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檢舉> baboosh涉嫌違反相關規定。
※ 引述《baboosh (大王椰)》之銘言:
: ※ 引述《ecomaster (謀定而後動)》之銘言:
: : 完全不需考慮
: : 因為 我沒有義務在hate板上向大家報告我是否有取消出國計畫
: 那您就有義務告訴版上的人 你的行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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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條站規規定的?
: 否則誰知道你是沒意見 還是出國去了
假設我若沒來進行答辯時
小組長根本不必管我是出國去 還是沒意見
因為小組長仍可以依站規相關規定 而直接作出判決
站規哪條有規定"爭端當事人有一方出國時 就應暫緩判決" ??
: 你說是吧 這是檢舉人的責任呀 再提醒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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