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版規修訂
※ 引述《OyAlbert (獨上西樓)》之銘言:
: ※ 引述《FinalAce (王牌)》之銘言:
: 我認同不是每個人都有義務接受他人的發言這理念
: 但好的理念沒有搭上好的做法終究會是白搭
: 板規的文字敘述本身就有其爭議和模糊性,再搭上你之前的解釋
: 真不覺得range設的太寬了嗎?
: 而排除條款雖存在,但實際舉證上談何容易?
: "無違反3.1情況下可證明屬實者不罰。"
: "3.8.有相關依據所做主觀評價不罰。"
: 借高EQ板友做個假設例子:
: 魯叔之前和圓仔的各種風雨,加上一些板友的起鬨
: 容易讓其他板眾產生錯覺認為他們關係很不錯
: 但可能實際上兩人心中互幹到不行
: 某天圓仔終於受不了下面回文又把她跟魯叔送作堆
這部分要問清楚,所謂送作堆是指什麼意思?
例如:圓圓跟魯叔已經在一起了
這樣嘛?這就叫做不實指控。
別人的感情狀態,要拿來開玩笑、做文章。
需要當事人同意這是尊重沒錯吧?
但如果說:圓圓你就接受魯叔吧!
這跟不實指控一點關係都沒有阿...
這叫做建議,什麼是不實指控?
簡單來說,就是像在陳述事實一樣
只是內容確是不符事實的。
我設計3.2就是要限制這種發言。
例如:王牌根本是個甲甲
王牌很想被魯叔破處
諸如此類...
這種發言不見得都有貶義,但確有可能造成他人對當事人的觀感或印象改變。
借此抹黑人。
所以我很反感這種發言,設計板規禁止。
: 一怒檢舉了一串跟風的人
: 這些人要怎麼舉證證明兩人間的關係?
如果可以,希望你能舉例一下,大概是怎樣的把兩人"送作堆"
有實際的例子我們會比較好討論套用在板規中,會不會成立不實指控。
以及排除條款是不是早就以經包含到你所說的情況中了。
: 往前爬文? 如果檢舉者本人有刪文習慣呢?
: 再者,是,確實熟識與否的用詞語氣是該做不同評價
: 但在網路上大家萍水相逢未曾相處,如何能知曉彼此的雷?
沒錯!怎麼會知道呢?
這就是為什麼這一條初犯只桶三天的原因阿!
初犯給與的水桶,警告作用而已。
你可能會問,那為什麼不直接說初犯警告就好?
1.依據本小組規定,除了水桶以外任何處分是不需要發公告的。
就連退文都是!
2.板主要列一張表來桶計誰因為不實指控誰被警告過嗎?
那這實行困難。
所以初犯就水桶,但只桶三天。
水桶需要發公告,公告可以備查得知誰曾初犯。
: 隨口跟風或屁個一兩句就得挨桶,這什麼奇妙規定?
: 且在現行制下,排除條款的舉證上不但有困難,更嚴重的是連抗辯機會都沒有就得先被桶
這你可以想想,PTT上哪個看板板主要水桶人之前。
先問過要被水桶的人,溝通完再桶的嗎?
這根本不可能吧?
但是被桶後,利用站內信與板主溝通,而抗辯成功解桶的案例有沒有?
有
clot0204就是最近的案例。
: 這種思維和做法非常容易產生更多的小圈圈,對於板風走向不是件好事
: 以前的神魔板會是個很好的例子
: 說了這麼多,主要只在於3.2的使用和判定上太難以拿捏
: 不論是對版主王牌你或是板眾皆然
: 這種模糊到幾近無邊界的規定所引發的爭議太大了
看一下以前的不實指控條款才叫做多模糊。
3.2.指稱某人或其文章且做不實指控,包含指稱未違反板規文為廢文
就長這樣而已,連不實指控到底是啥情況都沒說明。
範圍到底大還小?只有板主自己知道,看板主心情。
黑箱作業,沒有統一標準。
這才叫做模糊到幾乎無邊界吧?
: 即使有排除條款的存在,但實際上被使用的次數或可能性
: 我猜應該比我一周打槍的次數還少吧
: 而且
: 唉,算了,多言反成贅言
: ==============================
: 小弟提兩個假案,拋磚引玉,望大家集思廣益討論討論
: 1. 廢止3.2 增訂3.1中之要件
: 例如:
: 當事人檢舉,版主判定有3.1情事者,予其警告
: 累計兩次警告後須於板上道歉否則桶X日
: 一來提醒注意用詞口氣 二來有些轉圜餘地 三來少點火氣少些爭議
: 缺點大概就是版主會累一點吧(?
廢除3.2我不支持,但我支持增加排除條款。
覺得包含範圍太廣,可以用排除條款縮小。
不必一次就直接取消。
警告部份真的太難操作了。
警告需不需要公告?該如何統計?
到時候被公告洗板,或是統計錯誤。
之類的問題更麻煩。
: 2. 修訂3.2要件
: 例如:
: 3.2.不實指控:任何對他人或發言描述之"貶損"、"負面"之文字,經當事人檢舉成立。
: 限定於負面性字詞,一來要桶能桶的理所當然 二來少些無謂的字義爭端
你說的這個我考慮過,當初設計板規就想過了。
為什麼設計成"非讚美"
就是因為包含不到某些情況。
例如:廢文
這算負面貶義嗎?
真有人以此為榮的對吧?
那要是有人不希望自己的文被說是廢文,他該如何自保?
另外:
"FinalAce其實是同性戀"
同性戀本身絕對是中性辭彙,這沒有爭議吧?
不句有負面或是貶義。
可我明明就是異性戀,要是有人這樣亂放話,被信以為真。
結果女人只把我當姐妹,那我該怎麼辦?
我要引用什麼板規自保?
: 先這樣 吃完消夜再看有沒有想到什麼要補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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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03/15 20:59,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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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可以,但是會很多很洗板。
放精華區的話。
這樣我本來運用搜尋標題的來找累犯的方式就不能用了。
你有興趣的話搜尋一下我發的公告,都有在標題打上違反板規。
這樣很好用,可以很快找到誰曾經違反過哪一條。
※ 編輯: FinalAce (114.24.10.96), 03/15/2015 21:01:40
推
03/15 21:03, ,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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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就變成要再精華區建立一個與違規公告同步映像的名單。
我是覺得滿麻煩的,C大有意應徵小板主嗎?
小板主可以編輯精華區,能不能請你來幫忙?
※ 編輯: FinalAce (114.24.10.96), 03/15/2015 21:24:47
推
03/15 21:46, , 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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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板主就能編輯精華區了,你有意願擔任嗎?
有的話我想請你幫忙。
推
03/15 22:18, , 4F
03/15 22:18, 4F
謝謝
※ 編輯: FinalAce (114.24.10.96), 03/15/2015 22:36:54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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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那就算了沒關係
※ 編輯: FinalAce (114.24.10.96), 03/15/2015 23:3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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