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小組長釋疑]有關歷史版「史學方法」討論串

看板HisService作者 (夏亞 阿茲納布 )時間16年前 (2008/02/10 11:33), 編輯推噓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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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RZ (臺大歷史系教授......Orz)》之銘言: : ※ 引述《saltlake (SaltLake)》之銘言: : : 喔? 某年某月某地某人發生某事 這樣的陳述才算是歷史知識? : 歷史本身就是"紀錄",你既然連這點基礎知識都沒有,我認定你只是過來 : 鬧版而已,本日開始,saltlake,你已經在歷史組務版上被水桶了. : 一週後再寫信給我請求解除水桶. ~~~~~~~~ 什麼時候板主可以擺這麼大的架子 浸水桶時間到了放出去是板主的義務而不是權利 時間到的那一刻板主再繼續浸他就是不對 當初設定相關規定要被浸水桶者回信板主是顧及部份看板板主事務勞重 怕板主不小心忘記而有的習慣 如今居然變成板主耀武揚威的工具 怎麼 是不是還要寫篇悔過書 你才滿意 歷史板的MRZ板主你認不認識 在這麼沒什麼人氣的看板也要人人會回信"請求"解除水桶 顯然就是在擺官架子 部分被浸水桶的名單都已經被移出精華區 仍然被浸在水桶裡 某MRZ板主忘記了嗎 不 他沒忘記把那些人搬出精華區 怎麼會忘了要解除他們的水桶 被多浸的水桶 就是板主的失職 要不要也來個冤獄賠償呢 小組長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3.111.220

02/10 12:59, , 1F
如果這樣解釋呢?時間到了你才有資格請求
02/10 12:59, 1F

02/10 13:04, , 2F
水桶時間是板主訂的,自然也沒有"請求"的問題
02/10 13:04, 2F

02/10 13:21, , 3F
是時間到了才能請求,並不是自然地放出來
02/10 13:21, 3F

02/10 14:31, , 4F
這解釋倒是第一次看到。
02/10 14:31, 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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