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校園] 今日臨時與常設校務會議

看板NTU作者 (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時間6年前 (2018/03/25 17:15), 6年前編輯推噓14(5743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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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700 (JP)》之銘言: : 我們先拋開校務會議能否推翻遴選結果這個問題, : 今天召開校務會議最主要的目的是什麼? : 是要確認「校長遴選結果應認定因瑕疵而無效」。 你的邏輯真糟糕,校務會議若無權去推翻遴選會議結果 那麼校務會議去確認遴選結果無效就像是 立法院無權去推翻法院判決 但是今天立法院召開臨時會去"確認"某某判決應認定因瑕疵而無效 再來無論是兼職/抄襲都各有其認定程序跟處理單位 但是這跟已完成的校長遴選程序都無關 再來唯一有關的是候選人跟遴選委員間有關的獨立董事與董事關係 一、身分揭露 1. 獨立董事為證券交易法中應揭露事項已公開於公開網站 又其任職已向台大申報核准為台大所知悉 2.綜觀遴選辦法並無要求董事身分為必要揭露事項,縱使認漏未揭露 依法規並無任何違反之法效果 二、利益迴避 1.獨立董事與董事不在遴選辦法中的利益迴避限制:師生、親屬關係 2.委員因偏頗"具體事實"而有影響遴選,光靠都是獨立董事與董事 身分關係並不會構成該款,若光身分即已構成那麼就應該如1明列 而非再加上具體事實之限制 其次縱屬違反利益迴避根據法規必須由"其他候選人"提出 "遴選委員會"方得處理 最後縱使認為違反利益迴避其效果在"解除"委員資格 有所影響也僅蔡明興委員的遴選委員資格 並不當然構成遴選無效、亦不構成候選人失格 綜前既然遴選委員會在獨立董事董事爭議被提出後再次開會 無其他候選人提出檢舉,那麼此一爭議即應告確定. : → t700: 好,我心證的理由是物理系系主任先以「遴選委員會未公布選舉 03/25 03:34 : → t700: 結果,因此不宜討論選舉過程」為由,在臨時校務會議擱置了 03/25 03:34 : → t700: 五件提案;在常設會議時,官俊榮教授卻想提出「確認選舉結果 03/25 03:34 : → t700: ,請教育部盡快聘任」的案子,我完全無法接受 03/25 03:34 確認選舉結果有兩種意義 1.是確認選舉委員會送出來的結果為何 2.是確認選舉委員會送出來的結果有效 ==> 1.僅是事實的確定 校務會議當然可以為之 2.則超出校務會議權限 如果是2你要杯葛當然有理啊,校務會議又不是遴選會的太上機關 最後據報導該教授的提案尚包含: 調查政治力介入校長選舉及校園自主方案 不知道杯葛的理由為何不是要討論程序正義? 成立調查小組調查是否有藍綠或政治介入不好嗎? 推出校園自主方案不好嗎? : 不要把我杯葛理由跟其他東西扯在一起 : 這就像是我不爽陳菊選上 : 但我也不會沒事要求他不能上任嘛 : 但是KMT一定會找盡各種理由來搞他啊 : 那對方找到的理由有可能是雞毛蒜皮的小事 : 也有可能是真的找到理由 : 今天就是民進黨的打手們找到令人信服的理由嘛(如連結) : 再說我也不是討厭管教授 : 只是覺得據我所知他不看學生權益 : 我又不認識管教授,我的認知會有所侷限我也承認啊 : 所以只能從表面上的行為來判定 : 我也看完政見發表會的影片了 : 最後形成的心證就是這樣 : 但無論如何在廈大的事爆發之前我的內心是掙扎的 : 一方面要維護民主程序 : 另一方面又有私心想讓陳弱水院長當上 : 但後來又多知道了一些事 : 發現其實很多東西根本沒有程序可言 : 像是前一篇文的提案連結 : 另外我討厭的是挺管派教授的兩面態度 : 在童昱文同學提案要求調查時 : 就以未公布結果為由擱置 : 在官俊榮教授提案要求調查時 : 就說應該確認結果 : 甚至整場會議中 : 郭大維校長也是議事規則自助餐 : 坦白說學生代表(至少我認識的)開得真的很累 : 推 t700: 另外根據我看到的資料,我認為管中閔教授有候選人不適格的 03/25 03:36 : → t700: 情形,並非不服選舉結果,只是不想被打成執政黨的打手,才 03/25 03:36 : → t700: 說出我一開始就不支持的事實 03/25 03:36 : 然後證據在此啦,校務會議上都發了我想也沒什麼好不能放的理由 : 八卦版另有一篇廈大shutdown王亞南學院網站的文章 : 如果沒問題幹嘛整個下架?怕人看? : https://goo.gl/F9juVa : 不過我覺得這件事某位教授說得很有道理 : 這件事情已經淪為信者恆信、不信者恆不信的狀況 : 所以代表們也都變成基本教義派了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1.169.12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NTU/M.1521969341.A.602.html

03/25 17:22, 6年前 , 1F
校長遴選委員會跟法院判決一樣嗎?別嚇我了
03/25 17:22, 1F
你管不到的東西你要去推翻他的效果 當然你要去找到一模一樣的東西那就不叫類比了.... ※ 編輯: kaky (61.221.169.122), 03/25/2018 17:29:19

03/25 17:38, 6年前 , 2F
校務會議決議學校都要遵守…某些人就是看準這點才要學
03/25 17:38, 2F

03/25 17:38, 6年前 , 3F
校一直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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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5 17:40, 6年前 , 4F
一樓 基本上校務會議室無可能推翻遴選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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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5 17:41, 6年前 , 5F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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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5 18:22, 6年前 , 6F
03/25 18:22, 6F

03/25 18:24, 6年前 , 7F
樓上卡管連續推噓一次能領多少阿QQ
03/25 18:24, 7F

03/25 18:28, 6年前 , 8F
多篇文空白推噓是不是也可以桶啊 還是要同篇多次才行?
03/25 18:28, 8F

03/25 18:47, 6年前 , 9F
空白噓的到底誰派來的 很明顯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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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5 18:54, 6年前 , 10F
大學最高權力來源是校務會議啊,為什麼這麼多人以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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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5 18:54, 6年前 , 11F
校長遴選委員會是超越一切的存在zzz
03/25 18:54, 11F
大學自治規範法律依據是大學法 校務會議權力來源是大學法不是至高無上的存在... 沒人說遴選委員會是超越一切的存在 倒是不少學代還是教育部以為校務會議是超越一切的存在 不管大學法規定 校長遴選是由 遴選委員會作成送教育部聘任 自訂校務會議可以改變遴選結果因為校務會議是無上的存在XD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H0030001 第 3 條 本法之主管機關為教育部。 第 9 條 新任公立大學校長之產生,應於現任校長任期屆滿十個月前或因故出缺後 二個月內,由學校組成校長遴選委員會,經公開徵求程序遴選出校長後, 由教育部或各該所屬地方政府聘任之。 ..... 第 16 條 校務會議審議下列事項: 一、校務發展計畫及預算。 二、組織規程及各種重要章則。 三、學院、學系、研究所及附設機構之設立、變更與停辦。 四、教務、學生事務、總務、研究及其他校內重要事項。 五、有關教學評鑑辦法之研議。 六、校務會議所設委員會或專案小組決議事項。 七、會議提案及校長提議事項。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H0030037 國立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 第 3 條 遴委會應本獨立自主之精神執行下列任務: 一、決定候選人產生方式。 二、決定遴選程序。 三、審核候選人資格。 四、選定校長人選由學校報教育部聘任。 五、其他有關校長遴選之相關事項。 遴委會應就二人以上之合格候選人審議,始得選定校長人選。

03/25 19:01, 6年前 , 12F
不止這樣喔,連政治系的公法學者都可以推出遴委會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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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5 19:01, 6年前 , 13F
超越行政程序法的存在,完全沒有人可以監督置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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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5 19:01, 6年前 , 14F
好厲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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遴選委員會組織法規上的確沒有直接規定監督機關, 只有大學法的主管機關教育部 我是不之道你說的公法學者是誰是你自己嘛? ※ 編輯: kaky (61.221.169.122), 03/25/2018 19:20:57

03/25 19:10, 6年前 , 15F
那校務會議多數不反對遴選委員會的結果又有什麼問題呢?
03/25 19:10, 15F

03/25 19:11, 6年前 , 16F
校務會議是最高權力「組織」,何不以後由校務會議來選校
03/25 19:11, 16F

03/25 19:11, 6年前 , 17F
長不就好了,權力集中一次解決嘛,搞那麼多分身又無實權
03/25 19:11, 17F

03/25 19:11, 6年前 , 18F
的組織真是浪費大家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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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5 19:14, 6年前 , 19F
我也覺得分五院太冗了 立法設一個台灣事務會議就好
03/25 19:14, 19F

03/25 19:14, 6年前 , 20F
護航的真的笑死人了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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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5 19:17, 6年前 , 21F
XD...遴選委員會本來就不是校務會議所授權的,說校務會議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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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5 19:18, 6年前 , 22F
be quiet還是be quiet就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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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5 19:18, 6年前 , 23F
以推翻遴選委員決議的,要不要去搞清楚遴選辦法啊,連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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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5 19:19, 6年前 , 24F
部次長都說了兩者獨立,而且萬一可以由校務會議決定反而會
03/25 19:19, 24F

03/25 19:20, 6年前 , 25F
有不利的影響,而且是誰說沒有人監督遴選委員的,在遴選委
03/25 19:20, 25F

03/25 19:21, 6年前 , 26F
員作最後投票前,名單早送給校務會議了,要通過校務會議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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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5 19:21, 6年前 , 27F
同意門檻的才可以由遴選會投票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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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5 19:25, 6年前 , 28F
☎你的邏輯也很糟糕, 管不敢出來面對爭議, 光這點就完敗☎
03/25 19:25, 28F

03/25 19:27, 6年前 , 29F
樓上的,你說出這句話就代表你的邏輯有問題誒,不管他要不
03/25 19:27, 29F

03/25 19:28, 6年前 , 30F
要不要出來面對,或是他可不可以沈默,都和校務會議的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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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5 19:28, 6年前 , 31F
完全不相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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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5 19:30, 6年前 , 32F
☎管連開個記者會澄清都不敢了, 校務會議只是烏賊戰法喇☎
03/25 19:30, 32F

03/25 19:32, 6年前 , 33F
SO...不管他開不開記者會澄清,還是和校務會議的爭議無關啊
03/25 19:32, 33F

03/25 19:33, 6年前 , 34F
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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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5 19:35, 6年前 , 35F
☎管開個記者會澄清, 校務會議就不用討論這些爭議, 問題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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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5 19:35, 6年前 , 36F
出在他不敢, 什麼不敢? 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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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195 則推文
還有 10 段內文
03/26 01:10, 6年前 , 232F
我喜歡看人崩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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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6 01:14, 6年前 , 233F
跳針跳成這樣 可不可以讓校長上任讓學校有個門面啊
03/26 01:14, 233F

03/26 01:33, 6年前 , 234F
看到某t的發言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03/26 01:33, 234F

03/26 01:41, 6年前 , 235F
某人也太跳針的吧
03/26 01:41, 235F

03/26 01:52, 6年前 , 236F
某t應該是實質挺管的吧
03/26 01:52, 236F

03/26 02:05, 6年前 , 237F
"如果"有違法 拿一堆不確定的東西來阻礙管上任 知道"耳心"
03/26 02:05, 237F

03/26 02:05, 6年前 , 238F
怎麼寫嗎???
03/26 02:05, 238F

03/26 02:56, 6年前 , 239F
推, 為什麼管要出來面對不是遴選委員會質疑的爭議?潑糞
03/26 02:56, 239F

03/26 02:56, 6年前 , 240F
某樓的邏輯真的有夠慘耶
03/26 02:56, 240F

03/26 03:41, 6年前 , 241F
是呀, 我是挺管的啊, 所以才要笑管笑到他出來開記者會澄清
03/26 03:41, 241F

03/26 03:41, 6年前 , 242F
為止, Wush 真是深知我心, 哈哈哈
03/26 03:41, 242F

03/26 03:47, 6年前 , 243F
推原波
03/26 03:47, 243F

03/26 04:10, 6年前 , 244F
03/26 04:10, 244F

03/26 06:48, 6年前 , 245F
推原po
03/26 06:48, 245F

03/26 08:12, 6年前 , 246F
哦哦!我是挺某t的啊!所以我們就笑到某t出來開記者會
03/26 08:12, 246F

03/26 08:12, 6年前 , 247F
澄清自己沒有殺人放火(???
03/26 08:12, 247F

03/26 10:32, 6年前 , 248F
真的以為澄清就沒事囉 某人邏輯
03/26 10:32, 248F

03/26 19:05, 6年前 , 249F
大抵同意原PO,惟校務會議類比為立院,遴委會宜為獨立機關
03/26 19:05, 249F

03/26 19:25, 6年前 , 250F
清楚明白 推
03/26 19:25, 250F

03/28 10:10, 6年前 , 251F
所以大學法第16條第4款的校內重要事項不包括校長遴選瑕疵
03/28 10:10, 251F
可能還包含顏色不對教授拉屎有沒洗手等等的道德爭議吧

03/28 10:10, 6年前 , 252F
嗎?蠻好奇的。再者,同法第9條第4項,私立大學校長都要
03/28 10:10, 252F

03/28 10:11, 6年前 , 253F
過核准聘任了,公立大學的聘任,教育部有一定要完全吞下?
03/28 10:11, 253F
太好笑了法條明確寫在那邊公立校長跟私立校長不同 拿私立校長跳針說難道公立就一定要? 我覺得你可以去跟劉教授學法律啦畢竟你們對法律泉是的觀念想法很接近.. 應該可以得到你想要的答案...

03/28 10:12, 6年前 , 254F
政治系公法學者不就是講話講超久的陳老師嗎?
03/28 10:12, 254F

03/28 15:36, 6年前 , 255F
看某t崩潰真的很好笑
03/28 15:36, 255F
※ 編輯: kaky (61.221.169.122), 03/30/2018 02:37:07

03/31 15:29, 6年前 , 256F
所以有辦法正面否定大學法第16條第4款校務會議決定校內
03/31 15:29, 256F

03/31 15:30, 6年前 , 257F
重要事項?公立私立不同,但聘任還是行政處分,我不曉得
03/31 15:30, 257F
沒有裁量權/裁量縮減至零的行政處分多的是

03/31 15:30, 6年前 , 258F
你對行政處分的看法是如何啦,但教育部要做出合法的行政
03/31 15:30, 258F
所以我不知道你行政法是跟誰學的? 醮行政單位硬上等人家來告的人權教授劉教授嗎?

03/31 15:31, 6年前 , 259F
處分這點,應該是沒有人有意見的。所以合法聘任,教育部
03/31 15:31, 259F

03/31 15:31, 6年前 , 260F
完全沒有認定權限,我才覺得有趣呢,他要發行政處分之前
03/31 15:31, 260F

03/31 15:32, 6年前 , 261F
當然要看行政程序有沒有瑕疵啊XD
03/31 15:32, 261F
笑你教育部不敢下拔管處分啊,只敢技術性不下行政處分

03/31 15:33, 6年前 , 262F
既然校長遴選是校內重要事項(你要說不是那我就告辭了XD
03/31 15:33, 262F
是校內重要事項 重要到法律已經明訂遴選機關---遴選會

03/31 15:33, 6年前 , 263F
為啥校務會議不能審議?
03/31 15:33, 263F
這位的意思是台大校務會議大概比大學法高的意思? ※ 編輯: kaky (61.221.169.122), 04/03/2018 12:38:36
文章代碼(AID): #1QjsYzO2 (NT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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