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檢舉> baboosh涉嫌違反相關規定。

看板L_LifePlan作者 (大王椰)時間18年前 (2006/05/23 21:07), 編輯推噓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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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ecomaster (謀定而後動)》之銘言: : ※ 引述《baboosh (大王椰)》之銘言: : : 那您就有義務告訴版上的人 你的行蹤 : ^^^^^^^^^^^^ : 哪條站規規定的? : : 否則誰知道你是沒意見 還是出國去了 : 假設我若沒來進行答辯時 : 小組長根本不必管我是出國去 還是沒意見 : 因為小組長仍可以依站規相關規定 而直接作出判決 : 站規哪條有規定"爭端當事人有一方出國時 就應暫緩判決" ?? 唷 這麼守站規 怎麼還會在卡版貼那種文章 ?? 這麼守站規怎麼會把我的文章轉來這裡 ??? 違規的時候就是不小心?? 刪了就算了 別人就是故意的 ??? 況且誰知道你會不會回來又吵說 我還有意見 我的意見足以影響判決 我還沒答辯完 小組長還不能做判決 誰知道呀 您說是吧 可見 告訴人家您的行蹤 人家才知道你是沒意見還是放棄答辯權 -- 可惜 人總抵不過自尊 不恨 聽起來太愚蠹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9.39.64

05/23 21:13, , 1F
您不說沒意見了嗎 結果又說了這麼多 ??
05/23 21:13, 1F

05/23 21:14, , 2F
可見世事無常 您說是吧 ^^...
05/23 21:14,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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