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其他] 段正淳的分身適法性如何

看板JinYong作者 (強暴犯摳比)時間11年前 (2013/04/03 16:15), 編輯推噓8(8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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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kennings (ken)》之銘言: : 我是不知道此板為何要訂出較它板嚴格的分身條款於板規中, 是怕分 : 身亂板? 某版主還自認為並未比它板多出條款? 真是睜眼說瞎話, 請參閱本站 : 國家研究院法律財經研究院中法律板的板規: 其中可曾有任何提及分身相關的條 : 文? : 為什麼該板不需規範分身? 難道他們不怕分身亂板? 該版版主及板友 : 很多都是貨真價實的法律專業或法律工作者, 他們會思慮不及此? 當然不是啦, : 中華民國法律對身分的規範就已經足夠, 何需再另行特別規範! : 以段正淳為例: 他在小鏡湖畔"享用"完阮星竹後提詞一首落款為"大理 : 段二醉後狂塗" 如果阮星竹不甘被始亂終棄, 向大宋官府提告, 段正淳難道可 : 以主張段二與他段正淳無關要罰請去抓段二來罰就好? : 當然不行嘛! 因為事實證明書付竹妹補壁的段二真的就是段正淳, 如 : 果他否認那麼所為即是虛偽表示, 光這一點他就已經"違反中華民國法 : 律" (至於他不是中華民國人民那另當別論) : 但是呢: 他卻有權不主動提供"段二"就是段正淳"這樣的資訊給予官府, : 如果官府差勁到連這一點都調查不出, 結果只知追究段二而破不了案, : 那段正淳就沒有法律責任了 : 這就是我所說的"技術性隱藏":在PTT網路上沒甚麼人知道各ID姓什名什, : ID所屬真實的人卻不能以此網路分身要求責任分離: 犯了法照樣得接 : 受調查審判, ID所能提供的合法技術性隱藏並不賦予當事人有作偽之 : 權力, 也不能據此主張各個ID之間可以責任分離 : F板所提的甚麼禁止分身單日連PO交易文之類的看法, 也只是技術層面的 : 問題: 交易網站會如此規範必有其原因(原因若消失也可能取消此規定, 何況交易 : 網也不會管制單日內連PO一般的相關文章, 不管是同ID或分身ID)), 就像 : 本版若舉行各種投票也須盡力防止有心人以多分身ID投票, 此時版主及關心之板 : 友必然承受額外之查證負擔無疑! 而本版更加嚴格禁止分身從事一般活動, 那 : 不就變成時時都得認證活動者始終僅使用同一ID? 本版有誰有此查證能力? : 一條成文板規卻無法時時執行, 只會讓人嗤之以鼻笑你龜毛而已 : 建議取消此條分身條款吧 一般阻擋分身跟洗文章的方式大概如下 登入次數n次以上、有效文章n篇以上、劣文n篇以下者才可推、發文 上面條件在很多版都是由系統自動擋掉條件不符的人 可是金庸版沒有這功能(聽說是卡在組務那),文章是否違規只能靠版眾檢舉或版主查證 就像現在規定本版劣2不能發文,但劣2以上的人系統是會讓他在本版發文 而你說的 6.4 本板板規乃針對使用人所訂定,不歡迎多重帳號者(分身)使用本板。 這條禁分身版規,是因為當初nbadog開一堆帳號跑來亂版 版友們表達不滿並提出修訂版規防止亂版的建議 版主再經由版眾投票後所訂出來的版規 版主也不能說改就改,這樣對當初參與投票的版眾怎麼交待 而分身的問題前幾篇就有個例子 m大發文想好好討論結果被人連噓 j大好好推文還被人開分身罵 沒有此條版規的話j大不就雖小被罵 至於有沒有可以修改的地方 有些版禁分身的方法如下 禁多重帳號 但任一帳號在該版水桶期間 開其他帳號發文的就劣退+永久水桶 總結全文小弟認為可以從下面幾項來討論 1.不禁多重帳號 但是任一帳號在本版被水桶期間 再開其他帳號發文的就劣退+永久水桶 2.照舊 3.您提的取消分身條款 4.其他 不知道版友與版主覺得如何 -- 歐尼爾要轉隊至熱火時對布萊恩這個小弟總是放心不下,臨去之前便把他叫來跟前耳提 面命一番:「小老弟,哥哥在球場上有幾次承你給面子,總算肯傳球給我,有一件事我 可要良言相勸。你若不改,也甭叫我哥哥了。」布萊恩笑道:「你不說我也知道,你勸 我從此不可再幹姦淫良家婦女的勾當。好,就聽大哥的話,天下蕩婦淫娃,所在多有, 小弟貪花好色,也不必定要去逼迫良家婦女,傷人性命,哈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59.1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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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蠻喜歡第1點的,很有參考空間...只是細節部分不知道需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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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微調,或是關聯性上的搭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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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提的不禁分身, 連動處罰應該就跟你的第一點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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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帳號還是ID, 只要可以追究為同人, 都該連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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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組務板務站方在技術上能否充分支援, 那是另需討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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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 確實沒有技術支援的話, 板規執行會非常辛苦, 加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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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比嚴格的禁止分身條款也沒什麼用吧? 當然我可以體會f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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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執行板務必須承受這些壓力: 也不是他能夠說改就改, 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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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只是在板規重新經過民意檢視的階段嚴肅建議而已(嚴格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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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附和提議) 說真的f板沒有必要對各種提議案先有成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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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提意見,開頭第一段就說啥「睜眼說瞎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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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禁分身,又不會造成使用者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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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版前先看板規是基本條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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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板規又想養分身,那就自己注意不要踩到紅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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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始了開始了......講不過人就開始要盯態度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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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會造成使用者困擾? 明文板規要求不能用其他ID呈現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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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那是否每見到一個新ID就需要進行比對現存所有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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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大工程啊! 比對完發現是分身:處罰! 不是分身:下一次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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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名單更加長一名! 這叫沒有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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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一個困擾: 使用者一旦在本版使用過某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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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就必須永遠記得自己在此板用過的ID為此板專用! 合著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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庸板是在開銀行嗎? 要領錢只能使用原留印鑑? 那本版有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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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更改原用ID為新ID的服務? 萬一使用者原先ID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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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新ID一發文推文立刻被檢舉違規....板規真是友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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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事換ID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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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工程浩不浩大問題,你又不是管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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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來的「使用者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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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聽樓上這句就知道: 你管別人甚麼事換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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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PTT就可以多重ID: 偏就你要懷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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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版主不算使用者喔? 就算是關心的板友也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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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版就是受不歡迎啊,我也想不通換ID要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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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TT可以多重ID又不代表每個版都要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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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然折衷啊,用多重ID的人一定要秀簽名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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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想不通那是你的事: 不受歡迎那就表示本版較不友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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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自己用過的ID打上去,表示你換ID不是要偽造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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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點就可以解決你的困擾,你不需要刻意去記你有沒有用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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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申請個新ID這種事情,也非一時三刻就能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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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制辦法很多我不見得不贊成: 我只是在建議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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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多的是時間讓你新增編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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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知道你只是在建議,我也只是在跟你討論你論點奇怪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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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因為ID在網路上是身份的象徵,不單純只是自稱或落款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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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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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甚麼困擾? 要我講幾遍: 我只有一個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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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只會說別沒事懷疑別人,問題就真的會有分身亂版的情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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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款自稱都是身分之一: 你不要不懂妄加猜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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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名檔和暱稱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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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才是不懂就不要亂比一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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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別板就沒分身亂板? 少講藉口好嗎? 中華民國就已經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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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版可以設文章限制登錄限制,這版又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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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無法從資格篩選,現在就是用重刑來嚇阻這種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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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法: 你要多訂一定會朝向封閉會員制走: 這有疑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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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多重ID又不會讓使用者增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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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主張重刑不是嗎? 反而F板說只罰分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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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倒允許分身來發廢文,你又沒辦法趕他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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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怎知道不會增多? 較自由總是人會較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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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重刑只在於有違版規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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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原本多數使用者討厭這種自由,那自由也是會趕走一些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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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者。誰說自由一定會人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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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就是有犯重罰才合理: 事前審查很龜毛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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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其他版何必有資格才能PO文推文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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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後再罰就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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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也是事前審查的一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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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大家可以當版主後盾去爭取同它板待遇呀?幹嘛用龜毛招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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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啦! 對不起我明天得上課恕不奉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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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取就是沒過啊,所以以現有資源改版規也經過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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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意見真想改版規的話,你就想辦法說服多數看板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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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他們覺得你講的很對,這條版規沒必要一起附合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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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版主壓力,自然就會有投票改版規的聲音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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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你自己和反對你意見的人吵起來,噓個幾次就受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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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你的看法: 我沒有多想改板規只是建議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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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6 22:46, , 71F
你這作法能達到你的目的嗎?反倒讓看板人更堅定支持原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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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改版規建議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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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我講幾次? 會吵到現在是F板的問題吧? 他幹嘛舊事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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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有強有弱: 你覺得我附議別人算很用力嗎? 過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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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我也是上一波跟你有吵過的人,但我沒跟你舊事重提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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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6 22:49, , 76F
關我甚麼事! 我又沒分身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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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6 22:51, , 77F
沒提最好: 希望這裡不要變成感情用事的戰場還加會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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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6 22:52, , 78F
恕先下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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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6 23:00, , 79F
我知道你現在心情不好,但沒必要對每個人反對者都言語帶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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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不要想想歷來那麼多篇文章, 有多少篇變成感情用事的戰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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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6 23:03, , 81F
每次都是誰的文章話題在感情用事, 真以為大家都看不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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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6 23:05, , 82F
最後認真講一句很不中聽的話, 兩位板大多少次通融網開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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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6 23:06, , 83F
如果連金庸板這樣都可以被稱為 "感情用事的戰場" "會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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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6 23:06, , 84F
那我不知道要哪個異空間的烏托邦社會才能讓你滿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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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6 23:07, , 85F
非常究極認真的說, 如果真有這種地方, 務必通知我前去朝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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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6 23:09, , 86F
也非常誠心誠意地祝福某k , 世上或許沒有這等烏托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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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6 23:10, , 87F
或許尊駕自己創建一個也不是壞事, 希望可以比金庸板更繁盛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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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9 01:54, 5年前 , 88F
既然無法從資格篩選,現 https://daxiv.com
12/29 01:54, 8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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