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培養捷運運量 中港路人行道將禁停機車

看板MRT作者 (eat right/conn ppl)時間14年前 (2009/10/18 02:21), 編輯推噓3(3028)
留言31則, 8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7/19 (看更多)
※ 引述《curmathew ()》之銘言: : 基於使用者付費、外部成本內部化、停車管理等理由,機車收費是合理的 : ※ 引述《stanley10 (eat right/conn ppl)》之銘言: : : 我認為台中應該要朝禁摩方向 且鼓勵大眾交通工具走: : : 1 危險 肇事率比汽車高 大家只看到便宜 方便 但沒看到對生命危害 : 但是憑自己的幻想來立論不太好 你怎麼確定我講的有沒有根據? 你在批評別人幻想同時 自己就正在做幻想的事 幻想啥 幻想別人沒根據來立論 這叫啥 拿石頭砸自己的腳 以下這篇只有A1統計比較起來 你的數據比較完整 但細讀之下也是有許多漏洞 看完也是讓人覺得疑點重重 抱著存疑心態 除此之外 文內關於死亡人數 和汽機車肇事比率 07, 和你的有衝突 不但不同 甚至還相反 2年來機車死亡事故 佔交通事故近6成 (中央社記者黃慧敏台北三日電)交通部道安委員會今天指出,過去兩年來,機車事故死 亡人數佔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數近六成。此外,三年來,機車事故死亡人數中竟然高達百 六十一點二有戴安全帽。道安會研判是安全帽的規格或配戴方式不符合規定,導致頭部受 創而傷亡,或是安全帽無法保護身體其他部位而傷亡。  道安會最近召開機車事故防治期末簡報會議,根據會中發布的統計資料,2005年,道路交 通事故A1類(事故發生二十四小時內死亡)死亡兩千八百九十四人,其中,騎乘機車事故 共死亡一千五百六十六人,佔百之五十四點一一;2006年共死亡三千一百四十人,騎乘機 車事故共死亡一千八百五十人,佔百分之五十八點九二;2007年死亡兩千五百七十三人, 騎乘機車事故共死亡一千五百三十六人,所佔比例更高達百分之五十九點七。   道安會指出,過去三年來,機車死亡事故中,戴安全帽的死亡人數為兩千八百一十四 人,死亡率為百分之零點六五(機車事故中,戴安全帽者有四十三萬兩千五百五十七人) ;未戴安全帽的死亡人數七百九十四人,死亡率達百分之五點一二(機車事故中,未戴安 全帽者有一萬五千五百零三人),是戴安全帽者的七點九倍。   但道安會接著指出,機車事故死亡者中,竟有高達百分之六十一點二有戴安全帽;原 因應是所配戴的安全帽規格或配戴方式不符合規定,導致頭部受創而傷亡,或是安全帽無 法保護身體其他部位而傷亡。    道安會執行秘書謝潮儀表示,自1997年規定騎乘機車必須配戴安全帽以來,戴安全帽 的人數雖逐年增加,但不可否認的是,部分民眾未依規定戴安全帽,或是戴安全帽不舒服 ,而象徵性地「戴給別人看」,以致傷亡事件頻傳。   謝潮儀表示,雖然法令規定不戴全安帽,以及配戴方式不合規定都是罰款新台幣五百 元,但目前道安會還是以宣導著手,呼籲民眾騎乘機車一定要戴妥安全帽。   此外,這項統計同時顯示,機車事故當事人的年齡以二十一歲到三十歲最多,佔全部 的百分之三十九點一八;其他年齡層發生交通事故隨著年齡增長而所佔比例逐漸下降。但 A1類事故中,六十歲以上者佔百分之二十二點三六,顯示老年族群使用機車的安全問題也 相當嚴重。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757487&last=8258624 : 交通事故發生總數(96) : 次數 死亡人數 受傷人數 車輛總數 : 機車 72781 1043 106352 13904971 : 汽車 78975 1320 94893 6346312 : 交通事故發生率(每萬輛)(96) 經閒置率矯正後 : 次數 死亡人數 受傷人數 閒置率 次數 死亡人數 受傷人數 : 機車 52.3 0.75 76.4 13% 60.1 0.86 87.9 : 汽車 124.4 2.08 149.5 3% 128.2 2.14 154.1 : (汽車閒置率為推估,資料中未有明載) : 可以很明顯地看出,汽車意外無論是發生次數、機率、嚴重程度都比機車高 : 死/傷比 : 機車 0.0098 : 汽車 0.0139 : 看來,要判斷一個技術物是否安全 : 不能單純看「安全配備」(如車殼、氣囊) : 還要看該技術物的「危險配備」(如馬力、最高速度) : 當然,有人可能認為營業車輛比較危險 : 以下是自小客的數據:(自小客的資料比較少,僅有死亡) : 交通事故發生總數(96) : 死亡人數 車輛總數 每萬輛死亡人數 : 機車 1043 13904971 0.75 : 自小客 662 5567687 1.19 : 當然,看這個可能不準,畢竟加入「用路時間」的因素以後 : 每輛汽車用路時間可能比機車長 : 以下是加入用路時間,並經閒置車輛矯正後的分析 : 平均每輛 平均每輛 整體全年 每百萬小時行車時間 : 登記 車輛 每天用路 每年用路 行車時間 事故死亡人數 : 總數 閒置率 時間(min) 時間(hr) (Mhr) : 機車 13904971 13% 67 354.6 4930 0.21 : 自小客 5567687 3%(推估) 96 566.5 3153 0.42 : 當然以上資料還有很多缺陷 : 例如用路時間是調查的結果,而且據我所知數據處理方法有些缺陷 : 所以可能和真實世界有落差。 : 不過我所能找到最好的數據就是以上這些了,現階段來說 : 我尚未找到任何理由能夠支持stanley10 (eat right/conn ppl)先生/女士的機車危險論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75.111.129.107

10/18 02:50, , 1F
...............還沒出來洗地喔
10/18 02:50, 1F

10/18 03:15, , 2F
寧願相信媒體也不要相信統計資料?
10/18 03:15, 2F

10/18 03:16, , 3F
雖說統計數字也是會騙人.....
10/18 03:16, 3F

10/18 03:18, , 4F
第一他是中央社 第二裡面數據也是統計資料 第三 其實
10/18 03:18, 4F

10/18 03:20, , 5F
二邊統計資料都有許多缺陷 若真要挑剔的話
10/18 03:20, 5F

10/18 03:48, , 6F
你的數據中忽略了汽機車數量上的差距....才會照成比率的差異
10/18 03:48, 6F

10/18 03:51, , 7F
而用此數據推出機車危險理論, 不太合理
10/18 03:51, 7F

10/18 08:29, , 8F
只拿媒體有問題,不管是不是中央社,你只有看到冰山一角
10/18 08:29, 8F

10/18 08:31, , 9F
原版那篇還有作係數修正,雖然我真的不是很懂要用時間去修正
10/18 08:31, 9F

10/18 08:32, , 10F
,肇事率跟一般來說會用里程當base,如百萬小時肇事率
10/18 08:32, 10F

10/18 08:34, , 11F
另外你只有比A1,A1是只因車禍24小時之內死亡之事故,其餘還有
10/18 08:34, 11F

10/18 08:35, , 12F
受傷害,針對A1事故的確機車死亡率會比較大,但是沒辦法推論機車
10/18 08:35, 12F

10/18 08:35, , 13F
就是危險或是肇事率高的交通工具
10/18 08:35, 13F

10/18 09:36, , 14F
媒體不一定有錯 數據不一定對 你還要看統計方法
10/18 09:36, 14F

10/18 09:36, , 15F
只能說二邊都不能斷言結論就是 都有缺陷
10/18 09:36, 15F

10/18 09:42, , 16F
重點再調查方法,目前整批數據最大的問題在於「用路時間
10/18 09:42, 16F

10/18 09:42, , 17F
」、「用路里程」兩項的正確性令人存疑,因為他的調查方
10/18 09:42, 17F

10/18 09:42, , 18F
法真的很爛
10/18 09:42, 18F

10/18 09:43, , 19F
當然如果連統計都誤導,拿結構比來當肇事率,當然會得到
10/18 09:43, 19F

10/18 09:43, , 20F
錯誤不合邏輯的結論
10/18 09:43, 20F

10/18 09:52, , 21F
你這個就明顯有問題得統計問題啊= = 直接比較廢話肉包鐵跟鐵包
10/18 09:52, 21F

10/18 09:53, , 22F
肉,當然是肉包鐵的A1事故會是以機車比較多.但可以這樣下結論
10/18 09:53, 22F

10/18 09:53, , 23F
說機車是危險的工具嗎?
10/18 09:53, 23F

10/18 09:55, , 24F
我不是說了 不能下結論嗎 樓上怎麼一直追著打 很無聊耶
10/18 09:55, 24F

10/18 09:57, , 25F
cur 另外還有報廢比例 我就有一台機車放在朋友那沒報廢
10/18 09:57, 25F

10/18 09:57, , 26F
叫人家不要追打,樓下兩篇真是對比
10/18 09:57, 26F

10/18 10:26, , 27F
你所提出來得數字,不就是要證明你的推論嗎? 要不然你這篇用意
10/18 10:26, 27F

10/18 10:28, , 28F
不就是要證明"機車"是"危險"的 交通工具
10/18 10:28, 28F

10/18 10:33, , 29F
錯 討論的目的是追求真理 真理不必然在我這邊或對方
10/18 10:33, 29F

10/18 10:35, , 30F
我的目的有2個 文章裡有寫 只是你看不懂而已
10/18 10:35, 30F

10/18 10:55, , 31F
樓上好大的帽子= = 這是在罵別人…理解能力低落嗎0_0
10/18 10:55, 31F
文章代碼(AID): #1AsWiYnk (MRT)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17 之 19 篇):
文章代碼(AID): #1AsWiYnk (MR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