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既然有替代役
: : 所以英國、美國、以色列就都困難了?
: : 英美就算了,但是以色列服役的女性卻是編入野戰部
對! 我對外國軍隊沒有認知,所以不能提供意見。
不過,這位大大對於這方面很研究。
我提幾個困難出來,希望能討論一下。
如果女性從軍,是應該男女完全分開或容許少部分在同一營(女長官or男長官)
?如果平時是分開,那能期待在戰場上有合作作戰的默契嗎?
如果同樣的軍費,對女兵的投資報酬率高嗎?(沒有特殊用意,純粹就以普遍天
生的差異來說)
其實仔細想,就以從軍這方面要解決的問題不小。以台灣這種環境,即使做到
女義務役,也可能變成政客的噱頭,實質的意義也不大吧?
: 現在對婦權保障得過頭了
: 大法官解釋釋字第490號解釋對於女性不用服兵役的見解
: 在於鑒於男女生理上之差異及因此種差異所生社會功能角色不同
: 但是替代役跟生理上之差異有什麼關係?
: 又,選舉跟生理差異有什麼關係?又為什麼出現婦女保障名額這怪東西?
: 是因為沒有老二所以造成婦女在選舉上的弱勢了?
這段跟我最後一段講的有關係(對不起,我頭腦不是很清醒時候寫的)。兵役應
是屬於男性要付出的勞力,就以舊社會的觀念,保家衛國是專屬男人的責任。
現在替代役讓無法or有困難實行兵役的人,能一般(無性別限制)勞力來取代,
這時候就會有:女人為什麼不用服兵役?的反思出現(這件事本來就不是社會要
女性去完成的事,現在轉變成女性可以去做,那女性就該去做?)
當然,女人在爭取平等的時候,在甩開社會給她們任務的時候,男人為什麼不
行?
換句話說,女人現在可以選擇不用完成生小孩的任務,為什麼男人卻一定要當
兵呢?
如果覺得男人當兵是不合理的,因為女性不用當兵,其實是搞錯方向了(就我而
言)。而是雙方都能有選擇的權力。
: 看不懂你這最後一段在講什麼
我其實想表達的是,如果今天給我選擇要不要當兵,我一定說不。如果說在軍中
能學到比我在社會上多,那我會從事軍旅,而不是當兩年兵而已。我對把自己訓
練成殺人機器不敢茍同。
有人說當兵能增加社會經驗,能跟各層人接觸之類,我是屬於比較自我意識強,
習慣自己一個人獨處。如果硬要每個個體完全"社會化"(我不知道用什麼詞),融
入整個團體(就以當兵給我的印象),這應該沒有尊重到一個人的意志吧。所以當
兵是一種痛苦,而不是讓我熱血沸騰,躍躍欲試。軍人應該是一種職業,不應該
是種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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