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校園] 被統治者的故事
※ 引述《carlyle159 (柔薰)》之銘言:
: 同樣的,我對這次的活動之"藝術生活化"解讀如下:
: 以往我們認為"藝術"是偉大的創作,是一種較難貼近的領域,但藉由這個走秀工作坊
: 提供了一般人無法達成走秀夢想的一種追夢實現
: (如果你要把走秀定位成人肉市場我就沒話說了
: 並且以提供相同主題,和相似素材的狀況下,讓模特兒有自我展演與發揮的空間
: 讓參與者各自表現出他們如何詮釋主題與素材的"藝術"
: 我自己認為這樣的一種詮釋好像並不落入A也不落入B領域的藝術界定
: P.S.時尚、行銷不是我先提的,是前文有講到
:
: 一樣的,是否是競逐臉蛋、肉體,這似乎流於主觀判斷了,更不要說"人肉市場"
: 說真的,我不認同你對於普普藝術和杜象的說法,但這邊不討論
: 若你要這樣的去評判"藝術季",那請先提供為何"藝術季"需要是脫離利益的藝術
: 而不能是例如做為一種對普普藝術致敬的利益走向藝術?
: 藝術是主觀判定還是客觀判定,我覺得這個似乎不會有結論
: 我對於藝術社群說法的看法,我不反對
: 但是即使是藝術社群論,也應該要可以接受對於藝術的討論與批判反省
: 只是或許這個討論可以完整而細緻一點
: 先去理解藝術季的藝術理念,然後提出自己的藝術理念
: 再去討論何者藝術理念比較符合這個社群(或許是臺大)的期望與理解
: 而不是一直訴諸大家的主觀感受,然後就說這個算這個不算
: 或是什麼都嘛可以算,我覺得即使主觀還是有理由層面可以討論的
:
大哥,原本說藝術層面很廣,各種範圍都是藝術的不就是你嗎?
(「只要是一種展現"真"、"善"、"美"任一種的幾乎都可以被稱為"藝術"」)
現在又轉頭過來說社群內的定義可以經過討論被修正,
那你就是在同意Andrew的說法,應該檢討這個工作坊到底是不是藝術。
回到這到底是不是藝術的問題,
前面也已經有人提出學理上的論據,(研究所的成立應該是夠清楚的劃分)
跟你說了這個東西通常不被當作是藝術,
現在問題變得很簡單,一是承認這個東西不是藝術,
二是給出不同定義,承認藝術季團隊對藝術想像不同,我們有我們自己的玩法。
我主張的就是二,就算人家上太空,我們還是要堅持殺豬公。
我更想說的是:如果臺大學生對論述的理解消化能力都只有像你這樣的程度,
那我們就真的只配有一個自爽型的、打著藝術之名辦的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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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理解的討論過程是這樣:你先提倡一種藝術娼婦主義-
主張打著藝術的旗號,幾乎什麼都行。
有人出來發文說藝術某種意義上有個客觀標準,
並且提出學理上的論述說明為什麼這個工作坊的內容不被劃歸為藝術,
作為藝術季相關活動之一可能不妥;
(沒錯,我要說的都只針對這個工作坊:其他部份的設計我覺得都滿好的)
你又開始說大家定義不一樣,這不就回到原點:大家都可以有自己的定義?
你如果要這樣主張我也拿你沒皮條,
但你必須要承認你就是想繼續殺豬公,就是想玩自己的,就是不管嚴謹的討論怎樣進行,
我比較好奇的是:你到底把從事藝術研究、進而界定藝術的研究者當成什麼?
我可以確定前面的發文之中有很多比你有憑據的,
也就是參與實務-至少是藝術史研究實務的研究者。
看來你只是把他們當成「一個可以參考的權威」,然後繼續想談自己的,
(也就是你說的「第一藝術季其實還沒給他們的定義」,
除此之外,我想問:第二在那裏?)
就像火影忍者一樣:○○○○,這就是我的忍道!!
這種蔑視權威的做法也沒什麼不行,你大可繼續陶醉在自己的想像中跟其他人相互取暖。
我前面就說了,我無限期支持殺豬公,如果大家都覺得這樣好棒棒,
而不企圖去理解深入的討論是怎麼進行的,那一點問題也沒有,
大家繼續覺得這樣好棒棒好開心,
但就要不斷遭受到某些反藝術娼婦主義者的質疑,並且無力回應。
所以還是老話一句:承認自己是在玩自己的,或者承認自己做的東西不是藝術。
我也沒有要討論你個人的水準,我說的是臺大學生整體的水準,
如果這個學校裡的人都跟你一樣,看完有憑有據的論述以後,
還要繼續跳針說大家可以給自己的定義,隨意對藝術上下其手,
我完全沒意見。不過就我個人的角度當然非常希望你是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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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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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12 之 12 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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