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報] 考選部:律師專業要細分,才可解決流浪。
我的感想是:
錄取率高低本來不是問題,但是現實社會脈落,
擴大錄取率應該會使年輕律師發生經濟問題,
很多年輕優秀人才甚至不想做律師而寧願作從事別的行業
,這行逐漸失去人才吸引力(如有實習律師繼續當法警,這是我實際看過的例子),
我很心痛,以前我年輕時候,以為律師是社會中間份子,是與醫師、會計師平起平坐
以前受僱時常聽老闆談他剛當律師的時候,一個人同時可以選擇的話,
通常會選律師而非司法官,雖然現在已經大不如前,但是起碼律師還是一份不錯的工作。
雖然律師收入不代表榮譽,但是收入不高於一般受僱者,甚至低於公務員,
以社會崇尚物質的看法一定會改變,律師地位不低也難。
所以身為律師之一份子,即使生意還過得下去,甚至可以利用這種政策,找免費實習
律師,但身為律師,基於律師的利益與尊嚴,
無論如何也是要反對這種不先擴大餅而先擴大吃餅人的政策,
雖然這裡人少少的,寫東西也沒有人看,
祇是看不慣有人祇是在唱高調,
反正事不關己,當然主張擴大錄取人數,死的總是別人,
現在錄取率雖高,也不是祇有十分之一的人能考上,
結果面對是嚴苛的市場,愈來愈暗淡的未來,
如何期待未來這些貧困者能夠實現律師法!
當然勝者為王,敗者自然會退出市場,
反正如何講,馬還有2年有餘,董還有2年有餘,
未來這個政策至少會延續一陣子,直到有權力的人受不了為止。
如果不能團結像醫師對抗波波,未來大家祇能自求多福。
希望上天保佑自己不是魯蛇就好了。
我看法是:
如果擬定考試政策的人,能夠深刻研究政策的問題,就不會拿自己都不太理解,
如以人口與律師數對比,甚至以德國或美國錄取率,或其他假設理論
而不探討社會現象背後原因及該項政策可能造成社會問題,
從事政策者面對是活生生的台灣社會,不是什麼都可以套用都沒問題。
這次政策目前方向如果並非祇是放寬錄取人數,
其他部分如果有配套方案,如強化實習律師制度、或全面強制代理或辯護、
公司上市法律意見書等把餅作大或提高律師養成素質後,
這樣再放寬錄取率不是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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