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不服GossipPicket板主mother判決
※ 引述《mother (老木)》之銘言:
: 我發現你誤解我的判決 也引用錯判例 而且沒看懂板規
: 1.我判決你發的是板務問題文 不是你自己說的什麼詰問文
: 2.組務沒有說詰問非發問 這是你自己的想法 不是組務判例
: 組務判例是判當事人無違反八卦板第四條政問板規
: 最重要的是此組務判例是對八卦板第四條板規作出裁定
: 你是違反八卦板第四條板規被我水桶嗎? 你是違反八檢板第五條板規被我退文
: 你怎麼會引用此判例來申訴你的案子?
請仔細研究該判例,附件 #1RUv_1ZF (L_TalkandCha) 之中,
時任八卦板主 PPTplayer 認為下列句法是政問:
----
(梁文傑)
還好意思說不知道為什麼被鄉民針對喔?
就是因為你這種沒證據又愛亂抹黑的態度啦。
----
問句之後,馬上自問自答,
而經判決,詰問不構成政問。
回到本案被指控發問的句法:
----
這跟詰不詰問的關係在哪?
只要政治相關、舊聞無重大八卦就是泛政治。
----
同樣也是自問自答的句法,
這樣並不是在問你問題,
而是表達:
----
我認為是不是詰問跟泛政治沒有關係,
只要政治相關、舊聞無重大八卦就是泛政治。
----
: 3.泛政治板規
: ‧ 無八卦之泛政治文章,板主得刪除之。
: 萬年老梗"得"意指板主可刪可不刪
: 板主判未達不刪本來就不需要任何理由
: 我可以認為是回文詰問未達不刪除 我若認為文章是廢文判廢文未達不刪除也行
你說你可以認為「回文詰問未達」、「廢文未達」
不就等於承認了未達的理由可以寫得天馬行空,你說了算!
那按照板規 4.4,
我當然也有權挑戰,闡述我認為這樣子判未達不合理的看法。
: 不服你可以依八檢板規申請再議 我會依規定迴避 由ubcs 魔王 芙尼判定
: 記得實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7.130.12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lkandCha/M.1650706498.A.BF3.html
推
04/23 19:01,
2年前
, 1F
04/23 19:01, 1F
→
04/23 19:01,
2年前
, 2F
04/23 19:01, 2F
推
04/23 19:09,
2年前
, 3F
04/23 19:09, 3F
→
04/23 19:36,
2年前
, 4F
04/23 19:36, 4F
→
04/23 19:36,
2年前
, 5F
04/23 19:36, 5F
→
04/23 19:36,
2年前
, 6F
04/23 19:36, 6F
→
04/23 19:58,
2年前
, 7F
04/23 19:58, 7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3 之 7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