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法反同性戀大遊行要求奧朗德辭職已刪文

看板IA作者 (嘉義北回歸線)時間11年前 (2013/05/28 14:16), 編輯推噓8(8016)
留言24則, 6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3/9 (看更多)
感謝 dnlas的意見回饋,再次加強我的論點 以上說的沒錯,性濫交不是同性戀的專利,而在於男人的天性,男人的性器官天生外露, 男人的性慾望明顯比女人難以抑制,所以才會有針對男人立法的強姦罪、通姦罪,這是屬 於道德層次的人性規範,不可針對少數男同性戀者性濫交,混為一談。 終生伴侶選擇異性或同性配偶是個人自由,我的立場是支持婚姻平等權,婚姻制度應該 推翻「一男一女結合的保守觀念」,不該有排斥同性戀者結合的「性別歧視」,家庭價值 觀奠基於婚姻制度,婚姻的核心精神是「有福同享、有難同擔」的互惠互助原則,這是保 守派的同性戀者所嚮往的普世價值,所以婚姻法也可被視為一種人權,人權應該是平等的 ,超越性別之愛,同性戀者要爭取的是婚姻平等權。 至於考慮到「滅種」的問題,應該是針對有能力自然生育小孩的夫妻鼓勵多生,有能力 生小孩的異性戀者不多生,才會導致下ㄧ代人口減少,而不是遷怒或懲罰同性戀者,也可 鼓勵同性戀者捐獻精子、卵子幫助不孕症的夫妻,讓弱勢族群也能對國家民族發揮正面的 功能,大愛才能成就圓滿! 同性戀者也是有傳統保守派 只在於性向差異就被全面否定嗎? 因為上新聞的多是「性濫交的脫序派」才造成社會負面觀感。默默為社會奉獻善行義舉 的同性戀者卻被忽視,每年都有同性戀遊行,但是,訴求不明,同性戀者還不如成立公益 團體博取社會的好感,成立社會團體才能在國會殿堂有影響力。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2.0.9

05/28 14:39, , 1F
律法及公部門領域 全面"去婚姻化" 如何??
05/28 14:39, 1F

05/28 14:40, , 2F
EX 所得稅都需要單人獨立申報
05/28 14:40, 2F

05/28 14:41, , 3F
或者折衷一點的另一個辦法:法律只定義伴侶 不定義婚姻 如何?
05/28 14:41, 3F

05/28 14:44, , 4F
問題不是婚姻 婚姻是好的社會規範 不然 同性戀者何必嚮往?
05/28 14:44, 4F

05/28 14:47, , 5F
問題是婚姻法 排斥了同性戀者 限制一男一女的結合
05/28 14:47, 5F

05/28 14:48, , 6F
婚姻是好的社會規範--這很難說
05/28 14:48, 6F

05/28 14:49, , 7F
以前我們也認為長幼有序是好的社會規範 (違反平等)
05/28 14:49, 7F

05/28 14:50, , 8F
婚姻制度對人類好不好 跟 公部門領域是否要附議婚姻制度
05/28 14:50, 8F

05/28 14:50, , 9F
是兩回事
05/28 14:50, 9F

05/28 14:50, , 10F
站在保守派的觀點 婚姻是好的社會規範
05/28 14:50, 10F

05/28 14:50, , 11F
面對婚姻議題 公部門領域置身事外 或許應該是個選項
05/28 14:50, 11F

05/28 14:51, , 12F
但是極端保守派 不允許為同性戀者更改婚姻的基本定義
05/28 14:51, 12F

05/28 14:56, , 13F
這篇我越看越頭痛 = = 你要不要去甲板跟他們討論討論
05/28 14:56, 13F

05/28 15:05, , 14F
又沒人強迫你看,頭痛就不要看啊. 同性戀平權也是國際
05/28 15:05, 14F

05/28 15:06, , 15F
間受關注的社會議題,為什麼只能在甲版討論?
05/28 15:06, 15F

05/28 16:52, , 16F
說得出 "去甲板跟他們討論" 還有資格跟人討論公共議題?
05/28 16:52, 16F

05/28 21:25, , 17F
這就不對了 親身跟他們講絕對比只隔一層講還有意義
05/28 21:25, 17F

05/28 21:26, , 18F
因為我跟他們講果 所以我知道他們有他們的說法
05/28 21:26, 18F

05/28 21:28, , 19F
還是你們認為這議題不能跟同性戀者討論XD
05/28 21:28, 19F

05/28 21:28, , 20F
我的意思是可以 不是指應該啊wwww
05/28 21:28, 20F

05/29 01:23, , 21F
既然是公共議題 為什麼要限定族群?
05/29 01:23, 21F

05/29 01:25, , 22F
萬磁王一定很喜愛你這樣的...
05/29 01:25, 22F

05/29 12:14, , 23F
1白癡啊 我是說可以 不是說只能根他們談
05/29 12:14, 23F

05/29 16:52, , 24F
我很好奇樓上的推文算不算人身攻擊
05/29 16:52, 2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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