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轉錄] +<>< FB 關於雙子星投審會駁回已回收
※ 引述《AutoTea (自動茶)》之銘言:
: 雖然我超級討論綠共 不過我覺得還是要 就事論事
: 高的意思是:如果「沒人得標」
: 應該是指,如果2家投標,2家最終都出局,那這個4000是誰付?
: 因為原本是『得標者』,現在沒有「得標者」,那就是市府付了。
: 總不可能做完事不付錢,對吧?
: 因此高是在提醒,這個設計是有瑕疵的,
: 所以,機制上應該是「投標者」就要先繳納一筆審核費用,
: 不論有得標沒得標都不會退回,因為這是審核的費用,這樣才是正確的。
: ※ 引述《zoeapezoo ()》之銘言:
: : 高嘉瑜議員回覆
: : 我的重點是在追究仲量聯行的責任,花4000萬招標的意義在哪,不管誰買單!如果沒人得標是市民買單,有人得標是得標商買單,然後,「招商總顧問」都沒有責任?
: : https://i.imgur.com/8yH9xYe.jpg
: : -----
: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基本上 這個總顧問是幫市府辦事的...
理論上本來就是市府要出錢,
今天談到廠商願意付這個錢,是北市府的本事
並不代表這個錢本來是廠商要出
而對廠商徵信也"只是他們業務其中一部分"
4000萬不是全部都花在徵信阿
包含檢討流標原因 跟土地資料 還有招開說明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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