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所以告訴我為什麼公投不能綁大選?

看板HatePolitics作者 (道可道非常道)時間2年前 (2021/12/17 18:20), 2年前編輯推噓4(516)
留言12則, 4人參與, 2年前最新討論串6/9 (看更多)
※ 引述《ysb727 (車干)》之銘言: : 如題 : 現在的問題就這個很奇怪 : 為什麼公投不能綁大選 : 如果是排隊問題 : 這種狀況不能解決 : 也是能力不夠啊 : 那有什麼關係是不能綁的嗎? : 說說看 : 你為什麼覺得公投不能綁大選? : 我覺得沒有不能 : 就要不要而已 : 公投綁不綁大選,各有其優缺點。可以參考志祺七七的整理: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SOfGrnQjTU
既然原po要問反方的理由,我覺得可以看管碧玲在第五場意見發表會的說法: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MhgwSamlINE
我認為最重要的理由是,公投和大選制度不同,綁大選會造成選務混亂及公平性爭議。 例如,如果候選人同時兼公投領銜人,就可以假借公投繞過政治獻金、選舉宣傳限制。 然後,有件很重要的事值得注意:19案不是真正的公投綁大選! 19案主文是: 「你是否同意公民投票案公告成立後一個月起至六個月內, 若該期間內有全國性選舉時,公民投票應與該選舉同日舉行?」 以最近的未來來說,假如大選在2022年11月舉辦, 然後在2022年4月成立了公投案X,6月成立了公投案Y。 現行制度是規定公投時間在每兩年的八月第四個週六, 所以將會在2023年八月第四個週六舉辦X和Y的公投。 理想的公投綁大選,應該是2022年11月舉辦大選加上X和Y的公投。 然而,如果19案通過,結果是公投案Y會綁大選,在2022年11月舉行公投, 而公投案X不會綁大選,仍會在2023年八月第四個週六舉行公投。 也就是說,如果19案通過, 若有公投案在大選前1個月至6個月以外的時間成立, 不但無法減少投票次數,還會增加選務成本。 (因為大選和公投規定不同,(大選+公投)+公投的選務會比大選+公投複雜) 還有,19案會造成公投時序混亂, 像此例成案順序是先X後Y,但投票時間是先Y後X。 再來,19案會導致公投案最短在一個月交付投票, 比如2022年11月有大選,2022年10月成立了公投案會綁進去一起投。 一個月足夠人民充分思考議題嗎? (本次4個公投案,光是5場公開的意見發表會就一個月了) 即使你支持公投綁大選,19案這樣的後果你可以接受嗎? 如果不支持公投綁大選,當然不會同意19案; 但就算支持公投綁大選,我個人仍然無法同意19案的做法。 -- 《終結內容農場》瀏覽器套件 Chrome: http://bit.ly/CFTGC (桌機 & Kiwi Browser on Android) Firefox: http://bit.ly/CFTFx (桌機 & Firefox for Android) 真相:http://bit.ly/CFTss1http://bit.ly/CFTss2 詳細介紹:http://bit.ly/CFTinfo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15.62.21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639736434.A.E6D.html

12/17 18:23, 2年前 , 1F
實務上提案方會操作綁大選 提案方一定希望投票率高
12/17 18:23, 1F

12/17 18:24, 2年前 , 2F
所以你講的X/Y例子不會成立。除非有那種"急得不得了"的
12/17 18:24, 2F

12/17 18:24, 2年前 , 3F
案子。
12/17 18:24, 3F

12/17 18:25, 2年前 , 4F
“實務上”
12/17 18:25, 4F

12/17 18:28, 2年前 , 5F
哪有增加投票次數?? 明明就比現行還少
12/17 18:28, 5F

12/17 18:30, 2年前 , 6F
19案只要過 投票次數一定比現在還少 你這也想騙人哦?
12/17 18:30, 6F
顯然你沒看文章。 我只有說成本可能增加,沒有說投票次數會增加。

12/17 18:31, 2年前 , 7F
綠營講那麼多文字遊戲 就是不敢講 不綁投票率較低較
12/17 18:31, 7F

12/17 18:31, 2年前 , 8F
不容易成案的問題
12/17 18:31, 8F
投票率只影響容不容易通過,不影響容不容易成案。 還有,容易通過代表比較好的決策品質嗎?

12/17 18:33, 2年前 , 9F
志氣87?會看那種頻道的,是不是腦子有洞?
12/17 18:33, 9F

12/17 18:35, 2年前 , 10F
請別誤會,我絕對沒有針對任何人,我是說..
12/17 18:35, 10F

12/17 18:41, 2年前 , 11F
又在騙哦 次數減少 成本增加 還可能咧
12/17 18:41, 11F

12/17 18:42, 2年前 , 12F
我覺得19案通過 中國就可能和台灣建交咧
12/17 18:42, 12F
※ 編輯: danny0838 (59.115.62.218 臺灣), 12/17/2021 18:44:23
文章代碼(AID): #1Xl6Hovj (HatePolitics)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6 之 9 篇):
文章代碼(AID): #1Xl6Hovj (HatePolit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