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檢舉> baboosh涉嫌違反相關規定。

看板L_LifePlan作者 (我要努力!!)時間18年前 (2006/05/24 00:26), 編輯推噓3(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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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baboosh (大王椰)》之銘言: : ※ 引述《ecomaster (謀定而後動)》之銘言: : : ^^^^^^^^^^^^ : : 哪條站規規定的? : : 假設我若沒來進行答辯時 : : 小組長根本不必管我是出國去 還是沒意見 : : 因為小組長仍可以依站規相關規定 而直接作出判決 : : 站規哪條有規定"爭端當事人有一方出國時 就應暫緩判決" ?? : 唷 這麼守站規 怎麼還會在卡版貼那種文章 ?? : 這麼守站規怎麼會把我的文章轉來這裡 ??? : 違規的時候就是不小心?? 刪了就算了 : 別人就是故意的 ??? 這句話又是誰說的?? 你說了算?? 厚厚~~ : 況且誰知道你會不會回來又吵說 我還有意見 我的意見足以影響判決 : 我還沒答辯完 小組長還不能做判決 : 誰知道呀 您說是吧 可見 告訴人家您的行蹤 : 人家才知道你是沒意見還是放棄答辯權 此言差矣.... 為什麼要告訴人家的行蹤才能知道是沒意見還是放棄答辯權呢?? 你確定你做個結論有經過邏輯嗎 ?? 嘖嘖... 怎麼又一個沒學好邏輯的呀 呼呼... 再多教你一個東西, 就算人在國外, 也有辦法讓ip看起來像國內 你以為ip是萬能的喔 ?? 如果你想知道怎麼做的話 建議你可以有禮貌地請教別人, 應該會有人樂意回答... 當然, 前提是你有禮貌地問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3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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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準你答不出來 呵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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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同你的暱稱 多努力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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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的果然是不懂.. 又不肯請教別人.. 不上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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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又不懂... 問你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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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去旁邊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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