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車禍和解問題

看板LAW作者 (doorlessa)時間9年前 (2015/01/22 15:34), 編輯推噓1(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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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長囉嗦請見諒。 去年12/18下匝道時因塞車未注意距離, 不慎撞到前車,前車再撞到前一台車, 有報警處理,無人受傷,車子有保任意險。 前兩台車都還能行駛,第一台車是車體稍微凹陷, 第二台車是後保桿有破損掉落。目前都已修好。 現在問題是,第二台車車主跟我要他修車期間無車可用, 導致無法工作的損失五萬元,他還說他被老板辭掉,現在沒工作。 他說未和解無法牽車,我立刻打給車廠(他當初有給我電話), 車廠老板說已牽走了,我跟老板說車主要求的金額, 老板說可以再跟車主商量,他人不錯balabala之類的。 一開始理賠員就都連絡不上車主,還是由我連絡的,才開始修車。 然後理賠員也都沒主動跟我連絡過,車主卻一直跟我連絡說我拖很久(還不到一個月… 想請問的是,和解問題還是都交給理賠員嗎? 五萬元是否需要請車主舉證呢?(電話中感覺他是願意議價。) 如果完全不付,是否要走法律程序呢?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6.60.1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421912097.A.44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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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還能行駛,可以擇適當時間去修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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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和解以金錢為標的,他可以先修再來談和解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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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應以最有利的修理方式來施行,而不是擺著不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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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把責任歸諸於肇事者,這部分要求償並無合理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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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被撞,也是自費先付,對方保險公司再把錢撥付給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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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車子保桿凹了一大凹,車體屁股都有點變形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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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不是照樣開回南台灣,再開回東台灣去原廠修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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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2 21:35, , 8F
謝謝。今天有連絡上理賠員了,他說基本上賠修車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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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要求的金額若是走法律程序,我可委任保險公司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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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任意險的餘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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僅有民事責任,交給保險公司處理就好了...如果上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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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判多少,在保額內保險公司就賠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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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是的就是這個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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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請問一下,如果對方不願和解也沒上法院會如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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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3 15:33, , 15F
不會如何啊...他要不就申請調解,要不上法院,還能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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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後續,提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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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天傳簡訊請車主都跟保險公司連絡,但他跟理賠人員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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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後又打給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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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我匯錢給他,他再簽和解。我說我真的沒辦法(自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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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賠家人車款),他說他不是恐嚇我,上法院的話他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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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不只五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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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說判決如何我就怎麼做,保險餘額不夠賠,我也是要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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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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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就沒再連絡,10天後理賠人員打給我說他收到和解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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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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