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將特權趕出市立運動中心

看板MuscleBeach作者 (孔泰&皮皮)時間12年前 (2011/10/27 12:06), 編輯推噓15(15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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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版大同意發表, 先和前輩們說聲抱歉, 以下內容若有打擾之處 , 還懇請各位前輩大大們見諒! 每每泳池或健身房的健身器材正逢使用巔峰之時, 市立運動中心人員卻因教學為由, 進行封水道或佔用器材作行為, 而市立運動中心非私人企業或資產, 是以人民納稅錢所設立, 是以服務民眾和推廣運動為宗旨, 不應該以營利為目的! 若封掉3/7水道或健身房某重訓器材作教學訓練的同時, 那民眾於購票時有無被告知呢? 或已購票入場的民眾權益受損時, 有無退3/7比例的入場費用呢? 如果這類特權可以被擴大使用, 以打著教學服務之名的口號, 行佔用資源中飽私囊利益交換之實, 委外業者因自己利益越作越大, 留給民眾的使用資源反而越少, 民眾漸漸習慣資源及權益被侵佔, 最後不合理演變成合理化了! 對於運動, 小弟是非常熱愛, 但對於官僚, 則感到十分的無力, 基於市立運動中心一些不合理的作為感到很無力, 深知一個小蝦米要推動大鯨魚是非常困難, 但一群小蝦米就不是小蝦米了! 不要讓業者或政府單位覺得這只是人民的小事, 進而忽略了運動其實是人民心中的大事, 很多積非成是的觀念在市立運動中心成形, 讓特權佔用公有資源演變成常態! 運動中心非一般私人健身俱樂部, 裡面的服務人員或解說員, 都算是替代行使公務, 不得借用行使公務之便, 來行使自身利益, 也不得擴大行使不合法的特權! 因此..小弟懇請各位愛好運動之前輩及先進們團結起來, 聲援運動中心應以服務人民為主, 而非以業者賺coco為主, 一同連署要求運動中心還給人民一個百分之百的公共運動場所, 可以自由合法討論和分享運動心得, 將佔用公有器材作為業者營利的行為 , 趕出這塊屬於大家的公有場所! 民眾除了入場購票支付場地費以外, 只能提供免費諮詢及器材解說等服務, 不得有其它變相利益輸送之收費行為, 才能避免運動中心演變成低底薪靠拉客的教練, 為了搶生意賺抽佣, 以不合法的理由來驅趕其它沒有買教練鐘點或課程的使用者使用器材的之權利, 變相只要額外付費點鐘點, 就可以保障隨時要使器材和資源, 可立即使用的特權! 建議服務為本的運動中心, 應以高薪來招考服務人員, 每年須固定審查教練資格和水平, 並不定期邀請如黃教練等知名運動人士進現場作示範及心得分享, 同時設立熱心義工專區, 以熱愛運動的前輩來分擔免費指導基本器材使用和運動禮儀, 帶領更多人分享運動心得的風氣, 讓運動中心的不再只是教練單向對民眾, 民眾之間也可產生更多互動和更多選擇, 藉由不同民眾間的認識, 跨足認識更多不同種類的運動, 例如小弟在重訓區運動時, 熟識了熱愛騎腳踏車或打高爾夫的朋友後, 更有機會接觸到另一種運動了! 市立運動中心訂定不得從事私人教學的規定, 也是一項極不合理也不合法的規則, 市民只要付場地費入場, 在不影響其他民眾使用器材或資源的權益之下, 運動中心是無權禁止私人教學, 民眾有權彼此分享交流運動心得, 可聘請國家級或國外教練來教學, 也可邀家人朋友等等來做教學的權利! 運動中心業者請不要以非運動中心師資的資格.教學能力.品質, 恐損及受教者權益等等話術, 來訂立運動中心不得從事私人教學惡法的同時, 反而運動中心自身沒有招考和逐年審查服務人員的制度, 又為什麼大要民眾全面接受運動中心的教學品質呢? 若對運動中心的教學水準不滿意的民眾, 難道不能私人聘請更高等級教練的權利嗎? 另外試問每個入場民眾都具備運動中心的師資資格嗎? 那允許民眾自行摸索練習, 不是也等於同意自己教學自己? 民眾在討論區或同事同學間得到的運動資訊後, 或在健身房或泳池的角落, 默默地去試著學習其他民眾, 這樣不危險嗎? 為什麼這樣就合法了呢? 民眾在付場地器材費(門票)入場後, 就具備使用器材和場地的權利, 只要不影響妨害他人使用權, 運動中心非私人健身俱樂部, 是無權干涉民眾的運動自由! 運動中心還充斥著很多的不合理的地方, 日前有朋友反應在內湖運動中心分享彼此心得時, 卻被器材解說員請到門口, 並警告再犯要予以驅離出場, 朋友問: 那友人有問題要問呢? 服務人員回答: 有問題就請他找教練! 這裡只能自己練自己的! 事後朋友聊說, 若要找教練, 建議去找私人健身俱樂部的 教練, 若當時他叫朋友去找運動中心所謂的專業教練, 這不等於變相害了朋友嗎? 也有人反應內湖運動中心5F服務人員三步五時出現在跑步機後面關切, 或是想要自己練習的民眾, 卻頻頻熱心服務人員打斷練習, 最後是熱心還是變騷擾就一線之隔了! 當然運動中心裡有很多認真服務且好相處的服務人員, 或是服務人員對於會影響到多數民眾使用權益的辛苦維護, 例如嚴格把守沒帶毛巾不衛生或未穿著運動服, 還有佔用器材者等等的管理, 希望大家給予肯定和鼓勵, 小弟只是針對業者私自制定不合法理的制度, 及少數假藉服務來滿足自身目的的服務人員, 希望能在此集結眾人的力量一起來抵制, 有您的加入, 相信這片運動園地未來會更美更好! 若您有於運動中心遭受不合法的對待, 或是對於運動中心管理上有任何想法, 歡迎到下列網址來此發表您的經驗和意見! http://ppt.cc/g4V9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8.114.75

10/27 12:23, , 1F
文章難以閱讀....建議重新整理組織一下 看不清楚你要
10/27 12:23, 1F

10/27 12:23, , 2F
主打的點是什麼?
10/27 12:23, 2F
※ 編輯: taipeipipi 來自: 118.168.114.75 (10/27 12:28)

10/27 12:26, , 3F
另外你說"不得從事私人教學"是不合理也不合法的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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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嫌器材被當成教學 所以權益受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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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要"不得有其它變相利益輸送之收費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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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7 12:28, , 6F
你講的東西 都在互相矛盾...實在沒啥邏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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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7 12:29, , 7F
中心教學會佔用器材,私人分享或教學,以不妨害他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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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7 12:30, , 8F
,沒有特權, 和一般入場使用者等同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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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7 12:30, , 9F
利益輸送是指,市立運動中心是公有資源,不可被公務員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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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7 12:30, , 10F
用來圖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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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7 12:31, , 11F
你可能得先確認那些教學的錢最後是到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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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7 12:31, , 12F
據我所知 公務人員不可能用教學來賺錢進自己口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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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7 12:32, , 13F
大安運動中心也都有類似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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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前最後是用來支持運動中心營運 那這些課程哪有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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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7 12:33, , 15F
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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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利是入教練.業者.和體育處,但這是公有設施,市府有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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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民眾的使用費用都很便宜 相較於一般健身房 價格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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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像路燈或公園,不得變相營利,委外業者只有管理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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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差很多 沒有這些課程support...請問中心該如何營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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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7 12:36, , 20F
民眾購買門票入場,等於付器材和場地使用費,不得再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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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7 12:37, , 21F
收費,例如買有氧課程門票入場後,有再另外付費的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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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7 12:38, , 22F
使用場地,沒有再付費的只能站著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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ㄜ...不懂你講的 課程門票含場地費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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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不是都合在一起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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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看了你的臉書,我有回應。不過我覺得你可能需要再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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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舉例購買有氧門票,再另外收費才能享有場地使用,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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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許這中間有很多弊端可以討論 不過還是希望你把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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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7 12:41, , 28F
整理好一點 不然真的有點難看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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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7 12:41, , 29F
否不合理?同樣地, 買門票入健身區,一樣不希望有人另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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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費,就享有器材使用特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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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找立委或者議員或者蘋果不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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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7 12:42, , 32F
選舉要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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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7 12:42, , 33F
大大..小弟對於文章整理真的很弱, 可否開放權限給大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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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7 12:42, , 34F
內容寫清楚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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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忙小弟嗎? 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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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阿 找議員最有用 不過還是把你要主打點打清楚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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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7 12:48, , 37F
如果有足夠連署人數,議員受理的強度也不同,懇請大家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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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7 12:51, , 38F
發現我的推文被淹沒了,跟原po講一下,我有回應你的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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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30 則推文
還有 1 段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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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真的很不合理,試問有那個教練教學時,是教練自己跳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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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去練的? 而且大家都不期而遇, 沒有約時間和課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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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7 15:23, , 71F
我同事在內湖運動中心有看過,兩人在交流健身心得被教練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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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7 15:23, , 72F
我在大同運動中心健身房沒這種感覺 游泳池就沒去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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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7 15:27, , 73F
中正也常有一整群人阿 還有金酒籃球隊有教練帶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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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裡面練耶 也沒怎樣阿 看來是內湖的特別機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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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7 15:29, , 75F
raika大大, 小弟一群朋友就是因此離開內湖運動中心,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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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7 15:32, , 76F
下新面孔都很安靜的自己默默練, 好沒朝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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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7 15:37, , 77F
內湖幾歪加一票 穿五指鞋被警告不能入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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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7 16:37, , 78F
我只有在內湖剛開幕時加入三個月 之後就幾乎沒有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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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7 16:38, , 79F
內湖的真的太扯 我在士林時那裡大家都互相交流 根本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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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7 16:39, , 80F
教練制止的事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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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7 20:21, , 81F
抱歉, 漏看一行了, 請教reneeviolet大大, 什麼是八卦版
10/27 20:21, 81F

10/27 20:22, , 82F
,有關運動的內容轉過去會不符合該版規而遭受處罰嗎?
10/27 20:22, 82F

10/27 21:31, , 83F
其實同意你很多.. 你講到很多重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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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7 22:02, , 84F
你就不要去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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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7 22:10, , 85F
樓上..市立運動中心是大家的稅金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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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7 23:22, , 86F
內湖真的很扯,我教我朋友也被制止過,我跟他說是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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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7 23:23, , 87F
教朋友,他說他們那邊連家人教孩子都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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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7 23:38, , 88F
樓上的例子讓我笑了...這鳩竟是一個怎樣的運動中心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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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7 23:58, , 89F
kingpredrag大大, 我們很需要您來網站上po出您的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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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7 23:59, , 90F
這不是單一個案,網站裡已經很多朋友將自己親身經歷po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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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8 00:00, , 91F
來了, 但希望不要捏造作假,因為到時小弟蒐集起來做為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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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8 00:01, , 92F
後使用,謝謝很多前輩大大們的支持,小弟會用心去推動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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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8 01:40, , 93F
下次直接提告,狗這麼囂張,在囂張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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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8 01:40, , 94F
直接對著看門狗,拿起你的手機,對著他錄影存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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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8 01:41, , 95F
看誰理直氣壯。神經病,最好是這樣來亂啦。
10/28 01:41, 95F

10/28 08:11, , 96F
提告你是能告什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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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8 09:16, , 97F
沒聽過先存證,事後在找理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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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8 09:16, , 98F
存證在手,後續怎麼處理都有個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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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8 12:19, , 99F
不同意樓上的說法 存證是OK 但同斯巴達說的 你是要告啥?
10/28 12:19, 99F

10/28 12:20, , 100F
人家或許過度執行規定 但是只要沒有口出惡言 手腳相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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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8 12:20, , 101F
哪條法規能告? 最多拿存證去投訴吧?
10/28 12:20, 101F

10/28 12:21, , 102F
到是把管理人員說是看門狗 就算是網路上 有心人也可以
10/28 12:21, 102F

10/28 12:22, , 103F
說你是公然毀謗 反而提告 小心點
10/28 12:22, 103F

10/28 13:45, , 104F
這不能算特權吧!業者也是付了高額權利金競標得到經營權的
10/28 13:45, 104F

10/28 13:46, , 105F
若覺得教學水道太多或限制太多,應該檢討的是招標條件跟合
10/28 13:46, 105F

10/28 13:47, , 106F
約內容
10/28 13:47, 106F

10/28 14:05, , 107F
你要帶隻狗去 對那隻狗罵說 你是管理人員!
10/28 14:05, 107F

10/28 15:36, , 108F
請提告,告的贏我賠他。
10/28 15:36, 108F
文章代碼(AID): #1EgDZ05s (MuscleBeach)
文章代碼(AID): #1EgDZ05s (MuscleBea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