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今天課前提問時間的摘要

看板HolySee作者 (大笨狗 不要妨礙拎北工作)時間16年前 (2008/04/12 21:21), 編輯推噓3(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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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olemio (solemio)》之銘言: : : 1.行為人如對若干構成要件要素欠缺認識,即欠缺故意。 : : 2.行為人不因有超越構成要件內容的認知,而具有故意。 : 請問學姊今天在此提到的另一個例子: : 某甲對某乙很之入骨,ㄧ直想殺某乙,於是買了槍枝在把玩,有一日某甲在玩弄 : 槍枝時不小心射殺了正巧經過的某乙。 : 請問某甲在此代表的是因為欠缺對構成要件要素的認識,即欠缺故意? 是的 甲在做這個行為時 只認識到構成要件要素中的行為人(自己)、行為(開槍射擊) 對行為客體(乙)、結果(乙之死亡)、因果關係等要素欠缺認識 甲腦中雖計畫著改天要殺乙 但這種心意不是故意 -- 來,伸出你的舌頭, 用氣音發「ㄏㄝ\.ㄏㄝ\.ㄏㄝ\...」 對啦!這就是大笨狗打招呼的方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24.128

04/12 21:28, , 1F
那麼這樣是在責任的地方才決定無罪抑或是構成要件就不該當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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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21:43, , 2F
如果是按照老師的學說,在責任層次才討論主觀要素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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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是在責任層次才出罪阿,畢竟在客觀要件上,此時對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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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殺人罪上,並無要件的欠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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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21:47, , 5F
謝謝解惑!
04/12 21:47, 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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