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大事] 校方找來大安分局,在「校內」舉牌

看板NTU作者 (尚未認證通過)時間11年前 (2012/11/16 01:59), 編輯推噓2(2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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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icy (生命中的缺口)》之銘言: : 撇開大學法、集遊法的抵觸,以及到底是誰請了大安分局警察維持秩序不論 : 我在看今日的抗議事件及新聞報導時 : 單單就抗議事件,我認為應該分為會場外及會場內分別而論 : 會場外: : 私以為警察維持秩序的對象是"會場外的居民",而非會場外的台大學生 : 事前校方就知道居民當天要"獻上大禮"、抬棺抗議 : 為避免會場外的居民發生衝動的行為,所以預先請警察來維持秩序也無可厚非 : 事實證明居民的確也一度想抬棺進入會場,被警察制止 : 但除了制止居民衝撞入內,警察也沒做更過當的舉措 : 公視新聞即可得知:http://news.pts.org.tw/detail.php?NEENO=226129 : 會場內: : 至於會場內的台大學生拉布條無聲抗議 : 學校既沒動用警察/校警,也沒請學生出場 : 算是給學生相當的言論自由和尊重了吧 : 我認為至少要把會場外、會場內,校方的處置分開批判 : 而校方對紹興南居民的"迫害"是否有失校譽及校訓 : 我覺得和今天的抗議事件校方處置是否過當,也應該分別陳述 : 不應混為一談,一股腦地將校方批得面目全非 因為我只想討論這段 所以 下面就切掉了 抱歉 其實 我覺得 藉著這個機會 把一些東西法制化 弄清楚也不是壞事 第一點 集會遊行法 到底適不適用於大學校園 (可是拜託別硬坳三個人手牽手上廁所) 第二點 如果大學校園中 算是特殊地區 那 其教職員生 與外來人士 在集會遊行方面的權益是否相同?? 尤其第二點 我和icy大有一樣的質疑 今天這個集會遊行的組織份子 全都是教職員生 或者是 今天這個集會遊行的組織份子 有教職員生 以及其他外來人士 兩者應該有不同的處理方式 否則 容我用去118吃飯這種等級的例子來舉 萬一以後愛國同心會佔了前門 獨立台灣會佔了後面 那他們是不是就可以不用經過申請就集會遊行了??? 反正我在台大裡面啊~~~ 警察就是不能捉我啊 我跳進來了 我又跳出去了 我跳進來了 我又跳出去了 這樣是不是也怪怪的??? ps.今天打工的地方監了一整天考 可能有點笨笨 還請別鞭太用力 -- ptt史詩般的傳說 ˙ ◥◣◢◤ 洨者鬥惡龍完整 ; ‵" ˙ . ˙" / 現已推出,敬請 ▄▄ ‧ ▂▃▄▅▄▃▂ ▄ ▄▄ !捧場。下載地點 ! █︵█▌ ■︵■ ██請洽ptt2愛洨會 ▄▂▂▄ )▃▂▂▃( ▄▆ ▆▂▂▄ForSinSoKing ▆▅ by ForSinSoKing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8.233.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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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的自由確實是應該容許不同聲音的存在 校園內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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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現這類思想箝制的事情 但若‘校警’以妨礙學生上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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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理由則另當別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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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內不應該有佩槍員警進行‘思想的恐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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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 這個前題 是在對像為大學教職員工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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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不能因為這塊地是大學 就可以容許外來的人進來遊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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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意的就是這一點 對學生 我想大家應該都有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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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 以今天的實例來講 紹星社區居民是否受此精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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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設一個狀況 如果今天抗議的紹興南村居民被強制驅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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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可以定義為對同行的學生一種“恐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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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管你 但是我讓跟你同樣立場的人沒有好的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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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許一直舉以往戒嚴的例子有點誇張 但事情總是循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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漸進的 有些原則上的東西 是連被冒犯都不能允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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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難擔保以後不會有更誇張的狀態 不能開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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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m...我沒參與其中 但請相信 我沒有惡意是想認真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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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點在於 為什麼紹興居民可以進來台大抗議 而台大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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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把他們趕出去?? 他們又不是我們學校的教職員工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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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 再小一點的好了 一堆優羅志亞大學的學生 在台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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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塊草皮練團康 和 台大自己學生練團康 應該不能一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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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不能趕 而是使用“校警”或“一般司法警察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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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會給你扣個人權的大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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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竟 台大校園的使用權 主要還是給台大的教職員工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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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 我承認 以上有搶不到農推商店牛奶冰的怨念...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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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6 02:27, , 24F
你提的模擬抗議對象不是台大 校方在這件事上是既得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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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 模擬?? 今天紹興社區的抗議對象 不就正是台大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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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一般學生 當然是用校警無誤 可是 當那些集會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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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6 02:32, , 27F
行者是外來者時 是要用校警還是一般警察??? 簡單來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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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討論的是 是屬人還屬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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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6 03:16, , 29F
就是因為今天事件事涉行政單位利益 所以行政單位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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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6 03:17, , 30F
更讓人難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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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該把社會上其他抗議事件也納入 他們抗議對象不是校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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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6 12:44, , 33F
附上級會遊行法,條文不多易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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