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只顧被告利益,不顧公平正義的最糟糕法院

看板LAW作者 (ulycess)時間13年前 (2012/06/12 18:13),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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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還真不知道最高法院引進情況證據這理論哩 情況證據是英美法系的東西 跟歐陸法系會有衝突,為什麼會引進這種理論...... 我拿辛普森案作例子好了 辛普森案的辯護律師拿採即檢體的探員是種族歧視者 說服審判團他可能會偏向判辛普森罪而採檢體 以說服審判團,這是基於英美法的說服主義而生的產物 如果在歐陸法系中 即便攻擊檢察官不需要嚴格證明 但是仍需要對於證據範圍有必要性、關聯性、可能性才能請法院調查 探員有種族歧視並不會讓採集的檢體說謊(人證會說謊,但物證不會) 因此對於案件並沒有關聯性,並非法院應調查事項 除非檢體是假的,才是法院應該調查的事情 英美法的情況證據和歐陸法的彈劾證據並不是同樣的東西 用情況證據一定會有問題 -- 推 FirstPushMan:刀從口入 馬的 你是叫我口交手術刀喔 04/10 23:17 → watashiD:不久之後就可以看到嘔吐吐出一顆腎了 04/10 23:18 推 herson8852:三樓陰莖被割掉也看不出來 04/10 23:18 → herson8852:甘... 04/10 23:18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6.59.24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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