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教] 九陽九陰的境界
※ 引述《sleveldeity (風中之神)》之銘言:
: : 好吧,那就辯證個清楚。
: : 經過:
: : 一、經由我多次解釋及追問,您已經於(09/26 12:48 附件1.)時,
: : 瞭解到我當初根本「對反方旁證一項都沒舉」。
: : 二、然而,儘管您知道我當初根本「一項都沒舉」,卻仍質疑我列舉對錯句。
: : 經由我繼續反覆追問,您仍不正面回應(09/26 15:40 附件2.3.)。
: 你當然不了解啊,因為你說你一項都沒舉,偏偏又點出可能是我對錯句,
^^^^^^^^^^^^^^^^^^^^^^^^^^^^^^^^^^^^^^^^^^^^
: 問題就出在這,在我還不能整理出到底為何你會堅持自己一向都沒舉,
: 你的真正與意是啥之前,當然不能做正面回應,否則只會更亂。
誰點您對錯句?
sleveldeity (Wed Sep 26 13:35:36 2012)
我指的是C大那句: (不可能是隻字片語問題),請勿對錯句。
F00L (Wed Sep 26 15:22:50 2012)
誰對了您哪一句?
誰對錯句?
對錯句是您自己講的,現在指鹿為馬說是別人點您?
: : 三、直至有板友建議循板規途徑解決,個人做出板規問題的提醒(4.),
: : 您就馬上辯稱您「當初」以為我是針對您推文「引一項旁證」。
: : 文中還反控我提醒板規言論,反會觸及惡意造謠。(09/27 09:34 附件5.)
: : 四、您現在又自稱是於27日早上回應當時(09/27 09:34 附件5.),
: : 才認知我當初根本「對反方旁證一項都沒舉」,
: : 之前不正面回應(09/26 15:40 附件2.3.)並非惡意。
: 當然,那時我才了解你的語意是啥,之前因為你澄清你的語意是
: "一項都沒舉",所以好吧,我就尊重妳。認定你的確是一項都沒舉,
^^^^^^^^^^^^^^^^^^^^^^
: 但由於你並未說明為什麼你的語義可以理解成一項都沒舉,
: 此時我只知道有一項都沒舉的"事實",不知道一項都沒舉的"原因"
: 那麼在連"原因",都不知道的情況下,如何出面說明??
: 你總要知道事情的"原因",才能說明吧,不然我就算要尊重妳
: 認定有一項都沒舉的"事實",但是解釋不出所以然,這哪叫說明?
: 是你自己要我提出(說明)的。
若您認定一項都沒舉之後,又指責我舉例對錯句。
經我再三反問及澄清:
誰對錯句?
對錯哪一句?
我根本一項都沒舉,是舉啥例子對錯您哪一句?
而您都不正面回應,這還不是惡意?
: : 判斷:
: : 根據事證,
: : 您早在不正面回應(09/26 15:40 附件2.3.)之前,
: : 也就是 09/26 12:48時,
: : 已經認知到我當初根本「對反方旁證一項都沒舉」。(附件1.)
: : 一項都沒舉,也就談不上針對哪一句舉,也就沒有列舉對應錯句的問題。
: : 故在 09/26 12:48之後,您仍質疑他人列舉對錯句,
: : 且面對當事人抗辯與澄清時,您仍不正面回應,此行為當屬「惡意」。
: : 此外,「對板友造謠」定義為:製造與板友事實不符合之污衊言語。
: ^^^^^^^^^^
: 幫然不是惡意,如我上面所說,因為你澄清沒附"理由原因",我只好自己
: 去分析,沒分析前只知道事實,不知"原因脈絡",如何說明誤會?
^^^^^^^^
知道此事實,但仍指責對方「錯」,這就形成惡意。
: : 若您說我講了啥話、做了啥事,卻不能舉證您所述為事實……
: : 則「對板友造謠」之構成要件成立。
: 看到上面標註的"污衊言語"了嗎?? 這也是為何說實務上,罪名不會成立
: ,因為即便要扯到造謠,也要證明,講出的話有污衊貶謫的語義,你舉的
: 例子實務上最多叫因為語意產生的誤會。
「只舉一項……以偏蓋全……斷章取義……」與「錯」皆具備貶謫語意。
: : 您個人對文章的解讀認知,與「原作者原意」及「大眾之解讀認知」不符合。
: : 這是您個人的問題,不得以此作為造謠之理由。
: : 附件:
: : 1.==================================================================
: : 09/26 12:48
: : → sleveldeity:一向都舉不出來,就更代表推文沒看完全,不然就是理解
: : (項)
: : ==================================================================
: : 2.==================================================================
: : sleveldeity (Wed Sep 26 15:40:17 2012)
: : : 誰對了您哪一句?
: : : 誰對錯句?
: : : 我一來根本沒舉,用「…………」表示。
: : 所以呢? 比只舉一項更慘。
: : : 二來還問「誰有看到?」
: : : 這麼明白的東西,您還能說成叫別人別「對錯句」,真的是很扯!?
: : ==================================================================
: 當然啊,如我之前所解說,你沒講清楚,.........在語意中可能是表示
: "很無言"的意思。 二來你的"誰有看到",後面沒寫清楚看到什麼?
: 所以才讓人以為你對的句子,是對我的推文,看到後面是要接"九陽"
: 偏偏你又不肯溝通澄清誤會。
那是您個人的問題!
誰說一定要寫在後面?
寫前面不行?
討論串中,您好意思一再扯國文能力?
反方的旁證,請問誰有看到?
除了您,請問還有誰解讀錯?
: : 3.==================================================================
: : sleveldeity (Wed Sep 26 17:15:19 2012)
: : : 請問誰「對錯句」?
: : : 誰「對錯了哪一句」?
: : 所以完全沒舉問題更嚴重啊,比我想像更慘。
: 此時,你說你沒對錯句,一項都沒舉,我當然尊重你啊,但我尊重這"事實"
: 不表示我已經知道為何事實是這樣的"理由原因"。當時我還在想,某F如果
: 不是針對我那個推文,難道是別句推文嗎? 那我來找找看到底是哪句?
: : ==================================================================
: : 4.==================================================================
: : F00L (Thu Sep 27 03:05:43 2012)
: : 我收到板友的建議,所以在此提醒一下。
: : 按照本板的規定,是不能對板友言論進行惡意造謠的。
: : 所以,您可以一時誤認,但弄錯就該承認。
: : 否則就踩到板規的界線。
: : ==================================================================
: 並沒"惡意",很抱歉,上面已說的一清二楚。
: : 5.==================================================================
: : sleveldeity (Thu Sep 27 09:34:17 2012)
: : 當時我認為你針對的是我推文的這句話,引來當作旁證項目。……
: : 反而你說我踩版規"惡意"造謠兩字,才可能會有造謠嫌疑……
: : 因為我後來經你解說,理解到你的語意應該是指請問有誰看到有相關事證,
: : ==================================================================
: 對阿,後來你一直強調一直強調,我才花時間找出了問題關鍵,也才能說明
: ,是你一直搞不清,尊重有這"事實",在你未溝通說明前,步表示知道這事
: 實的"原因",既然不知道"原因",又怎能說明。 這樣說人"惡意造謠",當然
: 可惡!
早在 09/26 12:48,您已經承認這項事實,
卻在 09/26 13:35又指責我的列舉對錯句。
且經我反覆詢問,仍不正面回應,這還不是惡意?
: 還有你的部份,你這次一樣未說明我上篇標註的,你說我"張貼版友的刪文",
: 這件事,這次依然沒說明,事實我已經告訴你那是我記憶中的描述,不是別人
: 的刪文,既沒"複製張貼",也沒背下照抄。 結果你這次沒有做出完整的解釋
: 身為版主你已經帶頭違規了。 還想還說別人。
只因您強調:不是複製、不是照抄
說您「貼文章」,就是「違規」?
那您去提告吧,這是您的權益!
: : 書中不是說令狐沖亂練,
: : 是他識字本少,有些刻文又字跡太草,所以他趕緊在出獄前很認真的記憶該字筆畫。
: : 自知適才在睡夢中練功,乃是日有所思,夜有所夢。
: : 清醒時不斷念誦口訣,腦中所想,盡是鐵板上的練功法門,
: : 入睡之後,不知不覺的便依法練了起來,但畢竟思緒紛亂,並非全然照著法門而行
?
: : 這時精神一振,重新將口訣和練法摸了兩遍,
: : 心下想得明白,這才盤膝而坐,循序修習。
: : 心想這些上乘功夫的法門,一字之錯,往往令得練功者人鬼殊途,成敗逆轉,
: : 只要練得稍有不對,難免走火入魔。出此牢後,幾時再有機會重來對照?
: : 非記得沒半點錯漏不可。
: : 他唸了一遍又一遍,不知讀了幾多遍,幾乎倒背也背得出了,這才安心入睡。
: : 書中張無忌全部乾坤文字都識得,但有十九句練不起來,原文中說是略有殘缺。
: : 反之,書中定義張無忌練九陽是功行圓滿、大功告成了。
: : 所以,您要怎麼扯張無忌識字問題是您自己的事,
: 這是討論合理性非我自己問題。
您這言論與別人討論主題無正面關連。
: : 然而,無論如何,張無忌九陽就是練成了。
: : 還有,且不說他們不是亂練,
: : 硬要說「有好運成分」也一樣能類比。
: : A主角碰巧運氣好練成了,誰規定B主角就不能碰巧運氣好練成?
: : 提醒您,要質疑作者的話,碰巧不是 bug。
: : 張無忌碰巧運氣好,摔下斷崖不死,還另有奇遇,這不算是 bug。
: : 張無忌碰巧運氣好,(就算)識字不夠練九陽也不死,還功行圓滿,這不算是 bug。
: 若你要這麼說,先證明九陽"也一樣是能碰巧練好",畢竟人不同,練的東西
: 也不同,不能相比。 如果說令狐能小張也能,吸星能靠運氣九陽也能,這就是
: "斷言",書中無證據最多叫推測不具證據力,因此而推估小張的合理性偏向前
: 者當然也叫斷言。當然一樣武斷。
您說「不能」,不叫斷言!?
您說張無忌「識字不多」而「不能」練好九陽,不叫斷言?
叫您舉個書中例子,您舉不出來,還去扯建中云云……都不算斷言。
結果呢?
別人舉了令狐沖例子,您反而說例子不同,指責別人斷言!?
書中就說張無忌九陽練好了。
說張無忌練好的,被您當成斷言!?
您自己說張無忌「不能」練好九陽,反而不叫斷言?
: : 所以您是要抓 bug?
: : 還是要討論在書中設定下,張無忌是否將九陽分享給張三丰?
: : 如果您是要抓 bug……
: : 那我們在著作設定下討論張無忌分享九陽問題,您是文不對題插甚麼嘴?
: : 如果您是要在著作設定下討論張無忌分享九陽問題,
: : 另外去扯書中設定的合理性幹嘛?
: : 這種杜撰故事哪需要您所謂的實證上合理?
: : 貧民百萬富翁合理嗎?
: : 獎金的問答題,主角都「剛剛好」答對……
: : 這算 bug嗎?
: : 不算啊!
: : 就是機率小的事件發生了嘛!
: 這跟機率和BUG無關吧,而是跟答題者常識有關,所以類比不合,
: 請重新來過。
這些問題,對一個沒受過教育的人來說,全部都答對的機率是很低的!
另外,選擇題與機率無關!?
真好奇您怎麼還能去補習班教學生!?
: : 退一萬步講,就算張無忌識字有限,但九陽用字就「剛剛好」他都會!
: : 這算 bug嗎?
: : 不算啊!
: : 就是機率小的事件發生了嘛!
: 算阿,首先沒人告訴你剛剛好都會啊,第二你上面舉的例子就跟機率無關
: 了,根常識有關,用這比小張識字程度,不合理吧。最後,如果扯到機率
: 機率越低,在書上沒有說明情況下,表示實證性越差,越沒說服力,退一
: 萬部說若真的是機率問題,若你拿個發生率100萬分之ㄧ的事來當例子,然
: 後說100萬分之ㄧ的情況比較有"可能"。當然一樣叫武斷。
張無忌僅僅十九句不懂,原文中就寫他乾坤「略有缺陷」。
而原文中寫張無忌九陽功行圓滿、大功告成。
結果您告訴我他字看不懂練九陽有障礙!??
到底是誰武斷?
: : 首先,他沒有識字的問題。
: : 其次,退一萬步講,
: : 就算他識字有限,也沒有到「不合理」。
: : 九陽用字就「剛剛好」他都會!
: : 這就是巧合、這就是小說!
: : 這不算 bug。
: 有人跟你說剛剛好都會嗎? 那為何沒人能舉出相當條件,卻古文程度
: 夠的例子? 加上若作者沒出來講說是巧合,這點依然是有違常理,需
: 要解釋。退萬部說如果有人拿個發生率不到百萬之ㄧ情況當例子,他
: 當然要交代原因,若沒交代清楚當然是BUG,因為常理性不足。何況事
: 現況下全球沒人舉的出例子的東西。
有誰會「所有的」中文字?
沒有吧?
但是儘管如此,在一段文章中,沒遇到生字的機率,是否存在?
當然存在。
: : 您前文說我「改口」!
: : sleveldeity (Thu Sep 27 09:34:17 2012)
: : 你自己上一篇畫的圖,明明從開始到小張下山只有4個月,
: : 我是照你的圖來指出你自相矛盾的地方,現在你又改口只證明自相矛盾。
: : 我等著看,您如何證明我改口!
: : 提醒您,若您無法證明您所述為事實,就是「造謠」!
: : 這樣吧,我來教您甚麼叫做「改口」的證明。
: : 被我糾正前:
: : sleveldeity (Wed Sep 26 13:35:36 2012)
: : 可見他們下武當山時只過約兩個月。
: : 被我糾正後:
: : sleveldeity (Thu Sep 27 18:56:08 2012)
: : 我說4個月也對
: : 這是國中數學。
: : 2<a<3
: : 2<b<3
: : 則 4<a+b<6
: : 1.照您的「四捨五入」說法……
: : 您說 4個月對,但您又說 6個月不對。(可以四捨?不能五入?)
: : 那就是您邏輯矛盾、自打嘴巴。
: 因為你自己前面如果我記的沒錯,你有寫算式說2.5+2.5= 5個月
: 5個月就可以四捨五入變近6個月喔。差一個月這麼多,未免沒有
: 說服力。
4<a+b<6
極端講 4個月、 6個月,是一樣沒說服力的。
就說是「近」半年了,誰跟您說是 6個月了?
說 5個月左右是近半年,如果沒有說服力,還被您當成「差一個月」誤差太大沒說服力。
且不論您數學概念是如何神奇……
您扯的 2個月云云……是如何的令人莞爾!!??
sleveldeity (Wed Sep 26 13:35:36 2012)
可見他們下武當山時只過約兩個月。
: : 2.不論您如何四捨五入……
: : 明明 4個月是最小值,您說「最多 4個月」就不對!
: : sleveldeity (Wed Sep 26 15:40:17 2012)
: : 不知是誰好笑,所以上面加起來有半年? 最多4個月
: 我在某篇推文就有說了,這是概數的觀念,就像台灣2300
: 萬人,是真的兩千三百萬人嗎? 我也有解釋我的語義是,
: 最多大概4個月左右,是你沒看到握其他篇的推文,你最多
: 是說我沒把用字完整寫的非常詳盡。但在我後來認證後,你
: 就不能再來說我。
不對。
您的解釋之中,跟「最多」有何關連?
沒解釋到的東西,解釋不清楚的東西,解釋不過去的東西,
被質疑有甚麼好意外的?
再來,雙方行文討論,您另外與他人之間的文字交流,是您另外的事。
憑甚麼因為您有與別人討論過,我就不能質疑您?
: : 再來,我們來討論誰比較武斷。
: : 1.您隨您自己高興當 4個月比較武斷?
: : 還是我用統計學「組中點」做中性推估 5個月比較武斷?
: : 而且退一萬步講,
: : 就算最極端少到四個多月,也符合我「一個學期」的說法。
: : 憑甚麼嚷著「最多 4個月」的您,有資格說別人武斷?
: 重點是,組中點到底是否符合"事實",事實沒說都有可能,
: 所以一樣是武斷沒啥好說,會認為應該以"組中點"來認為組
: 中點推論法比較合理,並較適合用於本個案這件事。這樣的
: 想法本身就是武斷,當然有問題。
您是不是真的沒有統計概念?
「估計」本身當然不是「真實值」。
但是估計是具備科學根據的,以具備科學根據的估計值論述,並非武斷。
話說回來,嚷著「最多 4個月」的您,為甚麼有資格說別人武斷?
您的統計基礎、科學方法為何?
: : 2.書中張無忌說俞三的傷,要等半載。
: : 到張無忌離開武當山時,他說俞三已經大好。
: : 這間接的說,講時間接近六個月是具有根據的。
: : 嚷著「最多 4個月」的您,是有甚麼根據?
: : 憑甚麼有資格說別人武斷?
: : 3.講完數學不等式,接著我們來討論國文與常識。
: : 一般在故事敘述,通常沒必要求到精確天數,直接給近似值就好了。
: : 例如:
: : 韋小寶和小玄子兩個月鬥了下來
: : 這種描述當然不是剛好整整兩個月,而可能是「兩個月±數天」。
: : 您所謂的「兩個月又一天」,
: : 直接說「兩個月」就好了,幹嘛蛇足說「兩個多月」?
: : 您所謂的「兩個月又廿八天」,
: : 直接說「三個月」就好了,幹嘛蛇足說「兩個多月」?
: : 反之,一般來說要講「兩個多月」時,
: : 常常是這些「多」的日子,數量不上不下,就用多字帶過。
: : 所以說,不管從原文旁證、語文常識還是統計方法,
: : 估計「一個學期、近半年」都是很合理的。
: : 而既然都說一個估計區間了,哪有武斷的問題?
: 有阿,首先為何組中點法較適合用來評估本個案確實的時間?
: 不一定吧,這就是武斷。為何一定要用組中點估計來估計才適用本個案?
: 沒說明這樣貼近事實前說近6個月當然是武斷。
: 如果你認為「一個學期、近半年」都是很合理的。你一開始的說法
: 就不會直接說他呆了"近半年"。正確的說法應該是他待了大約4~6
: 個月左右,這不是武斷是啥? 不然依你算式的寫法2.5+2.5= 5
: 5個月不足以說服說將近6個月,因為差一個月,也不到90趴的時間。
嚷著「 2個月」、「最多 4個月」的您,為甚麼有資格說別人武斷?
您的統計基礎、科學方法為何?
如此言論令人發噱。
您一再質疑別人用的統計方法……
然而,您自己的答案卻明顯落在「區間之外」!
: : 反而是您,給的是一個數值= 4個月。
: : 這才相對武斷!
: : 您不妨請教一下有學機率分配、估計、檢定……的朋友,
: : 以本案例來說,
: : 當 2<a<3
: : 2<b<3
: : 則 a+b 的估計值應以多少數值表達,比較具備科學根據。
: : 之前說該圖表「只有」 4個月,還說我自相矛盾!!??
: : 現在又改口說爭議!?
: : sleveldeity (Thu Sep 27 09:34:17 2012)
: : 你自己上一篇畫的圖,明明從開始到小張下山只有4個月,
: : 我是照你的圖來指出你自相矛盾的地方,現在你又改口只證明自相矛盾。
: : 我等著看,您如何證明該圖「只有」 4個月、如何證明我哪裏自相矛盾!
: : 提醒您,若您無法證明您所述為事實,就是「造謠」!
: : 啊,對了,還有~
: 剛剛上面我已經講清楚了,我在別篇推文友說,我的語意是概數,指的事
: 只有四個月"左右"不能說近半年,你最多只能說我沒有把語意講完整,當
: 然語意沒講完整有時也是人之常情,所以才會發生誤會。但在我於別篇推
: 文出來解釋後。 照理說根本只是話沒講的很清楚的問題,補充解釋即可
: ,你卻一直說我造謠。 若仍繼續這樣說那就換成是你在抹黑造謠了。
只要說是概數,別人就不能質疑?質疑就是造謠?
那您一邊在質疑別人所使用取得概數的統計方法……
就是您如此說法中的造謠囉?
: 而按一般常識2.5個月以上,慣常依四捨五入文中會說將近3個月而非2個多
: 月,雖然兩個多月學理上也對,但常理合理度"將近3個月"較為合理,所以
: 才判斷應該可能兩個月多一點點比較合理。所以才判定兩個多月+兩個多月
: 是最多"四個月左右"。一樣是你的問題你圖上如果是畫"2.5"個月絕不會有
!?!?^^^^^^^^^^^^
: 認知爭議,但寫兩個多月當然有爭議。強調多次話要寫清楚。
: 何況四個月的部份我已說明,你最多只能說我沒有把話說明白完整導致有語
: 病,可以要求我解釋清楚,但不能扣我惡意造謠的帽子。
您的判定,並不能作為「證實」之依據。
==================================================================
sleveldeity (Thu Sep 27 09:34:17 2012)
你自己上一篇畫的圖,明明從開始到小張下山只有4個月,
我是照你的圖來指出你自相矛盾的地方,現在你又改口只證明自相矛盾。
我等著看,您如何證明該圖「只有」 4個月、如何證明我哪裏自相矛盾!
提醒您,若您無法證明您所述為事實,就是「造謠」!
==================================================================
您沒能證明「該圖只有 4個月」、沒能證明我哪裏自相矛盾!
造謠之構成要件已經成立。
: : sleveldeity (Thu Sep 27 09:34:17 2012)
: : 自己圖看起來就畫錯我只是按照你的圖說你而已。
: : 我等著看,您如何證明該圖畫錯!
: : 提醒您,若您無法證明您所述為事實,就是「造謠」!
: 上面已說,所以才噹你講盡6個月太武斷,我舉4個月就是要提
: 醒你,正確說法是4~6的月左右,才叫合理。
您沒能證明「該圖畫錯」!
造謠之構成要件已經成立。
還有,4~6個月是我講的,您講的是「最多 4個月」。
F00L (Thu Sep 27 03:05:43 2012)
國中生都知道按上述條件:
4<a+b<6
sleveldeity (Wed Sep 26 15:40:17 2012)
不知是誰好笑,所以上面加起來有半年? 最多4個月
連中學生都知道:
4<x<6 與 x≦4 根本是沒有交集的範圍。
: : 不對。
: : 1.您說張無忌因識字問題,九陽問題一大堆。
: : 2.您說張無忌待在武當山的時間太倉促。
: 我有講啊,是字彙、關鍵看不懂,不是說她整篇看不懂喔。
就在下面,您插話打字時,不用看看自己怎麼寫的麼?
sleveldeity (Wed Sep 26 17:15:19 2012)
以他的程度是每篇都可能有問題要請教喔
: : sleveldeity (Wed Sep 26 17:15:19 2012)
: : 以他的程度是每篇都可能有問題要請教喔
: : 我就質疑您,照您那樣講……
: : 既然問題一堆、既然時間緊迫,那有張三丰這樣的明師,就更該妥善運用。
: : 妥善運用的具體作法,就是讓這位明師設計最有效率的學習教案。
: : 於是我問您:
: : 能不能給個合理的理由,
: : 張無忌為何不願把心中的經文和盤托出,以讓這位明師設計教案?
: : 我可沒有武斷下斷言,
: : 我是對您反詰,因為在您自己的情境說法中,張無忌反而是更該和盤托出。
: 因為解決方法可以是他只請教關鍵眉角阿,很多版友都有提出過,
: 我也說過這就是替代方案,誰說和盤托出才可以解決問題? 這就是
: 武斷之處。
誰說和盤托出「才可以」解決問題?
是說您提出的狀況下,和盤托出比較可以解決問題。
於是我問您:
能不能給個合理的理由,
張無忌為何不願把心中的經文和盤托出,以讓這位明師設計教案?
結果呢?
問了好幾篇了,您還是在迴避問題!
: : 第一篇我就說啦。
: : 我的立場是:
: : 以最嚴格的標準檢視,書中沒直接明說的,都是武斷。
: : 但討論板不適合此標準。(不然講掃地僧武功打贏岳老三也是武斷)
: : 討論雙方應該是設法引論旁證,讓說服力更強。
: : 而我,看了雙方的引證,認為正方較有說服力。
: : 您要不要問一下其他旁觀者,除了您有誰看不懂?
: 但你沒寫出你的本身立場是什麼? 這段話並無法證明在張無記這件事
: 上,即便可能是武斷,但你到底是兩個都不支持?還是支持哪一個?
: 你沒有"明說"你對這件事的立場,當然發生問題,我也舉出版友說法
: ,可見你的文會造成誤會的不是只有我!
: 因為你只是"評論",這件事有武斷成分,但並沒有說你到底"支持"哪
: 個說法?而之後一直強調和盤托出當然被人認為你立場是支持和盤托出
: 重點是你沒有說明自己針對這件事的"立場",直到後來才又說你不是
: 支持有和盤托出,你這樣只會搞的別人很亂,根本沒說明。
直到現在,除了您,到底還有誰不知道我的「立場」?
誰啊?
: : 您這段論述所呈現的邏輯能力,再次讓我感到啼笑皆非。
: : 您都明知我的立場是「沒有咬定」是否和盤托出了,
: 抱歉喔,我幾乎到最後才知道,因為你一開始並沒有把立場說的
: 非常清楚,事實證明認為你堅持和盤托出的人不只我一個,我還
: 描述了版友的文。
人家刪了,表示不願意以那篇說法表示他的意見啊。
: : 那您還要我證明「必定」和盤托出幹嘛?
: : 我是講可能,只要證明「可能性」就好了嘛!
: : 您叫我證明「必然性」,是哪門子邏輯?
: 事你自己說托出的可能性大啊,所以我才點出了2~3個需要證明
: 的問題,只要其中一個環節沒過,說托出可能性較大,就叫做"斷言"
: 更遑論認為這樣可能性較大。
這樣說來,您的立場是「必然」沒有和盤托出囉!?
而且您的邏輯真的有問題。
因為您的說法,又剛好適用於針對您自己。
所謂可能性可以討論,是有彈性的!
但只要有另外的可能,就不是必然。
故所謂必然沒有和盤托出的說法就不成立。
: : 照張無忌的孝順性格,
: : 他是和盤托出的可能性大?還是藏私的可能性大?
: : 再來,扯到您的說法就更好笑了。
: : 您說張無忌因識字問題,九陽問題一大堆。
: 問題就是要先證明他能和盤托出,又獲者他不是請教關鍵句。
: 他要是不記得全部經文,他如何和盤托出? 最多針對部分而已!
: 而且沒講出來也不能武斷說就叫"藏私",也可能人家當下只記得
: 關鍵重點,詳細基本功已練過,許多部分有點遺忘也說不定太多
: 可能,何以斷言這就叫藏私? 有何以斷言一定和盤托出?
: 更何以斷言在許多前提證據未解決證明下,和盤托出可能性較大?
可能性是可以逐條討論的。
您又去扯必然性幹嘛?
: : sleveldeity (Wed Sep 26 17:15:19 2012)
: : 以他的程度是每篇都可能有問題要請教喔
: : 照您所述張無忌這種狀況,要與其他威能武功融合為一個整體,
: : 是和盤托出的可能性大?還是問幾個關鍵的可能性大?
: 關鍵問題啊,若不懂的是關鍵注釋,問清楚即可,碩士生也沒人再請
: 老闆一一交道會,都是老闆點1,剩下後面10你要自己融匯管通培養解
: 決問題能力,身為個大宗師,讓小張獨立思考學習搞不好更有可能。
: 現況下就有這樣的例子,還硬要說和盤托出可能性大,這就是武斷啊!
: 碩士生多的是老闆只點關鍵一兩個部份,引導你,其他95趴你要自己
: 獨立思考並解決。
但按照您所給的條件,張無忌並不適用此範例。
sleveldeity (Wed Sep 26 17:15:19 2012)
以他的程度是每篇都可能有問題要請教喔
一下子「每篇」,一下子「關鍵一兩點」,
您自己的說法就自相矛盾。
sleveldeity (09/25 01:16)
當時武功不高,光認識的字可能就沒幾個了,
sleveldeity (09/25 01:17)
一定有許多專有名詞、艱深術語與武功法則,是國中的小張不懂5年,
然後一直到現在才有師公提點解惑,進而武功大進!
sleveldeity (09/25 01:23)
張無只懂粗淺的部份,
試問國一生能懂多少字,有更多專有名詞是他不懂的根本很正常。
一下子「不識幾字國一生」,一下子「碩士生」,
您自己的說法就自相矛盾。
還有,若真的只有關鍵一兩點,
那也與您所述「張無忌識字不夠以致無法練九陽」說法矛盾。
一個荒島生,唸您所謂厚厚文言文云云……
結果幾乎都讀通了,只有一兩點小問題!
這與您認定的說法剛好自相矛盾。
: : 猜想啥?
: : 您認為張無忌有文字辨識問題才是個人猜想咧!
: : 連最核心的議題都淪於猜想。
: : 書中都清楚寫明了。
: : 有十九句沒練的乾坤,叫做略有缺陷。
: : 而原文對張無忌練九陽的定義是功行圓滿、大功告成了。
: : 原文說功行圓滿、大功告成了,
: : 您卻猜想他一堆看不懂,篇篇都有問題。
: 可能問題處是字彙啊,乾坤他是整句或整段都不懂,直接空白一段問題
: 當然大,現在則是不懂字彙,那當然是說他按程序練完了,功德圓滿,
不懂字彙問題更大,是怎麼練完?
字彙是組成句子的成分。
也就是說,字彙看不懂,就根本出問題了!
一個單字全會的人,文法不夠力都會解讀錯句意。
那另一個連單字都一堆看不懂的人,反而會比較高分?
這是啥邏輯?
: 但就是很多細部精進之處,還需要再請教充電。
: 若都完美每字句都完全理解,那他後來在武當還請教啥?
請教融合啊。
原文都說他搭配施展其他武功有稜有角了!
: : 光您張無忌練看不懂九陽的斷言就出局了,還好意思扯別人斷言?
: : sleveldeity (Wed Sep 26 17:15:19 2012)
: : 文言文若看大意,也可粗淺跑完流程,紙是精細處不懂而已,
: : 並不會跑不動,最多說練的粗糙。
: : sleveldeity (Wed Sep 26 17:15:19 2012)
: : 以他的程度是每篇都可能有問題要請教喔
: : 再貼一遍。
: : ==============================================================
: : 第一篇我就說啦。
: : 我的立場是:
: : 以最嚴格的標準檢視,書中沒直接明說的,都是武斷。
: : 但討論板不適合此標準。(不然講掃地僧武功打贏岳老三也是武斷)
: : 討論雙方應該是設法引論旁證,讓說服力更強。
: : 而我,看了雙方的引證,認為正方較有說服力。
: : 您要不要問一下其他旁觀者,除了您有誰看不懂?
: : ==============================================================
: 對阿,正方較有說服力,這件事本身就是武斷。這樣也讓人理解
: 你堅持相信正方說法較合理,也認為和盤托出較合理。不是嗎?
: 但你並未"強調"說你的立場兩個都不支持,才會被人誤會,事實
: 證明認為你是支持有和盤托出的人不只我一個。
照您那種說法,「您說我武斷」這句話就是武斷。
請問您有沒有「相對」與「絕對」的邏輯?
您持反方意見,別人比較正反兩造做比較,相對您來說就較不武斷!
所謂相信哪方,我也給您論述反方理由的空間,一再請您給理由。
是您一直迴避不舉的啊!
F00L (Thu Sep 27 16:49:43 2012)
真的是要來討論,對自己的論點有信心,就該正面回應問題。
您倒是給個能成立的理由,說說張無忌為何不和盤托出?
結果呢?
不給理由的反方不武斷?
反而是因反方不給理由而相信正方的人才叫武斷?
這是哪門子邏輯?
: : 如果大家都看得懂,而且早就看懂。
: : 只有您一直不懂,那您是否該檢討自己的語文能力有甚麼障礙?
: 又不只我。
請他現身說一說吧!
既然要講數量。
是不是要以發動推噓文計算「看得懂」與「看不懂」的數量比?
話說回來,您的語文能力是怎麼回事?
有多少人看不懂您所論述的邏輯?
: : 我是提醒您「造謠」啊。
: : 您扯開去講「誹謗」幹嘛?
: : 造謠的構成要件,需要我再貼一次給您看麼?
: 給你個解釋文:
: 造謠也在防害名譽與誹謗範圍之下,問題是這些內容並無貶責
: 如果有人捏造謠言,而且意圖散播給大眾來破壞你的名譽,就是誹謗罪。
: 但是如果造謠者可以證明謠言是真實的,法律上是不處罰的,不過前面提
: 告的謠言必須跟公共利益有關,沒有涉及到你的私生活才行,否則你還是
: 可以依法追究。或是有相當證據、理由,並經邏輯判斷確信可能是真實的
: (釋字第 509 號),這種情形已屬言論自由,也是不能以誹謗罪來追究。
: 如果要構成妨害名譽罪,必須有以下法定要件:
: 1.造謠者有意圖散布於眾
: 2.你認為已經毀損自己的名譽了
: 3.毀損他人名譽之事是不實捏造的,或是真實的但涉及到私德。
: 如果你的言論是基於善意而維護個人法益、公務員因職務而報告者、可受公
: 評之事、中央及地方之會議或法院或公眾集會之記事做出適當發表言論也是
: 不罰。
: 而誹謗罪的前提:
: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
: ^^^^^^ ^^^^^^^^^^^^
: 所以,你舉的例子最多是雙方語意理解上的誤會,既沒指則貶損,
: 重點也不再惡意摧毀你的名譽,拿這個硬扣人惡意造謠,有點無言。
無言甚麼?
我是提醒您「造謠」啊。
誰講「誹謗」、「妨害名譽」了?
真令人莞爾,我講「貼」板友的刪文,您都認為是違規了。
您自己講「只舉一項……以偏蓋全……斷章取義……」與「錯」沒有貶謫語意?
您自己講「只舉一項……以偏蓋全……斷章取義……」與「錯」反而沒有違規?
: : 對啊,誰說「一定要」了?
: : 您要我問幾遍?
: : 誰說「一定要」了?
: : 我只是問您,「為何不」和盤托出?
: : 煩請您給個能成立的理由嘛!
: : 您給不出合理的理由,是要如何建立反方的說服力?
: 上面講了,因為1.不一定能和盤托出 2.不和盤托出也能解決問題
問題是,不和盤托出的話,對解決問題更沒效率啊!
所以我要問的是合理的動機與理由啊!
: : 然後呢?
: : 照您所說喔,十多歲的人、厚厚一大篇文言文……
: : 而且是不懂武功的人背武功經文喔……
: : 怎麼看您都顯現雙重標準。
: : 要別人舉例,就1.2.3.云云。
: : 輪到自己舉例,一句「不是沒有」就打發。
: : 以彼之矛,攻彼之盾!
: : 有的話,請舉出來啊。
: 確實啊,有的版友也舉出了自己遇過超級聰明人,我自己也認識幾個,
: 表示這不算是非常識外的東西,常識的經驗法則不需舉證喔,如果版友
: 再推文都沒遇過這樣的聰明人,那我還真的沒話說。
所以呢?
您能明確指出是誰麼?
您能舉出符合上述三項條件的人麼?
您舉不出來全然合乎這樣條件的人,表示馮蘅背錯九陰?
這就是您前文的討論法啊!
若您現在沒辦法明確指出,豈不是自相矛盾?
: : 1.十多歲的人
: : 2.厚厚一大篇文言文
: : 3.文言文為陌生領域的文章
: : 誰跟您討論了?
: : 是您自己對號入座回我文章的!
: : 而且弄了個半天,還是您自己弄錯我的文意!
: : 我可沒跳出著作討論 bug啊,您對著我扯那個幹嘛?
: : 再來,您說要何等國學常識才能習練「秘笈」。
: : 啥秘笈???
: : 不就是「武功」秘笈!?
: : 武功本身就是由作者所杜撰的,他要設定怎樣的門檻都由他啊。
: : 再來,作者很注重人情世故沒錯。
: : 但是為了劇情張力與需要,還是必須犧牲現實的合理性。
: : 也總是給予特定角色強運。
: : 主角威能就不用贅述了……
: : 例如沐劍屏早先被救出神龍教,回沐王府諸人身邊了,
: : 但為了劇情需要,又隨著神龍教進麗春院。
: : 例如為了韋小寶解圍,連衣褲骨頭都能蝕去的化屍水,
: : 居然濕透經書而沒腐蝕掉。
: : 例如海大富一開始就訓練小桂子偷經書,
: : 但後面揭密後海大富其實沒有偷經書動機,
: : 就說是要調查韋小寶背景,才故意要他偷經書。
: : (要小桂子偷經書,干韋小寶背景啥事?)
: : 例如溫儀被夏雪宜困在山峰洞裡,要輕功很好才能上下。
: : 結果可以奔出救自己的父親,後來夏雪宜成廢人也能回那裡死。
: : 而且之前溫儀還能救了夏雪宜在山洞裡「燒湯煮飯」!
: : (夏雪宜重傷之際,在洞裡溫儀又如何便溺?)
: : 簡言之,為了劇情需要,有時即便機率很小也要視之為合理解釋。
: : 話說回來,張無忌的識字就根本不是啥誇張問題。
: : 我們不用管他怎麼教學,是資質多突出……
: : 作者寫他可以,他就是辦到了。
: 這就不合理啊,如我下面所述,金庸小說很重視常理合理性。
您都說作者意識了!
那合不合理不是您說了算,要作者認同才算。
您說他很重視嘛!
您說您的論述,是書中應該建立服膺的常理嘛!
這樣吧,請您把您的荒島識字說寄到遠流去,
若作者因您建議改版補述其因由了,那您的說法才成立啊。
是您要建立這種說法嘛!
是您定義作者會這樣認同您常理云云的論述嘛!
是您說不進行證實就是武斷嘛!
那您還扯甚麼在您說法中武斷的言論?
應該趕快去寫信叫作者為您改版啊!
: : 您說常理的合理性作者很注重。
: : 講這些,就是凸顯作者雖然注重此,但另一面向他也側重劇情張力與玄奇啊。
: : 不是我沒討論完整,是本討論串議題為何。
: : 本討論串是在論述:
: : 以書中設定來說,張無忌是否分享九陽給張三丰。
^^^^^^^^^^^^
: : 您去質疑:
: : 您認為張無忌識字有限,
: : 書中說他九陽功行圓滿、大功告成,您覺得不合理。
: : 這就叫文不對題。
: ^^^^^^^^^^^
: 沒有喔,這些只是要推論說,他很可能因此有自不認識背不全
: ,所以,可能是無法分享的原因之ㄧ,因為這前提環節不合理
: ,厚面就有問題。 所以哪裡文不對題。
: 還有你說我"文不對題",事實證明這是原因推論之ㄧ,表示文
: 不對題,四個字也可能涉及造謠,請提出交代給我!
那是您沒對應討論串言論啊。
前面說的分享,
是分享張無忌心中的完整九陽,C板友說張無忌有一字不漏的盡背了?
您扯張無忌記憶多少幹嘛?
退一萬步講,
張無忌心中的九陽,即便是精義而非複製拷貝,也是作者認證完整的九陽。
正方就是針對這部分作者認證完整的九陽,表示張無忌的分享。
人家根本沒去牽扯「一字不漏的盡背」,
您論述張無忌識字云云,與其論述有啥關連?
chordate (Mon Sep 24 10:21:06 2012)
張無忌懂得粗淺的部分,這部分張三丰自然知道
他不懂拿出來問的艱深部分,張三丰可能原來不記得的那部分經文的
這一問張三丰不就知道了嗎?
所以張三丰不知道的經文大概也被張無忌的問題填的差不多了。
我本來就是說張無忌應該有和張三丰分享
至於有沒有分享到整本我也沒說死,
另外,您扯這種關連是武斷而不合理的。
舉個例子,原著宋朝背景中,出現元曲。
而碰巧討論時,大家提及書中人物會背那首曲子。
正方說,既然書中明寫該人物會背那首曲子,那就該視之會背。
反方說,元曲出現於宋朝不合理,所以該人物不會背!
這時,判斷的邏輯應以正方為準。
因為正方持的根據是書中明言,而反方持的根據是推論。
反方不能說「書中該人物不會背那首元曲」(1.);
但反方可以說「書中寫該人物會背那首元曲很不合理」(2.)。
(1.)與(2.)是不同的命題。
我們討論書中設定時,讀者推論,是不能悖離書中明言的。
不然,要扯蕭峰不是男人、張無忌不會完整九陽……
那不如自己去編故事好了!
然而,書中設定的合理性,則可以另行討論。
就是論證這個部分是否為原著的 bug!
不管是否為 bug,書中該人物會背那首元曲,是既定事實。
除非作者改寫成書中該人物不會背那首元曲。
以此案來說,
作者改版在書中註記表示,他寫的是武俠小說,但求情節生動。
這元曲「搞不好」是宋朝就有,元代人才收錄的。
這邏輯很清楚,
不管張無忌會完整九陽是否合理,書中寫他會,他就是會。
除非作者改寫!
您在討論張無忌是否分享九陽時,
去開「張無忌會完整九陽是否為 bug」的議題,就是跳針式的回應。
再次,退一萬步講,
就算張無忌會完整九陽不是很合理,若作者寫他會,就要當他會。
要翻盤,除非作者改寫!
新開的 bug議題無論有甚麼結論,都對張無忌分享議題沒有影響。
而拿您個人臆測凌駕書中原文,不但武斷,更是大開討論之倒車!
何況,您「張無忌識字不多」的說法,其所謂的合理性,
我怎麼看也不若「宋朝不該出現元曲」!
話說回來,整個討論板的人都有資格質疑別人造謠!
唯獨您,我實在不知道依照您自己的所作所為,是要如何指責人造謠?
套您那種推卸法,人家只要說:
在我的認知是……
S表達不清所以看不懂……
所以這算是誤會不能算是造謠……
您是怎麼站得住腳指責任何人造謠?
還有,人家說您「文不對題」,您就認為是造謠!?
那您指責人「以偏蓋全……斷章取義……」與「錯」(對應錯、圖畫錯),
說您造謠,也符合這裡您自己所表示的標準了!
: : 退一萬步講,
: : 就算依照現實不合理,衍生出作者應安排教育課程以呼應日後習練九陽,
: : 那也與本討論串無甚關連。
: : 講那個根本形同是是扯開話題!
: : 更何況那根本不是啥問題。
: : 習練秘笈的的國文門檻還不是作者說了算,
: : 他說行,就是行!
: 這說法本身就有問題啊,金老是個這麼重視常理合理性的人。
: 不然不會把倚天屠龍兩把武器中藏密笈可能密集在斷造時會燒
: 毀這個問題,在新版改成"金屬片"。
: 重伸一次,不然案你的講法,作者說紙張絲帛的秘笈在千度高溫
: 下不會被燒毀就不會被燒毀,作者說了算! 那金庸還改版啥?
: 不就是金老非常注重常理合理性? 所以質疑常理合理性才是合乎
: 道理的!
邏輯不對。
作者注重的合理性,要以作者認定為標準。
很多讀者認為不合理的事情,作者聽了也還是沒去改。
討論時,
您不能拿您個人臆測中認定的合不合理,去凌駕書中明言。
對了,再建議您一次。
是您要建立這種說法嘛!
是您定義作者會這樣認同您常理云云的論述嘛!
是您說不進行證實就是武斷嘛!
那您還扯甚麼在您說法中武斷的言論?
應該趕快去寫信叫作者為您改版啊!
: : 人家刪掉的文,您要描述引用,應先徵得人家的同意。
: : 這是基本的禮貌與尊重!
: : 您真的不懂?
: 不一定,依智財權相關法規若用於公益與學術領域辯證不在此限,
^^^^自己加兩個字嗎?
: 何況我不是引用,我是按記憶用我的講法陳述。我今天如果在路
: 上說我聽到誰誰誰說了某句話,或在日記上寫誰誰誰說過某句話
: 顯然不一定要先徵得對方同意。 除非你是整篇照抄或照貼引用才
: 需要,自己的所見所聞不用。
難道別人可以說聽到別人說您白X、智X……
然後表示:
太難聽所以我打馬賽克,而且該言論不代表我的立場……
人家都這樣說,可見真的是您有問題!
這樣可以麼?
那政治人物、名嘴……這樣說都可以免責?
又如果……
板上一群人都以您這招,用在您身上!
您認為我該不該管?
您認為那樣講話,是否缺乏基本的禮貌與尊重?
: : 這種話由一個被噓爆的「留校察看」板友口中說來,真的很令人莞爾。
: : 檢討別人前,請先操心您自己吧。
: : 板主若不能服眾,自然有機制將板主罷免啊。
: 1.所以沒到罷免,你是否認為自己就不須以身作則?
話說反了。
是若我真的行事理虧,自然會被罷免。
這是民主多數決。
板上規矩由眾人訂定,是否違背也是由板上眾人多數決。
不是您說了算。
當然,也不是我說了算。
: 2.留校察看也是你判的啊,從你口中說出才沒說服力,因為是球員
: 兼裁判
按板規,您就是該被處分……
留校察看是我在我的裁量權範圍下,盡量和緩判的!
原來您對我的和緩裁量不滿意!?
還有,是否有說服力也是多數決。
: 3.噓,人多不表示就是對或是非是如何,相信你有看過鄉民的正義吧
: 都有人護航罵三字經和罵人的人了,更別說噓多代表是非,不然
: 判案定誰有罪直接投票就好啦,要法官的專業判案幹麻?
: 光是用噓爆來判斷是否莞爾,這點就根本錯了,國中公民有交過,
: 多數決不適用於決定"事實",有沒有錯應由事實與確定最則認定,
: 不是由人數,不管話由誰說出,若你沒有以身作則,此次事件道德
: 標準不夠高、處理誤會方式失當的話。 事實就是事實,不會因為是
: 誰說出,或有沒有被噓來改變這件事。 了解?
法官也要向民意低頭的。
民主社會中,法官的權力基礎,一樣來自人民。
而待人處事上的尊重禮貌、反省態度……
這就會影響眾人觀感。
有一點您說對了,我對事實的判斷,並沒有依從多數決。
簡而言之,如果您無辜,不管對方人數多少,我一定會挺您。
也就是說,眾人對您如此觀感,一定是您的問題。
但您的問題嚴重性有一定程度,
眾人不能因對您觀感不好,而施予過當的對待。
當這種過當發生時,我一樣要維護您。
而在此,
我們說的是論證行文、實事求是……這些直接影響眾人觀感的問題,
所以說被噓爆的您,當然更應該自省!
: : 我可看不出誰顧忌得罪我云云。
: : 您這樣對我造謠都沒鬆口了!
: 這問題很不可思議!
: 人家會當面跟你說: 你是版主我不敢得罪你嗎?
: 這是常識吧,常識下,面對掌握法院機器的人,多少人敢得罪?
那是您待的不夠久。
這樣說吧。
這次噓您的許多板友之中,許多人是跟我爭辯過而不爽我的……
其中也大多對我惡言相向過。
就我的觀察,一開始他們在推文中,也有對我貶損。
然而隨著您我雙方行文辯證下來,許多人也漸漸轉為對您進行批判。
簡言之,
不是他們不敢得罪我,是您把自己名聲搞得更臭,造成這種結果。
另外,您自己的問題,不用推給我板僕的身份。
我完全沒參與爭執內文的上一回,也就是您被判留校察看的事件中,
就已經展開了您的噓文大道……
: : 講吵過架云云?
: : 您在板上待時間的不夠久,就別瞎猜了。
: : 若您以自身的視野去瞎猜其他板友彼此間的關係,就成了井底之蛙!
: : 針對您的很多是上次就已經有吵過的!!!???
: : 如果並非大都是與您吵過架的人,那就是您信口雌黃,污衊整群板友!
: : 如果確實大都是與您吵過架的人,那您還不自我反省一下?
: : 您才來這裡發表多久的文?
: : 是有那麼多人跟您吵過架?
: : 別人噓您,您都當是私怨!?您都當別人不公正客觀!?
: : 真的一點檢討自己的覺知都沒有?
: 是說對人不對事、為反而反的嫌疑非常高啊,從很多沒內容或為虛而噓的噓文
: 來看就知。
這認定權在於眾人,不在自我感覺良好的個人。
會一竿子打翻一船人的人,就是您口中以偏蓋全的人!
還有,看您事前事後的回應,個人感覺……
如果並非大都是與您吵過架的人,那就是您信口雌黃,污衊整群板友!
這句話還挺妙的。
: : 您要不要從頭看一下文章脈絡?
: : 您要不要問一下旁觀板友?
: : 如果大家都看得懂,就您自己弄錯,
: : 那麼,是您的問題?還是別人的問題?
: (恕略),一開始我就已經說明了。
: : 怎麼沒有?
: : 再貼一遍。
: : ==============================================================
: : 第一篇我就說啦。
: : 我的立場是:
: : 以最嚴格的標準檢視,書中沒直接明說的,都是武斷。
: : 但討論板不適合此標準。(不然講掃地僧武功打贏岳老三也是武斷)
: : 討論雙方應該是設法引論旁證,讓說服力更強。
: : 而我,看了雙方的引證,認為正方較有說服力。
: : 您要不要問一下其他旁觀者,除了您有誰看不懂?
: : ==============================================================
: 上面我也說了(恕略)
: : 誰說的?
: : 張無忌是否練好九陽,這可不是開放性結論。
: 人家指的事是否有和盤托出九陽,其他版友的話要引對。
那是您沒看懂我的意思。
您說開放性結論,所以沒甚麼好爭的。
================================================================
F00L (Thu Sep 27 16:49:43 2012)
我拿前文回應就好啦。
F00L (Thu Sep 27 03:05:43 2012)
「有沒有和盤托出」書中沒說死,沒錯。
但「張無忌九陽有沒有功行圓滿、大功告成」書中可是有說死的!
現在我就是堅持有說死的部分。
而對沒說死的部分,您又是拿「抵觸已說死的原著之說法」來作為論述。
故視之為沒有說服力之無效言論。
================================================================
您拿沒甚麼好爭的說法,回應在我這論述之後。
我當然要剖明我的辯證主題!
誰說和盤托出問題放下就收篷的?
我仍會繼續辯證,我就針對「張無忌是否練好九陽」這問題追問您!
這可不是開放性結論。
: : 另外,
: : 若看到造謠的人正面交代清楚,或受到應有制裁……
: 我交代了,但目前兩到3個你對本人的造謠,未解釋的話,
: 請制裁自己。
好,您發檢舉文吧。
如有必要,我會將判決文貼在板上。
: : 屆時我就當然無庸多言了!
: : 您那是哪門子邏輯?
: : 命題:
: : 照張無忌的性格,
: : 他是和盤托出的可能性大?還是藏私的可能性大?
: : 正方根據:
: : 張無忌非常尊敬太師父、孝順太師父。
: : 這樣不能討論麼?
: : 反之,您去扯張無忌識字不多練九陽有問題云云……
: : 這才是標準的武斷!
: : 而且還明顯與原著寫明:功行圓滿、大功告成……所悖離!
: 你指的這些都沒"證據"顯示發生啊,這樣說可能性大才叫武斷
: 上述已說。
對張無忌「荒島背景」您推測……不叫武斷!?
對張無忌「性格設定」我推測……就叫武斷!?
這是哪門子邏輯?
更好笑的地方在於,您的推測,還與原著悖離咧!
您說張無忌識字不多,九陽練不好!
但原文卻明寫著,張無忌九陽功行圓滿、大功告成了!
關鍵差異在於,
您張無忌識字不夠練不好九陽的推測,不但沒證據顯示發生,
還被原文打槍,是擺明沒發生!
(結果論,就是這說法成立可能性= 0)
這樣您都推測的挺開心……
結果倒了過來,別人說的還沒有悖離原著,您就說武斷!?
一開始就說了……
書中沒顯示,說有發生是武斷!說沒發生也是武斷!
但是,我們可以就張無忌的性格,判斷他行為的可能性!
這種討論較不武斷。
舉例來說,討論時表示……
神鵰書末,
楊過與小龍女離開鏡頭後,楊過心中會深愛小龍女……
這種可能性比否定說法高。
郭靖與楊過離別,會希望他往後幸福快樂……
這種可能性比否定說法高。
套您的說法,書上沒確實明寫,就是沒證據顯示說發生。
說這種可能性高是武斷!?
那若以這樣的標準判斷,您的文章除了錯誤和武斷……
還剩下啥?
「推測」張無忌九陽粗淺──違背書上,錯誤!
「推測」留武當約兩個月──違背書上,錯誤!
「推測」張無忌時間緊迫──書上沒寫,武斷!
甚至可以笑著質疑說:
「推測」冰火島上沒紙筆──書上沒寫,武斷!
: : 對,是您主觀臆測。
: : 討論書中設定時,您引據書中例證的能力低的驚人。
: : 卻自己去扯啥建中生云云……
: : 書中有建中生?
: : 扯到書外這種無確切關連的假議題,就凸顯只能憑臆測扯開。
: 那是實證,反道在你還沒證明出那些前提前說前者可能性大才叫
: 武斷。
您說武斷的理由是因為書上沒寫,
所以根據張無忌性格的「推測」,就是武斷!
那奇怪了,書上又沒寫張無忌識字不多,
您扯建中生云云的「推測」,就不武斷?就叫實證?
這是哪門子邏輯?
: : 這次後續……
: : 既然您問到,我就說明。
: : 很簡單,有人檢舉,您若交代不清,我就以板主身份開鍘!
: 我交代了,我要看的是你自身以什麼樣的高道德標準自我要求,
: 並以身作則展現出一個好版主應有的榜樣,並且高EQ的理性處理
: 這件事,而不是看你怎麼判。
: 我好奇的是之前滿口仁義道德的版主。 究竟是繼續如某版友所說
: 帶頭吵架、用語XX,沒有理性溝通,又可能給人感覺認為沒到罷免
: 就繼續忽略是非。然後推說跟你比起來如何如何,完全不知以身作
: 則作,讓人可能覺得是言行不一呢? 還是個值得尊敬高道德的版
: 主呢?
: (套句你上次文章判決的詞)
: ""我們又不是幼稚園小朋友了……""
: ""若是大丈夫,知道自己錯就先低頭"","""不用管對方態度如何。""
: "" 先自省的才是真英雄 "",跟著收篷的就不免有搭順風車之嫌了
: 那究竟你有沒有說一套做一套言行不一,或者看看自己現在的
: 所作所為,有沒有自打嘴巴、身為版主卻榜樣錯誤之嫌,你自己
: 想想看吧,我真心希望之後的結果你不是個兩面人或私人恩怨
: 凌駕是非之人。
: 相信你也知道,為何岳不群到後來受人鄙視最大原因就在於"言行
: 不一、說一套做一套",說都說的高道德實際上言行不一又身為掌
: 門沒有以身作則。 那什麼才是對的相信你很清楚。
對,我很清楚。
所以我會如同我一直以來的執行態度,本著對事實的認知進行判決。
我想,您還沒那個份量讓我忽略是非!
不過還是謝謝您的提醒,結果已經呈現,就請您過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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