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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校園] 台大工會對失業與減薪疑慮之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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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勞健保與所得稅的問題回答大家的疑問:. 勞保篇. 一般勞保兼職所得,按照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的定義. http://www.bli.gov.tw/sub.aspx?a=zuVFOXiCG9M%3D. 二、部分工時勞工保險被保險人之薪資報酬未達基本工資者,其月投保. 薪資分11,100元(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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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慣例要再次感謝smartken同學的回應,其次也看到了whiteoath同學、Riyuberg同學與wego5566同學(這ID很有趣)等人充滿煙硝味的論戰。不過正所謂內行看門道,外行看熱鬧,雖然我比較笨而且不懂法律,不過也是覺得彼此間的攻防相當精彩。不過也希望諸位除了在維持爭戰的火力外,也不忘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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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上面打得太亂 這邊重新打一些問題 回應一下薇閣56兄. 勞動契約的解釋一般是用 是否具有人格上的從屬性 以及經濟上的從屬性等來判斷. 不是用勞基法的勞工也可以解釋有勞動契約存在. 而勞動契約之成立,以當事人之間有合意即可,不拘泥於實際上書面之名稱. 應探求當事人真意 否則我開間公司 每個人職稱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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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提供起手式。. 我也來說結論:你的論理撇除錯誤之處的話,就相當合於邏輯,. 可是在前提都已經偷渡結論的情況下實在沒什麼困難。. 你們對於勞基法的解釋態度,就是希望能像你們所想的一樣進行協商等等,. 但是你們一路下來講了受指揮監督、對價性,. 就是沒解釋為什麼助學金跟負擔的工作是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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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電資學院的學生. 不好意思我對法律不是很懂,但是對數字稍微熟一點. 首先先理解到助學金目前的本質是全校各系所爭搶同一塊大餅. 而我也同時假設助學金變成工資是可以合法的 (雖然現在有些討論). 我想根據研協提出的修法草案請教幾個問題:. 1. 在修法草案的第四條內. 提到應該依照以下原則分配各系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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