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轉錄]Re: [通告] 水桶名單 - heeroyu事件

看板L_SecretGard作者 (你的大F)時間12年前 (2011/10/01 03:00), 編輯推噓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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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代碼(AID): #1EDuND4f (Boy-Girl) [ptt.cc] Re: [問題] 太敢的女生讓我有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Boy-Girl/M.1312261581.A.129.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75 Ptt幣 │ └─────────────────────────────────────┘

08/02 13:59,
不要汙辱心理學!還虧我第一篇那麼認真回你 x的
08/02 13:59
X的請問意義何解?

08/02 14:17,
同C大的想法 總覺得原PO在為之後外遇鋪路=_=
08/02 14:17
除非您提出證據 否則如何證明不是指責? 請別避重就輕 重視問題本身 -F ※ 引述《nabiki (fishcold)》之銘言: : ※ 引述《Faberge (你的大F)》之銘言: : : 根據heeroyu之要求 : : 他認為我們必須清查鬧版之下的犯規清單 : : 加上他堅持如果我們不判 : : 就是版主瀆職 : : 因此不得已作出如此判決 : : 如果您覺得不服氣 : : 請協力至L_SecretGard申訴 : : -F : 我了解板主管板的辛勞與無奈 : 只是是否有人有"欲求重判"的呼聲就得如此處理? : 希望版主冷靜想想... : 之後碰到類似要求的人也是用同樣方式來懲處回答問題的版友嘛? : 我個人認為自己在回答問題都相當認真 或許會有些激動 : 但絕沒有對他人做任何人身攻擊或是隨口謾罵之情事 : 看了男女版那麼久 收到這封信真的滿傻眼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6.37.131

10/01 10:41, , 1F
1.就要問N大了,2.的話,指責並不違反板規吧?
10/01 10:41, 1F

10/06 20:05, , 2F
X是什麼意義關你什麼事? 現在腹誹也要論罪了是不是? 難道你
10/06 20:05, 2F

10/06 20:07, , 3F
有讀心術 可以判定別人心中想的X是什麼字眼? 真是大開眼界..
10/06 20:07, 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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