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台電是否有權對用戶斷電?

看板LAW作者 (旅者‧愚人‧夢想家 )時間12年前 (2012/04/30 11:45), 編輯推噓-5(1622)
留言29則, 8人參與, 5年前最新討論串1/6 (看更多)
家中電表損壞,台電派人維修後,發現零件經人為更換。 由於鉛封未受損,故台電承認電表並非我們破壞, 但由於我們使用改造過的電錶,仍須賠償一年電費。 若5/10前未付款,則進行斷電。 根據憲法第八條: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A0000001&FLNO=8 「非由法院依法定程序,不得審問處罰」 台電未經任何法律程序,即對用戶實施斷電, 是否違反憲法第八條保障人身自由之精神?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4.8.181

04/30 11:52, , 1F
這跟那條沒有關係~
04/30 11:52, 1F
斷電和罰款,不算是"處罰"嗎? 無緣無故就被斷電,該如何反制?

04/30 12:39, , 2F
廢文
04/30 12:39, 2F

04/30 12:53, , 3F
廢文+1
04/30 12:53, 3F

04/30 12:56, , 4F
憲法上的處罰是指"國家依法律所為限制人民自由或增加負擔"
04/30 12:56, 4F

04/30 12:57, , 5F
的行為,1.台電公司算是國家嗎。2.斷電或罰款依的是公法還
04/30 12:57, 5F

04/30 12:58, , 6F
是私法。3.台電供電是公權力行政嗎。如果不是的話斷電不是
04/30 12:58, 6F

04/30 12:58, , 7F
憲法上的處罰
04/30 12:58, 7F
台電斷電是依照電業法: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J0030011 第72條: 「有竊電行為者,可對用戶斷電」 第106條: 有以下行為之一者為竊電..... 「三、損壞或改變電度表、無效電力計、其他計電器之構造,或以其他方法 使其失效不準者。」 台電顯然未經法律程序即判斷用戶竊電,並實施斷電。 若依照你的論點,等於電業法不受憲法管制。 連個問題都不能問的話,我不懂這版存在的目的。

04/30 17:52, , 8F
憲法的權利是防禦國家干涉,又稱為防禦權,包含你引用的條
04/30 17:52, 8F

04/30 17:53, , 9F
文都是,所以要防預國家的干涉首先對方必須是國家行政機關
04/30 17:53, 9F

04/30 17:54, , 10F
,請問台電公司是國家的行政機關嗎???
04/30 17:54, 10F

04/30 17:56, , 11F
第二,如果憲法上防禦權是否可以適用在私人關係,雖有很多
04/30 17:56, 11F

04/30 17:57, , 12F
學說,但通說是間接適用說,換句話說台電公司對你家的請求
04/30 17:57, 12F

04/30 17:58, , 13F
只要不是違反社會秩序和善良風俗就沒有違憲的問題,怎麼看
04/30 17:58, 13F

04/30 17:59, , 14F
台電公司沒有作出這種行為......
04/30 17:59, 14F

04/30 17:59, , 15F
你家和台電公司只是單純私法上的爭議,請循民事訴訟解決,
04/30 17:59, 15F

04/30 18:00, , 16F
要扯到違憲就太扯了QQ
04/30 18:00, 16F

05/01 04:34, , 17F
你不知道現在一堆人滿腦子都是想打憲法官司 ?
05/01 04:34, 17F

05/01 05:12, , 18F
講到憲法保障...婚姻受憲法制度性保障,那我心愛的人,想必
05/01 05:12, 18F

05/01 05:13, , 19F
我可以強嫁她為夫咯!因知她無兄弟,我甘願主動嫁給她呀
05/01 05:13, 19F
不熟法律的人本來第一個想到的都是憲法,這有甚麼好奇怪的? 你看書難道不是從第一頁開始翻?

05/01 10:36, , 20F
第一部是民法至少會去搜尋電信/電力等和電有關的法規.
05/01 10:36, 20F

05/01 13:09, , 21F
唉...我好悔恨跟狔說了這許多
05/01 13:09, 21F

05/01 13:21, , 22F
不熟的人第一個看憲法哪裡有錯?錯在不熟就亂用,人家懂的講
05/01 13:21, 22F

05/01 13:21, , 23F
得不合你意你居然不是虛心受教而是大放厥詞......
05/01 13:21, 23F
這篇被反駁我沒意見阿 意見不合就噓噓的人,我只能說也許你們法律觀念比我強, 但思想層次比我低太多。 ※ 編輯: madturtle 來自: 59.124.8.181 (05/01 14:19)

05/01 21:17, , 24F
05/01 21:17, 24F

05/01 23:14, , 25F
根本沒有思想程度的人,要說比自己高也行說低也行,隨你說咯
05/01 23:14, 25F

08/12 22:52, , 26F
,請問台電公司是國家的 https://noxiv.com
08/12 22:52, 26F

09/15 06:08, , 27F
你不知道現在一堆人滿腦 https://daxiv.com
09/15 06:08, 27F

11/07 04:06, , 28F
第一部是民法至少會去搜 https://muxiv.com
11/07 04:06, 28F

12/31 20:31, 5年前 , 29F
學說,但通說是間接適用 https://daxiv.com
12/31 20:31, 2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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