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檢舉> baboosh涉嫌違反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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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3(3推 0噓 2→)留言5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newkermit (我要努力!!)時間20年前 (2006/05/24 00:26),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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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句話又是誰說的?? 你說了算?? 厚厚~~. 此言差矣.... 為什麼要告訴人家的行蹤才能知道是沒意見還是放棄答辯權呢??. 你確定你做個結論有經過邏輯嗎 ?? 嘖嘖... 怎麼又一個沒學好邏輯的呀. 呼呼... 再多教你一個東西, 就算人在國外, 也有辦法讓ip看起來像國內. 你以為ip是萬能的

推噓9(9推 0噓 13→)留言22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ecomaster (謀定而後動)時間20年前 (2006/05/23 21:19),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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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已無其他意見。.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04.215.159.

推噓0(0推 0噓 2→)留言2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baboosh (大王椰)時間20年前 (2006/05/23 21:07),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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唷 這麼守站規 怎麼還會在卡版貼那種文章 ??. 這麼守站規怎麼會把我的文章轉來這裡 ???. 違規的時候就是不小心?? 刪了就算了. 別人就是故意的 ???. 況且誰知道你會不會回來又吵說 我還有意見 我的意見足以影響判決. 我還沒答辯完 小組長還不能做判決. 誰知道呀 您說是吧 可見 告訴人家您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ecomaster (謀定而後動)時間20年前 (2006/05/23 21:03),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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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哪條站規規定的?. 假設我若沒來進行答辯時. 小組長根本不必管我是出國去 還是沒意見. 因為小組長仍可以依站規相關規定 而直接作出判決. 站規哪條有規定"爭端當事人有一方出國時 就應暫緩判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baboosh (大王椰)時間20年前 (2006/05/23 20:58),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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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您就有義務告訴版上的人 你的行蹤. 否則誰知道你是沒意見 還是出國去了. 你說是吧 這是檢舉人的責任呀 再提醒你. --. 可惜 人總抵不過自尊. 不恨 聽起來太愚蠹.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9.39.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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