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關於廢除死刑的爭論

看板MenTalk作者 (同理心罷了)時間11年前 (2013/04/18 16:17), 編輯推噓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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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aw5566 (法律也56)》之銘言: 前文恕刪 : 刑罰中 無期徒刑 有期徒刑 拘役等 : 當發現有司法程序有瑕疵時,受害人都有辦法藉由刑事補償法獲得補償 : 當然無法完全彌補傷害,但至少還能得到相當的補償 ^^^^^^^^^^^ : 唯獨死刑,受害人完全無法得到任何補償(早就掛了) : 除非有人認為燒紙錢給被害人算是補償... 死刑,受害人完全無法得到補償 這句話我是認同的 但我不能理解的是,其他的刑罰還能得到『相當的補償』? 我知道有相關的補償法,但那樣就是相當的補償? 假設我18歲結婚,19歲有第一個小孩,20歲我犯罪被判無期徒刑或是終身監禁 結果我被關到80歲,司法才跟我說,我是冤獄 然後呢?他要賠償我多少錢?多少錢是相當的補償? 我失去的不只是60年來的自由 我錯過了我小孩一生的成長 我的家人一輩子都遭受異樣的眼光 我錯過了我父母的最後一面 還有一堆一堆 這都不是用錢可以換到的 我出獄了,沉冤得雪 但是我的親人可能都不在了 我的朋友也可能都不在了 而我的子孫可能都不認得我了 我面臨著比死亡更可怕的東西 而給我的錢,就算可以買下你一整個國家好了 又怎樣呢 我搞不好也活沒幾天可以用了 這叫做相當的補償? 那還不如當初一槍打死我算了 所以 如果以死刑不可逆 而司法還有冤獄的可能 這樣的論訴來支持死刑要廢止 那麼我要說,除了罰錢外,其他的刑罰也是不可逆 所以其他刑罰也該廢止 各位怎麼說呢? 司法會有不公 那就是司法的問題 要盡量修法或是修程序 讓冤獄的可能到最低 而不是用這樣的論述 來說應該廢除死刑 後面關於刑法條文 以及該要怎麼判刑的文章 抱歉小弟我對這方面不熟悉 就不討論 以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93.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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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傳統觀念是人死為大,死亡是完全不可逆,但只要活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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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有希望,就算希望很小,但也總比沒有來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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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期刑萬一是冤枉的就算不能回到過去,但至少有賠償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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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是聊勝於無,但死刑的話,能賠償的比咧是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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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廢死的原因是怕治安變差,反正做壞事又不會死我怕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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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實際上死刑的存在並不會降低犯罪率,治安好壞是看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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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執法能力,跟死刑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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