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不服GossipPicket板主mother判決

看板L_TalkandCha作者 (小強)時間2年前 (2022/04/23 17:34), 編輯推噓2(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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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other (老木)》之銘言: : 我發現你誤解我的判決 也引用錯判例 而且沒看懂板規 : 1.我判決你發的是板務問題文 不是你自己說的什麼詰問文 : 2.組務沒有說詰問非發問 這是你自己的想法 不是組務判例 : 組務判例是判當事人無違反八卦板第四條政問板規 : 最重要的是此組務判例是對八卦板第四條板規作出裁定 : 你是違反八卦板第四條板規被我水桶嗎? 你是違反八檢板第五條板規被我退文 : 你怎麼會引用此判例來申訴你的案子? 請仔細研究該判例,附件 #1RUv_1ZF (L_TalkandCha) 之中, 時任八卦板主 PPTplayer 認為下列句法是政問: ---- (梁文傑) 還好意思說不知道為什麼被鄉民針對喔? 就是因為你這種沒證據又愛亂抹黑的態度啦。 ---- 問句之後,馬上自問自答, 而經判決,詰問不構成政問。 回到本案被指控發問的句法: ---- 這跟詰不詰問的關係在哪? 只要政治相關、舊聞無重大八卦就是泛政治。 ---- 同樣也是自問自答的句法, 這樣並不是在問你問題, 而是表達: ---- 我認為是不是詰問跟泛政治沒有關係, 只要政治相關、舊聞無重大八卦就是泛政治。 ---- : 3.泛政治板規 : ‧ 無八卦之泛政治文章,板主得刪除之。 : 萬年老梗"得"意指板主可刪可不刪 : 板主判未達不刪本來就不需要任何理由 : 我可以認為是回文詰問未達不刪除 我若認為文章是廢文判廢文未達不刪除也行 你說你可以認為「回文詰問未達」、「廢文未達」 不就等於承認了未達的理由可以寫得天馬行空,你說了算! 那按照板規 4.4, 我當然也有權挑戰,闡述我認為這樣子判未達不合理的看法。 : 不服你可以依八檢板規申請再議 我會依規定迴避 由ubcs 魔王 芙尼判定 : 記得實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7.130.12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lkandCha/M.1650706498.A.BF3.html

04/23 19:01, 2年前 , 1F
你竟然會拿網軍帳號的判決當理由 他的
04/23 19:01, 1F

04/23 19:01, 2年前 , 2F
判例根本沒參考價值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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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3 19:09, 2年前 , 3F
照樓上的說法 現在的判例其實也..
04/23 19:09, 3F

04/23 19:36, 2年前 , 4F
回一樓,所以後來PPTplayer的看法,被小組
04/23 19:36, 4F

04/23 19:36, 2年前 , 5F
長steve1121推翻了。我在申訴主文引用的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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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3 19:36, 2年前 , 6F
例是steve1121判的。
04/23 19:36, 6F

04/23 19:58, 2年前 , 7F
所以你們回完了嗎...?
04/23 19:58, 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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