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中華民國亡國了?
※ 引述《cobrabaton (心情真他媽糟~)》之銘言:
: ※ 引述《manfale (戰神)》之銘言:
: : 行政執行法
: : 第36條 行政機關為阻止犯罪、危害之發生或避免急迫危險,而有即時處置之必要
: : 時,得為即時強制。
: : 即時強制方法如下:
: : 一、對於人之管束。
: : 二、對於物之扣留、使用、處置或限制其使用。
: : 三、對於住宅、建築物或其他處所之進入。
: : 四、其他依法定職權所為之必要處置。
: : 我認為 這些人在這個時候故意帶國旗去機場或是去唱國旗歌 就是去鬧場
: : 行政機關看來也是同一見解
: 別忘了憲法凌駕於一切法令之上
: 該法條
: 明顯違反
: 第八條 人民身體之自由應予保障。除現行犯之逮捕由法律另定外,非經司法或警察機關依
: 法定程序,不得逮捕拘禁。非由法院依法定程序,不得審問處罰。非依法定程序之逮捕,
: 拘禁,審問,處罰,得拒絕之。
: 所以你在法令上站不住腳
: 行政執行法不是帝王條款
: 不是行政機關自行解釋就可以
放心 不會的
因為有憲法第23 條來當守護神
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
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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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執行法就即時強制的事項 確實授權行政機關就當時狀況有裁量權
而且這還很可能是判斷餘地的範疇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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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02.39.22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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