指的是什麼? 自己去查 : : 有心人士無須來此再次鞭屍 : 不能鞭嗎? : 為什麼鞭的就是有心人士? 你覺得人家是安什麼心就直說啊? 可以鞭 請去恨版 有心人士安什麼心我不知道但不一而足 我沒義務去猜測 : : 還有..可以請你下次發文時把海大學生改成 "那些海大學生" 嗎? : : 不然容易產生指涉全體海大學生的誤解...謝謝 : : 這一段我的意思是說 : : 要提海洋就先去懂它 : : 懂多懂少一回事 : : 可是就有人完全不懂卻愛把海洋掛在口邊 : : 這就是 "穿上國王的新衣在路上大放闕詞" : : 是一種可笑的行為 : : 我不知道你提殺人罪什麼的是什麼意思? : : 如果想鞭屍請去恨板... : : 那裡很多妳的同好.. : : 由(3) : : 我為什麼要相信本板文章? : : 妳的邏輯錯誤太多 : : 乍看之下似乎言之有理 : : 不過卻經不起檢驗 : : 妳的說法正確 : : 但是 : : 我是針對單一事件來發表意見 : : 即使媒體價值在我眼裡只剩下傳播功能....... : : 並沒有全盤否定媒體價值 : : 不用扯那麼遠 : 扯的遠的是誰啊? 本來是我 我有發現 並修改文章承認與道歉 現在是她 所以你的意思是什麼?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140.122.144.91 ※ 編輯: alutw 來自: 140.122.144.144 (06/20 1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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