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檢舉> baboosh涉嫌違反相關規定。
※ 引述《baboosh (大王椰)》之銘言:
: ※ 引述《ecomaster (謀定而後動)》之銘言:
: : ^^^^^^^^^^^^
: : 哪條站規規定的?
: : 假設我若沒來進行答辯時
: : 小組長根本不必管我是出國去 還是沒意見
: : 因為小組長仍可以依站規相關規定 而直接作出判決
: : 站規哪條有規定"爭端當事人有一方出國時 就應暫緩判決" ??
: 唷 這麼守站規 怎麼還會在卡版貼那種文章 ??
: 這麼守站規怎麼會把我的文章轉來這裡 ???
: 違規的時候就是不小心?? 刪了就算了
: 別人就是故意的 ???
這句話又是誰說的?? 你說了算?? 厚厚~~
: 況且誰知道你會不會回來又吵說 我還有意見 我的意見足以影響判決
: 我還沒答辯完 小組長還不能做判決
: 誰知道呀 您說是吧 可見 告訴人家您的行蹤
: 人家才知道你是沒意見還是放棄答辯權
此言差矣.... 為什麼要告訴人家的行蹤才能知道是沒意見還是放棄答辯權呢??
你確定你做個結論有經過邏輯嗎 ?? 嘖嘖... 怎麼又一個沒學好邏輯的呀
呼呼... 再多教你一個東西, 就算人在國外, 也有辦法讓ip看起來像國內
你以為ip是萬能的喔 ?? 如果你想知道怎麼做的話
建議你可以有禮貌地請教別人, 應該會有人樂意回答...
當然, 前提是你有禮貌地問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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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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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12 之 12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