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版規修訂

看板MenTalk作者 (獨上西樓)時間9年前 (2015/03/15 17:37), 9年前編輯推噓21(2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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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門見山地說了 板規3.2~3.4和4.4、4.5具有非常大的爭議性 強烈建議修改 =============================== 先論板規3 3.1 人身攻擊: 雖然後面那小段個人因素有點多餘 但還在接受範圍內 3.2 不實指控: 問題可大了 我一直很納悶這條的存在到底是為哪樁 首先,不實指控一詞比人身攻擊還要難以界定和訂立判斷標準,但卻還是被定義出來了? 先看看板規原文: "3.2.不實指控:任何對他人或發言描述之非讚美文字,經當事人檢舉成立。" "非讚美"文字,我記得之前版主解釋過"中性詞彙"也會踩線,因此不限於負面詞語 知道這代表什麼嗎? 舉個例子:在他人文章下面推廢文、神邏輯、真是奇葩、你媽知道你在這話唬爛嗎 Sorry~準備進桶去反省 因為這些推文都不屬於"讚美性文字",所以都會踩線 只要當事人檢舉,你就得進桶 奇妙吧? 一條range廣到不可思議,幾乎怎麼回都會踩線的規定 綜觀PTT各版我只想到一個板有類似的奇妙規定,詳情請洽板友OO2 只問一件事,這條的存在真有必要? 這條設立的初衷到底是為了保護板友還是為了搞文字獄? 我真心不明白 "3.3.不須指明對象,凡從脈絡中可推知所稱對象者即成立。" "3.4.於他人文章內發言,無從判定對像者,視為針對原PO。" 這兩條一次講,因為是一樣的東西 無指名對象、無判定對象,在文章下推噓文即可認定針對原PO 這兩條也是很奇妙的條文,搭配起來根本排除異己的利器 舉個例子: 我發文,下面版友回覆: A:小GG B:小GG C:小GG D:小GG E:小GG 我看E不順眼或我跟他不熟 我檢舉E E就得進桶 問題在於E有可能只是跟風跟著前面幾樓在喊而已 結果前面幾樓沒問題他卻要被桶 直白點說 這兩條的存在是個問號 因為實行起來的結果很大可能會變成很不公平的對人不對事,遲早成為釣魚者的專武 ================================ 對於第3條不實指控的部分,個人建議廢除 主因在於定義困難而且易於淪為打擊異己、惡意釣魚的手段 ================================ 4.4~4.5 板規原文: 4.4.公眾人物之公開相簿、網頁,不在此限。 4.5.包含以其它方式(ex:blog、album)公開,然後在本板以各種暗示明示方式 散佈者。 公眾人物的判定,這點之前有討論過,但似乎還沒個定案 私以為未有定論前不適宜以這條進行懲處,易生爭議 關於這兩條我一直在思考Youtube和FB的問題 FB是否屬公眾人物還比較好界定,但youtube就很棘手 個人想法是仿效表特版 貼他人影片以公開影片為限,既設定公開,多少可佐證影片擁有者不忌諱給人觀看瀏覽 惟下面須同時附上但書:當事人若不願意上板/被討論,請來信告知 另外,"經他人同意",方式要做何限制或不限有很大再議空間,如何"證明本人"這點亦同 因此這兩條應該暫行凍結,等到標準、界線明確後再使用,否則爭議過多徒惹衝突 ============================== 最後 不太明白為何板上風氣會突然大轉變,甚至比以前雞不鳴狗不叫的窘況還誇張 Talk板本該少有禁忌,什麼都能聊才是 為何會變成文字獄? 為何會變成人人噤若寒蟬的鬼地方? 中間究竟出了什麼問題? 唉 -- ▁▁▁▁ 不要誤會, ██ - 我不是針對你, □–□- 我是說在座的各位,都是垃圾 http://www.youtube.com/watch?v=8hlTqwvfYzA
/◣─ /█◣ ψdajidali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3.8.7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enTalk/M.1426412245.A.3EF.html

03/15 17:39, , 1F
推 這幾條都該改掉
03/15 17:39, 1F

03/15 17:40, , 2F
不實指控的範圍 就和海一樣大阿
03/15 17:40, 2F
沒錯 所以只能推動廢除 因為比扯鈴還扯

03/15 17:41, , 3F
先推用心建議 板風會變我覺得其實是之前很多事件總和
03/15 17:41, 3F
所以我很不明白 以前嘴砲講些更過火的都沒事 突然間開些無傷大雅的玩笑就一票人進桶

03/15 17:42, , 4F
還有你的簽名黨 依現在板規 這youtube會被桶喔
03/15 17:42, 4F
如果因為這個再被桶那我就認了 取消男板最愛 左轉申訴

03/15 17:42, , 5F
我覺得不如搞個文字獄還比較好... 不然說什麼都可能
03/15 17:42, 5F

03/15 17:42, , 6F
被桶
03/15 17:42, 6F
現在趨近於文字獄了阿 不是要批鬥王牌 只是這板規的敘述和使用上太有問題了

03/15 17:44, , 7F
文章代碼(AID): #1K-JFY7W 跟海一樣大的實例
03/15 17:44, 7F

03/15 17:45, , 8F
認真給推
03/15 17:45, 8F
到最後也許會需要大家聯署廢除 請正妹胎胎多拉人幫忙

03/15 17:46, , 9F
拜託快修啊啊!!這裡已經不是窩認識的男板了
03/15 17:46, 9F
真的 ※ 編輯: OyAlbert (61.223.8.74), 03/15/2015 17:49:03

03/15 17:49, , 10F
連簽名都桶就好笑了 就看他會不會貫徹始終
03/15 17:49, 10F

03/15 17:50, , 11F
認真推
03/15 17:50, 11F

03/15 17:50, , 12F
簽名檔沒問題.但連結YOUTOBE已被米奇檢舉...
03/15 17:50, 12F

03/15 17:53, , 13F
只能說為啥貢糖的板規4案子可以馬上處理
03/15 17:53, 13F

03/15 17:53, , 14F
我的檢舉要等站長回應呢?
03/15 17:53, 14F

03/15 17:54, , 15F
既然違反同樣的東西 就解桶都等站長回應 不好?
03/15 17:54, 15F

03/15 17:55, , 16F
或是就都比照貢糖案子直接桶 不好
03/15 17:55, 16F

03/15 17:55, , 17F
真的該改 改一改 版友開心 版主也開心 不用為
03/15 17:55, 17F

03/15 17:55, , 18F
無意義的事狂戰 不是很棒嗎
03/15 17:55, 18F

03/15 18:23, , 19F
同意米奇。為啥貢糖這樣被桶 那些不快點桶?
03/15 18:23, 19F

03/15 18:25, , 20F
板主板友的切換大法 會製造大問題
03/15 18:25, 20F

03/15 18:25, , 21F
米奇,你的問題剛發的那篇公告中有解答了。
03/15 18:25, 21F

03/15 18:30, , 22F
要是最後修改是不用桶的 那貢糖不就是被白桶的 科科
03/15 18:30, 22F

03/15 18:53, , 23F
那你可以去小組看看那些申訴案。
03/15 18:53, 23F

03/15 18:54, , 24F
即使小組改判,有的甚至水桶都已經結束了。
03/15 18:54, 24F

03/15 18:59, , 25F
這意思就是不管了?反正先桶了貢糖 錯了就算了?
03/15 18:59, 25F

03/15 18:59, , 26F
那其它人你又不比照辨理先桶一桶是?
03/15 18:59, 26F

03/15 19:07, , 27F
這不代表不管阿@@",只是要等小組的判決。
03/15 19:07, 27F

03/15 19:07, , 28F
哪個使用者申訴了不用等判決的?沒有吧?
03/15 19:07, 28F

03/15 19:07, , 29F
貢糖有比較特別嗎?不應該比照辦理?
03/15 19:07, 29F

03/15 19:27, , 30F
水桶版
03/15 19:27, 30F

03/15 19:40, , 31F
非"讚美性文字"違規的還有fs板
03/15 19:40, 31F

03/15 19:42, , 32F
1-2.b 輕挑言論 連"50收"這種字眼也桶
03/15 19:42, 32F

03/15 22:15, , 33F
樓上那推文本來就很難聽
03/15 22:15, 33F
文章代碼(AID): #1L1LBLFl (MenTal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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