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教] 九陽九陰的境界

看板JinYong作者 (愚者)時間11年前 (2012/09/30 18:46), 編輯推噓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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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leveldeity (風中之神)》之銘言: : : 好吧,那就辯證個清楚。 : : 經過: : : 一、經由我多次解釋及追問,您已經於(09/26 12:48 附件1.)時, : : 瞭解到我當初根本「對反方旁證一項都沒舉」。 : : 二、然而,儘管您知道我當初根本「一項都沒舉」,卻仍質疑我列舉對錯句。 : : 經由我繼續反覆追問,您仍不正面回應(09/26 15:40 附件2.3.)。 : 你當然不了解啊,因為你說你一項都沒舉,偏偏又點出可能是我對錯句, ^^^^^^^^^^^^^^^^^^^^^^^^^^^^^^^^^^^^^^^^^^^^ : 問題就出在這,在我還不能整理出到底為何你會堅持自己一向都沒舉, : 你的真正與意是啥之前,當然不能做正面回應,否則只會更亂。 誰點您對錯句? sleveldeity (Wed Sep 26 13:35:36 2012) 我指的是C大那句: (不可能是隻字片語問題),請勿對錯句。 F00L (Wed Sep 26 15:22:50 2012) 誰對了您哪一句? 誰對錯句? 對錯句是您自己講的,現在指鹿為馬說是別人點您? : : 三、直至有板友建議循板規途徑解決,個人做出板規問題的提醒(4.), : : 您就馬上辯稱您「當初」以為我是針對您推文「引一項旁證」。 : : 文中還反控我提醒板規言論,反會觸及惡意造謠。(09/27 09:34 附件5.) : : 四、您現在又自稱是於27日早上回應當時(09/27 09:34 附件5.), : : 才認知我當初根本「對反方旁證一項都沒舉」, : : 之前不正面回應(09/26 15:40 附件2.3.)並非惡意。 : 當然,那時我才了解你的語意是啥,之前因為你澄清你的語意是 : "一項都沒舉",所以好吧,我就尊重妳。認定你的確是一項都沒舉, ^^^^^^^^^^^^^^^^^^^^^^ : 但由於你並未說明為什麼你的語義可以理解成一項都沒舉, : 此時我只知道有一項都沒舉的"事實",不知道一項都沒舉的"原因" : 那麼在連"原因",都不知道的情況下,如何出面說明?? : 你總要知道事情的"原因",才能說明吧,不然我就算要尊重妳 : 認定有一項都沒舉的"事實",但是解釋不出所以然,這哪叫說明? : 是你自己要我提出(說明)的。 若您認定一項都沒舉之後,又指責我舉例對錯句。 經我再三反問及澄清: 誰對錯句? 對錯哪一句? 我根本一項都沒舉,是舉啥例子對錯您哪一句? 而您都不正面回應,這還不是惡意? : : 判斷: : : 根據事證, : : 您早在不正面回應(09/26 15:40 附件2.3.)之前, : : 也就是 09/26 12:48時, : : 已經認知到我當初根本「對反方旁證一項都沒舉」。(附件1.) : : 一項都沒舉,也就談不上針對哪一句舉,也就沒有列舉對應錯句的問題。 : : 故在 09/26 12:48之後,您仍質疑他人列舉對錯句, : : 且面對當事人抗辯與澄清時,您仍不正面回應,此行為當屬「惡意」。 : : 此外,「對板友造謠」定義為:製造與板友事實不符合之污衊言語。 : ^^^^^^^^^^ : 幫然不是惡意,如我上面所說,因為你澄清沒附"理由原因",我只好自己 : 去分析,沒分析前只知道事實,不知"原因脈絡",如何說明誤會? ^^^^^^^^ 知道此事實,但仍指責對方「錯」,這就形成惡意。 : : 若您說我講了啥話、做了啥事,卻不能舉證您所述為事實…… : : 則「對板友造謠」之構成要件成立。 : 看到上面標註的"污衊言語"了嗎?? 這也是為何說實務上,罪名不會成立 : ,因為即便要扯到造謠,也要證明,講出的話有污衊貶謫的語義,你舉的 : 例子實務上最多叫因為語意產生的誤會。 「只舉一項……以偏蓋全……斷章取義……」與「錯」皆具備貶謫語意。 : : 您個人對文章的解讀認知,與「原作者原意」及「大眾之解讀認知」不符合。 : : 這是您個人的問題,不得以此作為造謠之理由。 : : 附件: : : 1.================================================================== : : 09/26 12:48 : : → sleveldeity:一向都舉不出來,就更代表推文沒看完全,不然就是理解 : : (項) : : ================================================================== : : 2.================================================================== : : sleveldeity (Wed Sep 26 15:40:17 2012) : : : 誰對了您哪一句? : : : 誰對錯句? : : : 我一來根本沒舉,用「…………」表示。 : : 所以呢? 比只舉一項更慘。 : : : 二來還問「誰有看到?」 : : : 這麼明白的東西,您還能說成叫別人別「對錯句」,真的是很扯!? : : ================================================================== : 當然啊,如我之前所解說,你沒講清楚,.........在語意中可能是表示 : "很無言"的意思。 二來你的"誰有看到",後面沒寫清楚看到什麼? : 所以才讓人以為你對的句子,是對我的推文,看到後面是要接"九陽" : 偏偏你又不肯溝通澄清誤會。 那是您個人的問題! 誰說一定要寫在後面? 寫前面不行? 討論串中,您好意思一再扯國文能力? 反方的旁證,請問誰有看到? 除了您,請問還有誰解讀錯? : : 3.================================================================== : : sleveldeity (Wed Sep 26 17:15:19 2012) : : : 請問誰「對錯句」? : : : 誰「對錯了哪一句」? : : 所以完全沒舉問題更嚴重啊,比我想像更慘。 : 此時,你說你沒對錯句,一項都沒舉,我當然尊重你啊,但我尊重這"事實" : 不表示我已經知道為何事實是這樣的"理由原因"。當時我還在想,某F如果 : 不是針對我那個推文,難道是別句推文嗎? 那我來找找看到底是哪句? : : ================================================================== : : 4.================================================================== : : F00L (Thu Sep 27 03:05:43 2012) : : 我收到板友的建議,所以在此提醒一下。 : : 按照本板的規定,是不能對板友言論進行惡意造謠的。 : : 所以,您可以一時誤認,但弄錯就該承認。 : : 否則就踩到板規的界線。 : : ================================================================== : 並沒"惡意",很抱歉,上面已說的一清二楚。 : : 5.================================================================== : : sleveldeity (Thu Sep 27 09:34:17 2012) : : 當時我認為你針對的是我推文的這句話,引來當作旁證項目。…… : : 反而你說我踩版規"惡意"造謠兩字,才可能會有造謠嫌疑…… : : 因為我後來經你解說,理解到你的語意應該是指請問有誰看到有相關事證, : : ================================================================== : 對阿,後來你一直強調一直強調,我才花時間找出了問題關鍵,也才能說明 : ,是你一直搞不清,尊重有這"事實",在你未溝通說明前,步表示知道這事 : 實的"原因",既然不知道"原因",又怎能說明。 這樣說人"惡意造謠",當然 : 可惡! 早在 09/26 12:48,您已經承認這項事實, 卻在 09/26 13:35又指責我的列舉對錯句。 且經我反覆詢問,仍不正面回應,這還不是惡意? : 還有你的部份,你這次一樣未說明我上篇標註的,你說我"張貼版友的刪文", : 這件事,這次依然沒說明,事實我已經告訴你那是我記憶中的描述,不是別人 : 的刪文,既沒"複製張貼",也沒背下照抄。 結果你這次沒有做出完整的解釋 : 身為版主你已經帶頭違規了。 還想還說別人。 只因您強調:不是複製、不是照抄 說您「貼文章」,就是「違規」? 那您去提告吧,這是您的權益! : : 書中不是說令狐沖亂練, : : 是他識字本少,有些刻文又字跡太草,所以他趕緊在出獄前很認真的記憶該字筆畫。 : : 自知適才在睡夢中練功,乃是日有所思,夜有所夢。 : : 清醒時不斷念誦口訣,腦中所想,盡是鐵板上的練功法門, : : 入睡之後,不知不覺的便依法練了起來,但畢竟思緒紛亂,並非全然照著法門而行 ? : : 這時精神一振,重新將口訣和練法摸了兩遍, : : 心下想得明白,這才盤膝而坐,循序修習。 : : 心想這些上乘功夫的法門,一字之錯,往往令得練功者人鬼殊途,成敗逆轉, : : 只要練得稍有不對,難免走火入魔。出此牢後,幾時再有機會重來對照? : : 非記得沒半點錯漏不可。 : : 他唸了一遍又一遍,不知讀了幾多遍,幾乎倒背也背得出了,這才安心入睡。 : : 書中張無忌全部乾坤文字都識得,但有十九句練不起來,原文中說是略有殘缺。 : : 反之,書中定義張無忌練九陽是功行圓滿、大功告成了。 : : 所以,您要怎麼扯張無忌識字問題是您自己的事, : 這是討論合理性非我自己問題。 您這言論與別人討論主題無正面關連。 : : 然而,無論如何,張無忌九陽就是練成了。 : : 還有,且不說他們不是亂練, : : 硬要說「有好運成分」也一樣能類比。 : : A主角碰巧運氣好練成了,誰規定B主角就不能碰巧運氣好練成? : : 提醒您,要質疑作者的話,碰巧不是 bug。 : : 張無忌碰巧運氣好,摔下斷崖不死,還另有奇遇,這不算是 bug。 : : 張無忌碰巧運氣好,(就算)識字不夠練九陽也不死,還功行圓滿,這不算是 bug。 : 若你要這麼說,先證明九陽"也一樣是能碰巧練好",畢竟人不同,練的東西 : 也不同,不能相比。 如果說令狐能小張也能,吸星能靠運氣九陽也能,這就是 : "斷言",書中無證據最多叫推測不具證據力,因此而推估小張的合理性偏向前 : 者當然也叫斷言。當然一樣武斷。 您說「不能」,不叫斷言!? 您說張無忌「識字不多」而「不能」練好九陽,不叫斷言? 叫您舉個書中例子,您舉不出來,還去扯建中云云……都不算斷言。 結果呢? 別人舉了令狐沖例子,您反而說例子不同,指責別人斷言!? 書中就說張無忌九陽練好了。 說張無忌練好的,被您當成斷言!? 您自己說張無忌「不能」練好九陽,反而不叫斷言? : : 所以您是要抓 bug? : : 還是要討論在書中設定下,張無忌是否將九陽分享給張三丰? : : 如果您是要抓 bug…… : : 那我們在著作設定下討論張無忌分享九陽問題,您是文不對題插甚麼嘴? : : 如果您是要在著作設定下討論張無忌分享九陽問題, : : 另外去扯書中設定的合理性幹嘛? : : 這種杜撰故事哪需要您所謂的實證上合理? : : 貧民百萬富翁合理嗎? : : 獎金的問答題,主角都「剛剛好」答對…… : : 這算 bug嗎? : : 不算啊! : : 就是機率小的事件發生了嘛! : 這跟機率和BUG無關吧,而是跟答題者常識有關,所以類比不合, : 請重新來過。 這些問題,對一個沒受過教育的人來說,全部都答對的機率是很低的! 另外,選擇題與機率無關!? 真好奇您怎麼還能去補習班教學生!? : : 退一萬步講,就算張無忌識字有限,但九陽用字就「剛剛好」他都會! : : 這算 bug嗎? : : 不算啊! : : 就是機率小的事件發生了嘛! : 算阿,首先沒人告訴你剛剛好都會啊,第二你上面舉的例子就跟機率無關 : 了,根常識有關,用這比小張識字程度,不合理吧。最後,如果扯到機率 : 機率越低,在書上沒有說明情況下,表示實證性越差,越沒說服力,退一 : 萬部說若真的是機率問題,若你拿個發生率100萬分之ㄧ的事來當例子,然 : 後說100萬分之ㄧ的情況比較有"可能"。當然一樣叫武斷。 張無忌僅僅十九句不懂,原文中就寫他乾坤「略有缺陷」。 而原文中寫張無忌九陽功行圓滿、大功告成。 結果您告訴我他字看不懂練九陽有障礙!?? 到底是誰武斷? : : 首先,他沒有識字的問題。 : : 其次,退一萬步講, : : 就算他識字有限,也沒有到「不合理」。 : : 九陽用字就「剛剛好」他都會! : : 這就是巧合、這就是小說! : : 這不算 bug。 : 有人跟你說剛剛好都會嗎? 那為何沒人能舉出相當條件,卻古文程度 : 夠的例子? 加上若作者沒出來講說是巧合,這點依然是有違常理,需 : 要解釋。退萬部說如果有人拿個發生率不到百萬之ㄧ情況當例子,他 : 當然要交代原因,若沒交代清楚當然是BUG,因為常理性不足。何況事 : 現況下全球沒人舉的出例子的東西。 有誰會「所有的」中文字? 沒有吧? 但是儘管如此,在一段文章中,沒遇到生字的機率,是否存在? 當然存在。 : : 您前文說我「改口」! : : sleveldeity (Thu Sep 27 09:34:17 2012) : : 你自己上一篇畫的圖,明明從開始到小張下山只有4個月, : : 我是照你的圖來指出你自相矛盾的地方,現在你又改口只證明自相矛盾。 : : 我等著看,您如何證明我改口! : : 提醒您,若您無法證明您所述為事實,就是「造謠」! : : 這樣吧,我來教您甚麼叫做「改口」的證明。 : : 被我糾正前: : : sleveldeity (Wed Sep 26 13:35:36 2012) : : 可見他們下武當山時只過約兩個月。 : : 被我糾正後: : : sleveldeity (Thu Sep 27 18:56:08 2012) : : 我說4個月也對 : : 這是國中數學。 : : 2<a<3 : : 2<b<3 : : 則 4<a+b<6 : : 1.照您的「四捨五入」說法…… : : 您說 4個月對,但您又說 6個月不對。(可以四捨?不能五入?) : : 那就是您邏輯矛盾、自打嘴巴。 : 因為你自己前面如果我記的沒錯,你有寫算式說2.5+2.5= 5個月 : 5個月就可以四捨五入變近6個月喔。差一個月這麼多,未免沒有 : 說服力。 4<a+b<6 極端講 4個月、 6個月,是一樣沒說服力的。 就說是「近」半年了,誰跟您說是 6個月了? 說 5個月左右是近半年,如果沒有說服力,還被您當成「差一個月」誤差太大沒說服力。 且不論您數學概念是如何神奇…… 您扯的 2個月云云……是如何的令人莞爾!!?? sleveldeity (Wed Sep 26 13:35:36 2012) 可見他們下武當山時只過約兩個月。 : : 2.不論您如何四捨五入…… : : 明明 4個月是最小值,您說「最多 4個月」就不對! : : sleveldeity (Wed Sep 26 15:40:17 2012) : : 不知是誰好笑,所以上面加起來有半年? 最多4個月 : 我在某篇推文就有說了,這是概數的觀念,就像台灣2300 : 萬人,是真的兩千三百萬人嗎? 我也有解釋我的語義是, : 最多大概4個月左右,是你沒看到握其他篇的推文,你最多 : 是說我沒把用字完整寫的非常詳盡。但在我後來認證後,你 : 就不能再來說我。 不對。 您的解釋之中,跟「最多」有何關連? 沒解釋到的東西,解釋不清楚的東西,解釋不過去的東西, 被質疑有甚麼好意外的? 再來,雙方行文討論,您另外與他人之間的文字交流,是您另外的事。 憑甚麼因為您有與別人討論過,我就不能質疑您? : : 再來,我們來討論誰比較武斷。 : : 1.您隨您自己高興當 4個月比較武斷? : : 還是我用統計學「組中點」做中性推估 5個月比較武斷? : : 而且退一萬步講, : : 就算最極端少到四個多月,也符合我「一個學期」的說法。 : : 憑甚麼嚷著「最多 4個月」的您,有資格說別人武斷? : 重點是,組中點到底是否符合"事實",事實沒說都有可能, : 所以一樣是武斷沒啥好說,會認為應該以"組中點"來認為組 : 中點推論法比較合理,並較適合用於本個案這件事。這樣的 : 想法本身就是武斷,當然有問題。 您是不是真的沒有統計概念? 「估計」本身當然不是「真實值」。 但是估計是具備科學根據的,以具備科學根據的估計值論述,並非武斷。 話說回來,嚷著「最多 4個月」的您,為甚麼有資格說別人武斷? 您的統計基礎、科學方法為何? : : 2.書中張無忌說俞三的傷,要等半載。 : : 到張無忌離開武當山時,他說俞三已經大好。 : : 這間接的說,講時間接近六個月是具有根據的。 : : 嚷著「最多 4個月」的您,是有甚麼根據? : : 憑甚麼有資格說別人武斷? : : 3.講完數學不等式,接著我們來討論國文與常識。 : : 一般在故事敘述,通常沒必要求到精確天數,直接給近似值就好了。 : : 例如: : : 韋小寶和小玄子兩個月鬥了下來 : : 這種描述當然不是剛好整整兩個月,而可能是「兩個月±數天」。 : : 您所謂的「兩個月又一天」, : : 直接說「兩個月」就好了,幹嘛蛇足說「兩個多月」? : : 您所謂的「兩個月又廿八天」, : : 直接說「三個月」就好了,幹嘛蛇足說「兩個多月」? : : 反之,一般來說要講「兩個多月」時, : : 常常是這些「多」的日子,數量不上不下,就用多字帶過。 : : 所以說,不管從原文旁證、語文常識還是統計方法, : : 估計「一個學期、近半年」都是很合理的。 : : 而既然都說一個估計區間了,哪有武斷的問題? : 有阿,首先為何組中點法較適合用來評估本個案確實的時間? : 不一定吧,這就是武斷。為何一定要用組中點估計來估計才適用本個案? : 沒說明這樣貼近事實前說近6個月當然是武斷。 : 如果你認為「一個學期、近半年」都是很合理的。你一開始的說法 : 就不會直接說他呆了"近半年"。正確的說法應該是他待了大約4~6 : 個月左右,這不是武斷是啥? 不然依你算式的寫法2.5+2.5= 5 : 5個月不足以說服說將近6個月,因為差一個月,也不到90趴的時間。 嚷著「 2個月」、「最多 4個月」的您,為甚麼有資格說別人武斷? 您的統計基礎、科學方法為何? 如此言論令人發噱。 您一再質疑別人用的統計方法…… 然而,您自己的答案卻明顯落在「區間之外」! : : 反而是您,給的是一個數值= 4個月。 : : 這才相對武斷! : : 您不妨請教一下有學機率分配、估計、檢定……的朋友, : : 以本案例來說, : : 當 2<a<3 : : 2<b<3 : : 則 a+b 的估計值應以多少數值表達,比較具備科學根據。 : : 之前說該圖表「只有」 4個月,還說我自相矛盾!!?? : : 現在又改口說爭議!? : : sleveldeity (Thu Sep 27 09:34:17 2012) : : 你自己上一篇畫的圖,明明從開始到小張下山只有4個月, : : 我是照你的圖來指出你自相矛盾的地方,現在你又改口只證明自相矛盾。 : : 我等著看,您如何證明該圖「只有」 4個月、如何證明我哪裏自相矛盾! : : 提醒您,若您無法證明您所述為事實,就是「造謠」! : : 啊,對了,還有~ : 剛剛上面我已經講清楚了,我在別篇推文友說,我的語意是概數,指的事 : 只有四個月"左右"不能說近半年,你最多只能說我沒有把語意講完整,當 : 然語意沒講完整有時也是人之常情,所以才會發生誤會。但在我於別篇推 : 文出來解釋後。 照理說根本只是話沒講的很清楚的問題,補充解釋即可 : ,你卻一直說我造謠。 若仍繼續這樣說那就換成是你在抹黑造謠了。 只要說是概數,別人就不能質疑?質疑就是造謠? 那您一邊在質疑別人所使用取得概數的統計方法…… 就是您如此說法中的造謠囉? : 而按一般常識2.5個月以上,慣常依四捨五入文中會說將近3個月而非2個多 : 月,雖然兩個多月學理上也對,但常理合理度"將近3個月"較為合理,所以 : 才判斷應該可能兩個月多一點點比較合理。所以才判定兩個多月+兩個多月 : 是最多"四個月左右"。一樣是你的問題你圖上如果是畫"2.5"個月絕不會有 !?!?^^^^^^^^^^^^ : 認知爭議,但寫兩個多月當然有爭議。強調多次話要寫清楚。 : 何況四個月的部份我已說明,你最多只能說我沒有把話說明白完整導致有語 : 病,可以要求我解釋清楚,但不能扣我惡意造謠的帽子。 您的判定,並不能作為「證實」之依據。 ================================================================== sleveldeity (Thu Sep 27 09:34:17 2012) 你自己上一篇畫的圖,明明從開始到小張下山只有4個月, 我是照你的圖來指出你自相矛盾的地方,現在你又改口只證明自相矛盾。 我等著看,您如何證明該圖「只有」 4個月、如何證明我哪裏自相矛盾! 提醒您,若您無法證明您所述為事實,就是「造謠」! ================================================================== 您沒能證明「該圖只有 4個月」、沒能證明我哪裏自相矛盾! 造謠之構成要件已經成立。 : : sleveldeity (Thu Sep 27 09:34:17 2012) : : 自己圖看起來就畫錯我只是按照你的圖說你而已。 : : 我等著看,您如何證明該圖畫錯! : : 提醒您,若您無法證明您所述為事實,就是「造謠」! : 上面已說,所以才噹你講盡6個月太武斷,我舉4個月就是要提 : 醒你,正確說法是4~6的月左右,才叫合理。 您沒能證明「該圖畫錯」! 造謠之構成要件已經成立。 還有,4~6個月是我講的,您講的是「最多 4個月」。 F00L (Thu Sep 27 03:05:43 2012) 國中生都知道按上述條件: 4<a+b<6 sleveldeity (Wed Sep 26 15:40:17 2012) 不知是誰好笑,所以上面加起來有半年? 最多4個月 連中學生都知道: 4<x<6 與 x≦4 根本是沒有交集的範圍。 : : 不對。 : : 1.您說張無忌因識字問題,九陽問題一大堆。 : : 2.您說張無忌待在武當山的時間太倉促。 : 我有講啊,是字彙、關鍵看不懂,不是說她整篇看不懂喔。 就在下面,您插話打字時,不用看看自己怎麼寫的麼? sleveldeity (Wed Sep 26 17:15:19 2012) 以他的程度是每篇都可能有問題要請教喔 : : sleveldeity (Wed Sep 26 17:15:19 2012) : : 以他的程度是每篇都可能有問題要請教喔 : : 我就質疑您,照您那樣講…… : : 既然問題一堆、既然時間緊迫,那有張三丰這樣的明師,就更該妥善運用。 : : 妥善運用的具體作法,就是讓這位明師設計最有效率的學習教案。 : : 於是我問您: : : 能不能給個合理的理由, : : 張無忌為何不願把心中的經文和盤托出,以讓這位明師設計教案? : : 我可沒有武斷下斷言, : : 我是對您反詰,因為在您自己的情境說法中,張無忌反而是更該和盤托出。 : 因為解決方法可以是他只請教關鍵眉角阿,很多版友都有提出過, : 我也說過這就是替代方案,誰說和盤托出才可以解決問題? 這就是 : 武斷之處。 誰說和盤托出「才可以」解決問題? 是說您提出的狀況下,和盤托出比較可以解決問題。 於是我問您: 能不能給個合理的理由, 張無忌為何不願把心中的經文和盤托出,以讓這位明師設計教案? 結果呢? 問了好幾篇了,您還是在迴避問題! : : 第一篇我就說啦。 : : 我的立場是: : : 以最嚴格的標準檢視,書中沒直接明說的,都是武斷。 : : 但討論板不適合此標準。(不然講掃地僧武功打贏岳老三也是武斷) : : 討論雙方應該是設法引論旁證,讓說服力更強。 : : 而我,看了雙方的引證,認為正方較有說服力。 : : 您要不要問一下其他旁觀者,除了您有誰看不懂? : 但你沒寫出你的本身立場是什麼? 這段話並無法證明在張無記這件事 : 上,即便可能是武斷,但你到底是兩個都不支持?還是支持哪一個? : 你沒有"明說"你對這件事的立場,當然發生問題,我也舉出版友說法 : ,可見你的文會造成誤會的不是只有我! : 因為你只是"評論",這件事有武斷成分,但並沒有說你到底"支持"哪 : 個說法?而之後一直強調和盤托出當然被人認為你立場是支持和盤托出 : 重點是你沒有說明自己針對這件事的"立場",直到後來才又說你不是 : 支持有和盤托出,你這樣只會搞的別人很亂,根本沒說明。 直到現在,除了您,到底還有誰不知道我的「立場」? 誰啊? : : 您這段論述所呈現的邏輯能力,再次讓我感到啼笑皆非。 : : 您都明知我的立場是「沒有咬定」是否和盤托出了, : 抱歉喔,我幾乎到最後才知道,因為你一開始並沒有把立場說的 : 非常清楚,事實證明認為你堅持和盤托出的人不只我一個,我還 : 描述了版友的文。 人家刪了,表示不願意以那篇說法表示他的意見啊。 : : 那您還要我證明「必定」和盤托出幹嘛? : : 我是講可能,只要證明「可能性」就好了嘛! : : 您叫我證明「必然性」,是哪門子邏輯? : 事你自己說托出的可能性大啊,所以我才點出了2~3個需要證明 : 的問題,只要其中一個環節沒過,說托出可能性較大,就叫做"斷言" : 更遑論認為這樣可能性較大。 這樣說來,您的立場是「必然」沒有和盤托出囉!? 而且您的邏輯真的有問題。 因為您的說法,又剛好適用於針對您自己。 所謂可能性可以討論,是有彈性的! 但只要有另外的可能,就不是必然。 故所謂必然沒有和盤托出的說法就不成立。 : : 照張無忌的孝順性格, : : 他是和盤托出的可能性大?還是藏私的可能性大? : : 再來,扯到您的說法就更好笑了。 : : 您說張無忌因識字問題,九陽問題一大堆。 : 問題就是要先證明他能和盤托出,又獲者他不是請教關鍵句。 : 他要是不記得全部經文,他如何和盤托出? 最多針對部分而已! : 而且沒講出來也不能武斷說就叫"藏私",也可能人家當下只記得 : 關鍵重點,詳細基本功已練過,許多部分有點遺忘也說不定太多 : 可能,何以斷言這就叫藏私? 有何以斷言一定和盤托出? : 更何以斷言在許多前提證據未解決證明下,和盤托出可能性較大? 可能性是可以逐條討論的。 您又去扯必然性幹嘛? : : sleveldeity (Wed Sep 26 17:15:19 2012) : : 以他的程度是每篇都可能有問題要請教喔 : : 照您所述張無忌這種狀況,要與其他威能武功融合為一個整體, : : 是和盤托出的可能性大?還是問幾個關鍵的可能性大? : 關鍵問題啊,若不懂的是關鍵注釋,問清楚即可,碩士生也沒人再請 : 老闆一一交道會,都是老闆點1,剩下後面10你要自己融匯管通培養解 : 決問題能力,身為個大宗師,讓小張獨立思考學習搞不好更有可能。 : 現況下就有這樣的例子,還硬要說和盤托出可能性大,這就是武斷啊! : 碩士生多的是老闆只點關鍵一兩個部份,引導你,其他95趴你要自己 : 獨立思考並解決。 但按照您所給的條件,張無忌並不適用此範例。 sleveldeity (Wed Sep 26 17:15:19 2012) 以他的程度是每篇都可能有問題要請教喔 一下子「每篇」,一下子「關鍵一兩點」, 您自己的說法就自相矛盾。 sleveldeity (09/25 01:16) 當時武功不高,光認識的字可能就沒幾個了, sleveldeity (09/25 01:17) 一定有許多專有名詞、艱深術語與武功法則,是國中的小張不懂5年, 然後一直到現在才有師公提點解惑,進而武功大進! sleveldeity (09/25 01:23) 張無只懂粗淺的部份, 試問國一生能懂多少字,有更多專有名詞是他不懂的根本很正常。 一下子「不識幾字國一生」,一下子「碩士生」, 您自己的說法就自相矛盾。 還有,若真的只有關鍵一兩點, 那也與您所述「張無忌識字不夠以致無法練九陽」說法矛盾。 一個荒島生,唸您所謂厚厚文言文云云…… 結果幾乎都讀通了,只有一兩點小問題! 這與您認定的說法剛好自相矛盾。 : : 猜想啥? : : 您認為張無忌有文字辨識問題才是個人猜想咧! : : 連最核心的議題都淪於猜想。 : : 書中都清楚寫明了。 : : 有十九句沒練的乾坤,叫做略有缺陷。 : : 而原文對張無忌練九陽的定義是功行圓滿、大功告成了。 : : 原文說功行圓滿、大功告成了, : : 您卻猜想他一堆看不懂,篇篇都有問題。 : 可能問題處是字彙啊,乾坤他是整句或整段都不懂,直接空白一段問題 : 當然大,現在則是不懂字彙,那當然是說他按程序練完了,功德圓滿, 不懂字彙問題更大,是怎麼練完? 字彙是組成句子的成分。 也就是說,字彙看不懂,就根本出問題了! 一個單字全會的人,文法不夠力都會解讀錯句意。 那另一個連單字都一堆看不懂的人,反而會比較高分? 這是啥邏輯? : 但就是很多細部精進之處,還需要再請教充電。 : 若都完美每字句都完全理解,那他後來在武當還請教啥? 請教融合啊。 原文都說他搭配施展其他武功有稜有角了! : : 光您張無忌練看不懂九陽的斷言就出局了,還好意思扯別人斷言? : : sleveldeity (Wed Sep 26 17:15:19 2012) : : 文言文若看大意,也可粗淺跑完流程,紙是精細處不懂而已, : : 並不會跑不動,最多說練的粗糙。 : : sleveldeity (Wed Sep 26 17:15:19 2012) : : 以他的程度是每篇都可能有問題要請教喔 : : 再貼一遍。 : : ============================================================== : : 第一篇我就說啦。 : : 我的立場是: : : 以最嚴格的標準檢視,書中沒直接明說的,都是武斷。 : : 但討論板不適合此標準。(不然講掃地僧武功打贏岳老三也是武斷) : : 討論雙方應該是設法引論旁證,讓說服力更強。 : : 而我,看了雙方的引證,認為正方較有說服力。 : : 您要不要問一下其他旁觀者,除了您有誰看不懂? : : ============================================================== : 對阿,正方較有說服力,這件事本身就是武斷。這樣也讓人理解 : 你堅持相信正方說法較合理,也認為和盤托出較合理。不是嗎? : 但你並未"強調"說你的立場兩個都不支持,才會被人誤會,事實 : 證明認為你是支持有和盤托出的人不只我一個。 照您那種說法,「您說我武斷」這句話就是武斷。 請問您有沒有「相對」與「絕對」的邏輯? 您持反方意見,別人比較正反兩造做比較,相對您來說就較不武斷! 所謂相信哪方,我也給您論述反方理由的空間,一再請您給理由。 是您一直迴避不舉的啊! F00L (Thu Sep 27 16:49:43 2012) 真的是要來討論,對自己的論點有信心,就該正面回應問題。 您倒是給個能成立的理由,說說張無忌為何不和盤托出? 結果呢? 不給理由的反方不武斷? 反而是因反方不給理由而相信正方的人才叫武斷? 這是哪門子邏輯? : : 如果大家都看得懂,而且早就看懂。 : : 只有您一直不懂,那您是否該檢討自己的語文能力有甚麼障礙? : 又不只我。 請他現身說一說吧! 既然要講數量。 是不是要以發動推噓文計算「看得懂」與「看不懂」的數量比? 話說回來,您的語文能力是怎麼回事? 有多少人看不懂您所論述的邏輯? : : 我是提醒您「造謠」啊。 : : 您扯開去講「誹謗」幹嘛? : : 造謠的構成要件,需要我再貼一次給您看麼? : 給你個解釋文: : 造謠也在防害名譽與誹謗範圍之下,問題是這些內容並無貶責 : 如果有人捏造謠言,而且意圖散播給大眾來破壞你的名譽,就是誹謗罪。 : 但是如果造謠者可以證明謠言是真實的,法律上是不處罰的,不過前面提 : 告的謠言必須跟公共利益有關,沒有涉及到你的私生活才行,否則你還是 : 可以依法追究。或是有相當證據、理由,並經邏輯判斷確信可能是真實的 : (釋字第 509 號),這種情形已屬言論自由,也是不能以誹謗罪來追究。 : 如果要構成妨害名譽罪,必須有以下法定要件: : 1.造謠者有意圖散布於眾 : 2.你認為已經毀損自己的名譽了 : 3.毀損他人名譽之事是不實捏造的,或是真實的但涉及到私德。 : 如果你的言論是基於善意而維護個人法益、公務員因職務而報告者、可受公 : 評之事、中央及地方之會議或法院或公眾集會之記事做出適當發表言論也是 : 不罰。 : 而誹謗罪的前提: :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 : ^^^^^^ ^^^^^^^^^^^^ : 所以,你舉的例子最多是雙方語意理解上的誤會,既沒指則貶損, : 重點也不再惡意摧毀你的名譽,拿這個硬扣人惡意造謠,有點無言。 無言甚麼? 我是提醒您「造謠」啊。 誰講「誹謗」、「妨害名譽」了? 真令人莞爾,我講「貼」板友的刪文,您都認為是違規了。 您自己講「只舉一項……以偏蓋全……斷章取義……」與「錯」沒有貶謫語意? 您自己講「只舉一項……以偏蓋全……斷章取義……」與「錯」反而沒有違規? : : 對啊,誰說「一定要」了? : : 您要我問幾遍? : : 誰說「一定要」了? : : 我只是問您,「為何不」和盤托出? : : 煩請您給個能成立的理由嘛! : : 您給不出合理的理由,是要如何建立反方的說服力? : 上面講了,因為1.不一定能和盤托出 2.不和盤托出也能解決問題 問題是,不和盤托出的話,對解決問題更沒效率啊! 所以我要問的是合理的動機與理由啊! : : 然後呢? : : 照您所說喔,十多歲的人、厚厚一大篇文言文…… : : 而且是不懂武功的人背武功經文喔…… : : 怎麼看您都顯現雙重標準。 : : 要別人舉例,就1.2.3.云云。 : : 輪到自己舉例,一句「不是沒有」就打發。 : : 以彼之矛,攻彼之盾! : : 有的話,請舉出來啊。 : 確實啊,有的版友也舉出了自己遇過超級聰明人,我自己也認識幾個, : 表示這不算是非常識外的東西,常識的經驗法則不需舉證喔,如果版友 : 再推文都沒遇過這樣的聰明人,那我還真的沒話說。 所以呢? 您能明確指出是誰麼? 您能舉出符合上述三項條件的人麼? 您舉不出來全然合乎這樣條件的人,表示馮蘅背錯九陰? 這就是您前文的討論法啊! 若您現在沒辦法明確指出,豈不是自相矛盾? : : 1.十多歲的人 : : 2.厚厚一大篇文言文 : : 3.文言文為陌生領域的文章 : : 誰跟您討論了? : : 是您自己對號入座回我文章的! : : 而且弄了個半天,還是您自己弄錯我的文意! : : 我可沒跳出著作討論 bug啊,您對著我扯那個幹嘛? : : 再來,您說要何等國學常識才能習練「秘笈」。 : : 啥秘笈??? : : 不就是「武功」秘笈!? : : 武功本身就是由作者所杜撰的,他要設定怎樣的門檻都由他啊。 : : 再來,作者很注重人情世故沒錯。 : : 但是為了劇情張力與需要,還是必須犧牲現實的合理性。 : : 也總是給予特定角色強運。 : : 主角威能就不用贅述了…… : : 例如沐劍屏早先被救出神龍教,回沐王府諸人身邊了, : : 但為了劇情需要,又隨著神龍教進麗春院。 : : 例如為了韋小寶解圍,連衣褲骨頭都能蝕去的化屍水, : : 居然濕透經書而沒腐蝕掉。 : : 例如海大富一開始就訓練小桂子偷經書, : : 但後面揭密後海大富其實沒有偷經書動機, : : 就說是要調查韋小寶背景,才故意要他偷經書。 : : (要小桂子偷經書,干韋小寶背景啥事?) : : 例如溫儀被夏雪宜困在山峰洞裡,要輕功很好才能上下。 : : 結果可以奔出救自己的父親,後來夏雪宜成廢人也能回那裡死。 : : 而且之前溫儀還能救了夏雪宜在山洞裡「燒湯煮飯」! : : (夏雪宜重傷之際,在洞裡溫儀又如何便溺?) : : 簡言之,為了劇情需要,有時即便機率很小也要視之為合理解釋。 : : 話說回來,張無忌的識字就根本不是啥誇張問題。 : : 我們不用管他怎麼教學,是資質多突出…… : : 作者寫他可以,他就是辦到了。 : 這就不合理啊,如我下面所述,金庸小說很重視常理合理性。 您都說作者意識了! 那合不合理不是您說了算,要作者認同才算。 您說他很重視嘛! 您說您的論述,是書中應該建立服膺的常理嘛! 這樣吧,請您把您的荒島識字說寄到遠流去, 若作者因您建議改版補述其因由了,那您的說法才成立啊。 是您要建立這種說法嘛! 是您定義作者會這樣認同您常理云云的論述嘛! 是您說不進行證實就是武斷嘛! 那您還扯甚麼在您說法中武斷的言論? 應該趕快去寫信叫作者為您改版啊! : : 您說常理的合理性作者很注重。 : : 講這些,就是凸顯作者雖然注重此,但另一面向他也側重劇情張力與玄奇啊。 : : 不是我沒討論完整,是本討論串議題為何。 : : 本討論串是在論述: : : 以書中設定來說,張無忌是否分享九陽給張三丰。 ^^^^^^^^^^^^ : : 您去質疑: : : 您認為張無忌識字有限, : : 書中說他九陽功行圓滿、大功告成,您覺得不合理。 : : 這就叫文不對題。 : ^^^^^^^^^^^ : 沒有喔,這些只是要推論說,他很可能因此有自不認識背不全 : ,所以,可能是無法分享的原因之ㄧ,因為這前提環節不合理 : ,厚面就有問題。 所以哪裡文不對題。 : 還有你說我"文不對題",事實證明這是原因推論之ㄧ,表示文 : 不對題,四個字也可能涉及造謠,請提出交代給我! 那是您沒對應討論串言論啊。 前面說的分享, 是分享張無忌心中的完整九陽,C板友說張無忌有一字不漏的盡背了? 您扯張無忌記憶多少幹嘛? 退一萬步講, 張無忌心中的九陽,即便是精義而非複製拷貝,也是作者認證完整的九陽。 正方就是針對這部分作者認證完整的九陽,表示張無忌的分享。 人家根本沒去牽扯「一字不漏的盡背」, 您論述張無忌識字云云,與其論述有啥關連? chordate (Mon Sep 24 10:21:06 2012) 張無忌懂得粗淺的部分,這部分張三丰自然知道 他不懂拿出來問的艱深部分,張三丰可能原來不記得的那部分經文的 這一問張三丰不就知道了嗎? 所以張三丰不知道的經文大概也被張無忌的問題填的差不多了。 我本來就是說張無忌應該有和張三丰分享 至於有沒有分享到整本我也沒說死, 另外,您扯這種關連是武斷而不合理的。 舉個例子,原著宋朝背景中,出現元曲。 而碰巧討論時,大家提及書中人物會背那首曲子。 正方說,既然書中明寫該人物會背那首曲子,那就該視之會背。 反方說,元曲出現於宋朝不合理,所以該人物不會背! 這時,判斷的邏輯應以正方為準。 因為正方持的根據是書中明言,而反方持的根據是推論。 反方不能說「書中該人物不會背那首元曲」(1.); 但反方可以說「書中寫該人物會背那首元曲很不合理」(2.)。 (1.)與(2.)是不同的命題。 我們討論書中設定時,讀者推論,是不能悖離書中明言的。 不然,要扯蕭峰不是男人、張無忌不會完整九陽…… 那不如自己去編故事好了! 然而,書中設定的合理性,則可以另行討論。 就是論證這個部分是否為原著的 bug! 不管是否為 bug,書中該人物會背那首元曲,是既定事實。 除非作者改寫成書中該人物不會背那首元曲。 以此案來說, 作者改版在書中註記表示,他寫的是武俠小說,但求情節生動。 這元曲「搞不好」是宋朝就有,元代人才收錄的。 這邏輯很清楚, 不管張無忌會完整九陽是否合理,書中寫他會,他就是會。 除非作者改寫! 您在討論張無忌是否分享九陽時, 去開「張無忌會完整九陽是否為 bug」的議題,就是跳針式的回應。 再次,退一萬步講, 就算張無忌會完整九陽不是很合理,若作者寫他會,就要當他會。 要翻盤,除非作者改寫! 新開的 bug議題無論有甚麼結論,都對張無忌分享議題沒有影響。 而拿您個人臆測凌駕書中原文,不但武斷,更是大開討論之倒車! 何況,您「張無忌識字不多」的說法,其所謂的合理性, 我怎麼看也不若「宋朝不該出現元曲」! 話說回來,整個討論板的人都有資格質疑別人造謠! 唯獨您,我實在不知道依照您自己的所作所為,是要如何指責人造謠? 套您那種推卸法,人家只要說: 在我的認知是…… S表達不清所以看不懂…… 所以這算是誤會不能算是造謠…… 您是怎麼站得住腳指責任何人造謠? 還有,人家說您「文不對題」,您就認為是造謠!? 那您指責人「以偏蓋全……斷章取義……」與「錯」(對應錯、圖畫錯), 說您造謠,也符合這裡您自己所表示的標準了! : : 退一萬步講, : : 就算依照現實不合理,衍生出作者應安排教育課程以呼應日後習練九陽, : : 那也與本討論串無甚關連。 : : 講那個根本形同是是扯開話題! : : 更何況那根本不是啥問題。 : : 習練秘笈的的國文門檻還不是作者說了算, : : 他說行,就是行! : 這說法本身就有問題啊,金老是個這麼重視常理合理性的人。 : 不然不會把倚天屠龍兩把武器中藏密笈可能密集在斷造時會燒 : 毀這個問題,在新版改成"金屬片"。 : 重伸一次,不然案你的講法,作者說紙張絲帛的秘笈在千度高溫 : 下不會被燒毀就不會被燒毀,作者說了算! 那金庸還改版啥? : 不就是金老非常注重常理合理性? 所以質疑常理合理性才是合乎 : 道理的! 邏輯不對。 作者注重的合理性,要以作者認定為標準。 很多讀者認為不合理的事情,作者聽了也還是沒去改。 討論時, 您不能拿您個人臆測中認定的合不合理,去凌駕書中明言。 對了,再建議您一次。 是您要建立這種說法嘛! 是您定義作者會這樣認同您常理云云的論述嘛! 是您說不進行證實就是武斷嘛! 那您還扯甚麼在您說法中武斷的言論? 應該趕快去寫信叫作者為您改版啊! : : 人家刪掉的文,您要描述引用,應先徵得人家的同意。 : : 這是基本的禮貌與尊重! : : 您真的不懂? : 不一定,依智財權相關法規若用於公益與學術領域辯證不在此限, ^^^^自己加兩個字嗎? : 何況我不是引用,我是按記憶用我的講法陳述。我今天如果在路 : 上說我聽到誰誰誰說了某句話,或在日記上寫誰誰誰說過某句話 : 顯然不一定要先徵得對方同意。 除非你是整篇照抄或照貼引用才 : 需要,自己的所見所聞不用。 難道別人可以說聽到別人說您白X、智X…… 然後表示: 太難聽所以我打馬賽克,而且該言論不代表我的立場…… 人家都這樣說,可見真的是您有問題! 這樣可以麼? 那政治人物、名嘴……這樣說都可以免責? 又如果…… 板上一群人都以您這招,用在您身上! 您認為我該不該管? 您認為那樣講話,是否缺乏基本的禮貌與尊重? : : 這種話由一個被噓爆的「留校察看」板友口中說來,真的很令人莞爾。 : : 檢討別人前,請先操心您自己吧。 : : 板主若不能服眾,自然有機制將板主罷免啊。 : 1.所以沒到罷免,你是否認為自己就不須以身作則? 話說反了。 是若我真的行事理虧,自然會被罷免。 這是民主多數決。 板上規矩由眾人訂定,是否違背也是由板上眾人多數決。 不是您說了算。 當然,也不是我說了算。 : 2.留校察看也是你判的啊,從你口中說出才沒說服力,因為是球員 : 兼裁判 按板規,您就是該被處分…… 留校察看是我在我的裁量權範圍下,盡量和緩判的! 原來您對我的和緩裁量不滿意!? 還有,是否有說服力也是多數決。 : 3.噓,人多不表示就是對或是非是如何,相信你有看過鄉民的正義吧 : 都有人護航罵三字經和罵人的人了,更別說噓多代表是非,不然 : 判案定誰有罪直接投票就好啦,要法官的專業判案幹麻? : 光是用噓爆來判斷是否莞爾,這點就根本錯了,國中公民有交過, : 多數決不適用於決定"事實",有沒有錯應由事實與確定最則認定, : 不是由人數,不管話由誰說出,若你沒有以身作則,此次事件道德 : 標準不夠高、處理誤會方式失當的話。 事實就是事實,不會因為是 : 誰說出,或有沒有被噓來改變這件事。 了解? 法官也要向民意低頭的。 民主社會中,法官的權力基礎,一樣來自人民。 而待人處事上的尊重禮貌、反省態度…… 這就會影響眾人觀感。 有一點您說對了,我對事實的判斷,並沒有依從多數決。 簡而言之,如果您無辜,不管對方人數多少,我一定會挺您。 也就是說,眾人對您如此觀感,一定是您的問題。 但您的問題嚴重性有一定程度, 眾人不能因對您觀感不好,而施予過當的對待。 當這種過當發生時,我一樣要維護您。 而在此, 我們說的是論證行文、實事求是……這些直接影響眾人觀感的問題, 所以說被噓爆的您,當然更應該自省! : : 我可看不出誰顧忌得罪我云云。 : : 您這樣對我造謠都沒鬆口了! : 這問題很不可思議! : 人家會當面跟你說: 你是版主我不敢得罪你嗎? : 這是常識吧,常識下,面對掌握法院機器的人,多少人敢得罪? 那是您待的不夠久。 這樣說吧。 這次噓您的許多板友之中,許多人是跟我爭辯過而不爽我的…… 其中也大多對我惡言相向過。 就我的觀察,一開始他們在推文中,也有對我貶損。 然而隨著您我雙方行文辯證下來,許多人也漸漸轉為對您進行批判。 簡言之, 不是他們不敢得罪我,是您把自己名聲搞得更臭,造成這種結果。 另外,您自己的問題,不用推給我板僕的身份。 我完全沒參與爭執內文的上一回,也就是您被判留校察看的事件中, 就已經展開了您的噓文大道…… : : 講吵過架云云? : : 您在板上待時間的不夠久,就別瞎猜了。 : : 若您以自身的視野去瞎猜其他板友彼此間的關係,就成了井底之蛙! : : 針對您的很多是上次就已經有吵過的!!!??? : : 如果並非大都是與您吵過架的人,那就是您信口雌黃,污衊整群板友! : : 如果確實大都是與您吵過架的人,那您還不自我反省一下? : : 您才來這裡發表多久的文? : : 是有那麼多人跟您吵過架? : : 別人噓您,您都當是私怨!?您都當別人不公正客觀!? : : 真的一點檢討自己的覺知都沒有? : 是說對人不對事、為反而反的嫌疑非常高啊,從很多沒內容或為虛而噓的噓文 : 來看就知。 這認定權在於眾人,不在自我感覺良好的個人。 會一竿子打翻一船人的人,就是您口中以偏蓋全的人! 還有,看您事前事後的回應,個人感覺…… 如果並非大都是與您吵過架的人,那就是您信口雌黃,污衊整群板友! 這句話還挺妙的。 : : 您要不要從頭看一下文章脈絡? : : 您要不要問一下旁觀板友? : : 如果大家都看得懂,就您自己弄錯, : : 那麼,是您的問題?還是別人的問題? : (恕略),一開始我就已經說明了。 : : 怎麼沒有? : : 再貼一遍。 : : ============================================================== : : 第一篇我就說啦。 : : 我的立場是: : : 以最嚴格的標準檢視,書中沒直接明說的,都是武斷。 : : 但討論板不適合此標準。(不然講掃地僧武功打贏岳老三也是武斷) : : 討論雙方應該是設法引論旁證,讓說服力更強。 : : 而我,看了雙方的引證,認為正方較有說服力。 : : 您要不要問一下其他旁觀者,除了您有誰看不懂? : : ============================================================== : 上面我也說了(恕略) : : 誰說的? : : 張無忌是否練好九陽,這可不是開放性結論。 : 人家指的事是否有和盤托出九陽,其他版友的話要引對。 那是您沒看懂我的意思。 您說開放性結論,所以沒甚麼好爭的。 ================================================================ F00L (Thu Sep 27 16:49:43 2012) 我拿前文回應就好啦。 F00L (Thu Sep 27 03:05:43 2012) 「有沒有和盤托出」書中沒說死,沒錯。 但「張無忌九陽有沒有功行圓滿、大功告成」書中可是有說死的! 現在我就是堅持有說死的部分。 而對沒說死的部分,您又是拿「抵觸已說死的原著之說法」來作為論述。 故視之為沒有說服力之無效言論。 ================================================================ 您拿沒甚麼好爭的說法,回應在我這論述之後。 我當然要剖明我的辯證主題! 誰說和盤托出問題放下就收篷的? 我仍會繼續辯證,我就針對「張無忌是否練好九陽」這問題追問您! 這可不是開放性結論。 : : 另外, : : 若看到造謠的人正面交代清楚,或受到應有制裁…… : 我交代了,但目前兩到3個你對本人的造謠,未解釋的話, : 請制裁自己。 好,您發檢舉文吧。 如有必要,我會將判決文貼在板上。 : : 屆時我就當然無庸多言了! : : 您那是哪門子邏輯? : : 命題: : : 照張無忌的性格, : : 他是和盤托出的可能性大?還是藏私的可能性大? : : 正方根據: : : 張無忌非常尊敬太師父、孝順太師父。 : : 這樣不能討論麼? : : 反之,您去扯張無忌識字不多練九陽有問題云云…… : : 這才是標準的武斷! : : 而且還明顯與原著寫明:功行圓滿、大功告成……所悖離! : 你指的這些都沒"證據"顯示發生啊,這樣說可能性大才叫武斷 : 上述已說。 對張無忌「荒島背景」您推測……不叫武斷!? 對張無忌「性格設定」我推測……就叫武斷!? 這是哪門子邏輯? 更好笑的地方在於,您的推測,還與原著悖離咧! 您說張無忌識字不多,九陽練不好! 但原文卻明寫著,張無忌九陽功行圓滿、大功告成了! 關鍵差異在於, 您張無忌識字不夠練不好九陽的推測,不但沒證據顯示發生, 還被原文打槍,是擺明沒發生! (結果論,就是這說法成立可能性= 0) 這樣您都推測的挺開心…… 結果倒了過來,別人說的還沒有悖離原著,您就說武斷!? 一開始就說了…… 書中沒顯示,說有發生是武斷!說沒發生也是武斷! 但是,我們可以就張無忌的性格,判斷他行為的可能性! 這種討論較不武斷。 舉例來說,討論時表示…… 神鵰書末, 楊過與小龍女離開鏡頭後,楊過心中會深愛小龍女…… 這種可能性比否定說法高。 郭靖與楊過離別,會希望他往後幸福快樂…… 這種可能性比否定說法高。 套您的說法,書上沒確實明寫,就是沒證據顯示說發生。 說這種可能性高是武斷!? 那若以這樣的標準判斷,您的文章除了錯誤和武斷…… 還剩下啥? 「推測」張無忌九陽粗淺──違背書上,錯誤! 「推測」留武當約兩個月──違背書上,錯誤! 「推測」張無忌時間緊迫──書上沒寫,武斷! 甚至可以笑著質疑說: 「推測」冰火島上沒紙筆──書上沒寫,武斷! : : 對,是您主觀臆測。 : : 討論書中設定時,您引據書中例證的能力低的驚人。 : : 卻自己去扯啥建中生云云…… : : 書中有建中生? : : 扯到書外這種無確切關連的假議題,就凸顯只能憑臆測扯開。 : 那是實證,反道在你還沒證明出那些前提前說前者可能性大才叫 : 武斷。 您說武斷的理由是因為書上沒寫, 所以根據張無忌性格的「推測」,就是武斷! 那奇怪了,書上又沒寫張無忌識字不多, 您扯建中生云云的「推測」,就不武斷?就叫實證? 這是哪門子邏輯? : : 這次後續…… : : 既然您問到,我就說明。 : : 很簡單,有人檢舉,您若交代不清,我就以板主身份開鍘! : 我交代了,我要看的是你自身以什麼樣的高道德標準自我要求, : 並以身作則展現出一個好版主應有的榜樣,並且高EQ的理性處理 : 這件事,而不是看你怎麼判。 : 我好奇的是之前滿口仁義道德的版主。 究竟是繼續如某版友所說 : 帶頭吵架、用語XX,沒有理性溝通,又可能給人感覺認為沒到罷免 : 就繼續忽略是非。然後推說跟你比起來如何如何,完全不知以身作 : 則作,讓人可能覺得是言行不一呢? 還是個值得尊敬高道德的版 : 主呢? : (套句你上次文章判決的詞) : ""我們又不是幼稚園小朋友了……"" : ""若是大丈夫,知道自己錯就先低頭"","""不用管對方態度如何。"" : "" 先自省的才是真英雄 "",跟著收篷的就不免有搭順風車之嫌了 : 那究竟你有沒有說一套做一套言行不一,或者看看自己現在的 : 所作所為,有沒有自打嘴巴、身為版主卻榜樣錯誤之嫌,你自己 : 想想看吧,我真心希望之後的結果你不是個兩面人或私人恩怨 : 凌駕是非之人。 : 相信你也知道,為何岳不群到後來受人鄙視最大原因就在於"言行 : 不一、說一套做一套",說都說的高道德實際上言行不一又身為掌 : 門沒有以身作則。 那什麼才是對的相信你很清楚。 對,我很清楚。 所以我會如同我一直以來的執行態度,本著對事實的認知進行判決。 我想,您還沒那個份量讓我忽略是非! 不過還是謝謝您的提醒,結果已經呈現,就請您過目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75.180.69.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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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判決已經出來了,也不用這樣特地回他文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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