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檢舉> baboosh涉嫌違反相關規定。
※ 引述《ecomaster (謀定而後動)》之銘言:
: ※ 引述《baboosh (大王椰)》之銘言:
: : 那您就有義務告訴版上的人 你的行蹤
: ^^^^^^^^^^^^
: 哪條站規規定的?
: : 否則誰知道你是沒意見 還是出國去了
: 假設我若沒來進行答辯時
: 小組長根本不必管我是出國去 還是沒意見
: 因為小組長仍可以依站規相關規定 而直接作出判決
: 站規哪條有規定"爭端當事人有一方出國時 就應暫緩判決" ??
唷 這麼守站規 怎麼還會在卡版貼那種文章 ??
這麼守站規怎麼會把我的文章轉來這裡 ???
違規的時候就是不小心?? 刪了就算了
別人就是故意的 ???
況且誰知道你會不會回來又吵說 我還有意見 我的意見足以影響判決
我還沒答辯完 小組長還不能做判決
誰知道呀 您說是吧 可見 告訴人家您的行蹤
人家才知道你是沒意見還是放棄答辯權
--
可惜 人總抵不過自尊
不恨 聽起來太愚蠹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9.39.64
→
05/23 21:13, , 1F
05/23 21:13, 1F
→
05/23 21:14, , 2F
05/23 21:14, 2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