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所以告訴我為什麼公投不能綁大選?
※ 引述《ysb727 (車干)》之銘言:
: 如題
: 現在的問題就這個很奇怪
: 為什麼公投不能綁大選
: 如果是排隊問題
: 這種狀況不能解決
: 也是能力不夠啊
: 那有什麼關係是不能綁的嗎?
: 說說看
: 你為什麼覺得公投不能綁大選?
: 我覺得沒有不能
: 就要不要而已
:
公投綁不綁大選,各有其優缺點。可以參考志祺七七的整理: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SOfGrnQjTU
既然原po要問反方的理由,我覺得可以看管碧玲在第五場意見發表會的說法: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MhgwSamlINE
我認為最重要的理由是,公投和大選制度不同,綁大選會造成選務混亂及公平性爭議。
例如,如果候選人同時兼公投領銜人,就可以假借公投繞過政治獻金、選舉宣傳限制。
然後,有件很重要的事值得注意:19案不是真正的公投綁大選!
19案主文是:
「你是否同意公民投票案公告成立後一個月起至六個月內,
若該期間內有全國性選舉時,公民投票應與該選舉同日舉行?」
以最近的未來來說,假如大選在2022年11月舉辦,
然後在2022年4月成立了公投案X,6月成立了公投案Y。
現行制度是規定公投時間在每兩年的八月第四個週六,
所以將會在2023年八月第四個週六舉辦X和Y的公投。
理想的公投綁大選,應該是2022年11月舉辦大選加上X和Y的公投。
然而,如果19案通過,結果是公投案Y會綁大選,在2022年11月舉行公投,
而公投案X不會綁大選,仍會在2023年八月第四個週六舉行公投。
也就是說,如果19案通過,
若有公投案在大選前1個月至6個月以外的時間成立,
不但無法減少投票次數,還會增加選務成本。
(因為大選和公投規定不同,(大選+公投)+公投的選務會比大選+公投複雜)
還有,19案會造成公投時序混亂,
像此例成案順序是先X後Y,但投票時間是先Y後X。
再來,19案會導致公投案最短在一個月交付投票,
比如2022年11月有大選,2022年10月成立了公投案會綁進去一起投。
一個月足夠人民充分思考議題嗎?
(本次4個公投案,光是5場公開的意見發表會就一個月了)
即使你支持公投綁大選,19案這樣的後果你可以接受嗎?
如果不支持公投綁大選,當然不會同意19案;
但就算支持公投綁大選,我個人仍然無法同意19案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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顯然你沒看文章。
我只有說成本可能增加,沒有說投票次數會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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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率只影響容不容易通過,不影響容不容易成案。
還有,容易通過代表比較好的決策品質嗎?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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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danny0838 (59.115.62.218 臺灣), 12/17/2021 18:4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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