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將特權趕出市立運動中心
※ 引述《geniuskai (卡啦熊)》之銘言:
: 小弟新手中的新手,但想說一下我的想法。
: 首先我想問的是社區運動中心這種地方也有用價格決定服務的資格嗎?
: 政府外包的運動中心跟外頭的健身中心本質上就有不同,
: 這是不能夠混為一談的。
我很久沒去所謂 運動中心
花了時間搜尋了網站
有一部分的運動中心 是BOT委由 "救國團"承包
萬華 南港 信義 大安 中山 文山 運動中心
http://whsc.cyc.org.tw/Aboutus.asp
(他們的首頁最右上角,都有"回救國團首頁連結")
我想,如果是救國團的經營 盈利色彩會少一點
可以由 這些運動中心的官網是 .org來判斷
(士林 北投運動中心是YMCA承包)
但是
內湖 中正 跟大同運動中心
http://www.nhsports.com.tw/wordpress/
承包商是 "遠東鐵櫃鋼鐵(股)公司"
松山運動中心
http://www.sssc.com.tw/
承包商是 "匯陽百貨事業(股)公司
所以.........承包商不同
盈利(要賺錢的)壓力就不同......我想......
會浮現在給員工的規定
以及給使用者的規定上
這時就看監督的政府機構 能不能適時來調整了。
評鑑該公司經營是否站在"取之於民 用之於民"的觀念
如果沒有適當的評鑑
那就透過1999以及果媒來糾舉吧
--
我不禁要說 大同大安文山松山中山中正這些地名(區名)是誰取的 有夠饒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2.15.124
※ 編輯: ebin 來自: 114.42.15.124 (10/28 23:09)
→
10/28 23:47, , 1F
10/28 23:47, 1F
→
10/29 00:22, , 2F
10/29 00:22, 2F
→
10/30 09:27, , 3F
10/30 09:27, 3F
→
10/31 09:04, , 4F
10/31 09:04, 4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