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回應nagy同學的問題 1號馬仲豪

看板NTUGSA作者 (找一個新開始 N)時間14年前 (2010/05/26 03:10), 編輯推噓5(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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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nagy同學礙於身份 無法在這時間回應 不過我想過了今天應該也不會有人看XD 那我就順便一下 偷渡我的看法 哈 : 我不認為翻譯叫做有互動,我們不是BESTA字典真人語音。 : 還有我喜歡一氣呵成的文章,也方便讀者,造成不便請見諒。 : 分化一詞我是針對第一篇提問,以及第二篇你的追問, : 所以可能造成你以為那是我的論述,抱歉之餘,也希望聽到何為分化? 我想所謂的分化應該是來自於仲豪學長的某些言論 當然 我下面只節錄片段 希望沒有太斷章取義:) 1. 學生會與研協會同為校級學生自治團體,大家對於學校的各項 議題愈關心,我們才越有力量爭取福利。更重要的,經由校務會 議會前會的討論,彼此取得共識,讓砲口一致對外。研協會近幾 屆的運作狀況就我們的了解,與學生會並沒有非常緊密的合作。 校方面對這兩個組織時,很自然的化約為研協代表全體研究生, 學生會則是以大學部為主的自治組織。 2.談到研協會與學生會的合作關係,有太多同學連研協是什麼都不了解, 更讓我構思政見時困難重重,仲朋學長談到與學生會之間的互動良好, 但我想其實是在宣傳上的成效有限, 導致身旁的同學們不清楚研協其實可以為我們做更多, 就如同我的政見談到的,與學生會的良性合作,將會是最適宜的方式。 3.接下來這點我必須強硬: 你說我的論點為幫學校說明"研協代表研究生,學生會代表大學部"。 這句話我只是闡述校方之誤解,這樣的結論是否流於偏頗? 我也沒有指控現任會長不願意與學生會合作, 我只問願不願意,即使不願意,也沒有對錯。 我想表明在這種行政體系對我們誤解的氛圍下, 身為校內自治團體的我們應該合作, 甚至不只是學生會,更包括社團、系(所)學會,不是嗎? 看起來候選人強硬作風確實讓人印象深刻 前提是 如果這些學生自治組織之間的溝通平台並未檯面化的情況下 且仲豪學長並未知曉的話 才有強硬一論 但仲豪學長身為國發所學生會會長 我想學生自治的會也開過幾遭? 是沒有溝通管道還是仲豪學長並未積極去找尋溝通管道 我不想用揣測的 但是在研協會長也出面否認的情況下 是否仲豪學長必須要承認 在參選前 甚至在參選的期間 這方面的功課並沒有做到足夠的程度 因為一方面說 研協會近幾屆的運作狀況就我們的了解,與學生會並沒有非常緊密的合作。 注意歐 才說就我們的了解 另外一方面 當面對質疑時 怎麼突然就不了解了 甚至轉而展現強硬的態度 如同我在我前一篇文裡所述 在這裡我也想同學長學習 做個強硬的闡明 學生代表不是辦家家酒 可以用時間來換取學習的空間 我只想問 "學長 你準備好了嗎?" 這跟空口說白話不一樣 說準備好了 跟做出來的行為準備好 我想在程度上有一定的落差 希望你說出口前 能停下來 再好好想一想 是不是 真的 準備好了 ? : ”做準備”這件事情我完全贊同你的論點, : 但是曾經投身公共事務者應該都有個感慨, : 我們處在一個資訊不對稱之門檻, 公民自治其實有一個大家常常忽略的重要前提 那就是公民對於參予的公共空間議題必須要能具有辯證能力 何謂辯證 我想我就不在學長面前班門弄斧 留給學長教育大家 但是要具備辯證能力 就必須要去搜尋可供分析的資料 今天其實資料俱在 只是公民要付出多少努力 去認知這些其實跟自身相關聯 : ”做好準備”的定義容易在這裡失焦。 : 我剛剛看了一下兩人的政見, : 並未提到文院大樓等類似字眼,不知道你想舉例哪部分? 在這nagy同學應該是就仲豪學長在文章裡的這個段落 做出延伸 1.校規小組隸屬於校發會,但是校規小組的"建議"在校發會卻有一定影響力, 據我所知現任學生會正在爭取校規小組的席次, 為的就是希望能夠在公共空間之規畫多一份來自學生的力量。 再看一次 這裡的文眼應該是"據我所知" (誤 還好人最可貴的 就是記取教訓 有上次的經驗 讓我們體認到 知覺系統是具有其侷限性 仲豪學長在前面談到"加設運動場地時" 曾提到一件事 避免仲豪學長貴人忘事 所以我先引用仲豪學長的話 再進行論述 1.我就針對這個問題積極奔走,在團隊共同努力向學務處大力爭取與討論後,校方已經明 確表示將在下次的校規小組會議正式提案水源或長興校區興建運動場域的計畫。 事實上 網路上都有校規小組的會議紀錄 請看我找到的紀錄 http://homepage.ntu.edu.tw/~cpo/committee/98/98_04.pdf 僅節錄 金光裕建築師事務所 李明遠建築師所述第四點: 四、水源校區規劃之體育設施,考量校總區既有體育設施以及堤防外球場,為避 免性質相近,設施重覆,且鼓勵多使用河濱公園現有設施。本校區體育設施 規劃為簡易設施型態,建立與校總區及河濱公園良好的連結互動。 請問仲豪學長的團隊 名字叫做 "金光裕建築師事務所"? 如果是的話 我謹獻上十分的歉意 那麼何謂 在團隊共同努力向學務處大力爭取與討論後? 事實上 這個會議紀錄的時間是 10/21/2009 幾乎是半年前的消息^^ 校規小組這個"片語" 我也會說 但是究竟校規小組開些什麼會 做些什麼決策? : 若情緒性字眼加諸在問題裡面, : 可能就會誤導讀者針對議題之討論(你單純質疑政見之目的); : 這是我就讀台南縣五王國民小學,參加好兒童讀書會所學到的禮貌, : 共勉之。 謝謝 我沒有你這麼好禮貌 我盡力維持 但是做不好的部份 請海涵 ^^ 共勉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0.157.203 ※ 編輯: namtar 來自: 61.20.157.203 (05/26 03:30)

05/26 10:50, , 1F
請你詳細看過nagy的原文再來推導你所謂的分化一詞
05/26 10:50, 1F

05/26 14:21, , 2F
我們今天過後繼續討論~
05/26 14:21, 2F

05/26 14:24, , 3F
如果你的身分是,那我想也沒繼續下去之必要,不是嗎?
05/26 14:24, 3F

05/26 14:30, , 4F
我是自己判斷下來的,形式上既沒有,實質上亦是個人行為。
05/26 14:30, 4F

05/26 14:31, , 5F
既是個人行為判斷下的文章,我有責任來說清楚我的推導過程
05/26 14:31, 5F

05/26 14:33, , 6F
OK,到時候請你告訴我你的說明,謝謝
05/26 14:33, 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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