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問卦] 基隆東岸商場究竟是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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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6(9推 3噓 6→)留言18則,0人參與, 3月前最新作者lockinboy (嘿唷嘿唷)時間3月前 (2024/01/31 20:12),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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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安你好如題啦. 基隆東岸商場產權複雜. 那究竟是市府的呢?. 還是NET的呢?. 還是微風的呢?.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240.217 (臺灣).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067

推噓6(9推 3噓 20→)留言32則,0人參與, 3月前最新作者martylin (num3rs)時間3月前 (2024/02/01 10:41),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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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事很簡單呀. 房東租地給房客,房客再租給二房客,二房客在地上蓋了一棟商場,原房東不續約,地還回來!. 那麼那棟建物呢?. 如果是爛尾樓,房東一定說,給我拆掉恢復原狀. 是一間設計得獎的建物商場,房東表示我要,我要,你趕快搬,房子我要了!. 所以最差的狀況就是,NET敲掉大樓回恢復成地,然後市長不會

推噓33(34推 1噓 86→)留言121則,0人參與, 3月前最新作者assxass (包子)時間3月前 (2024/02/01 10:59), 3月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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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停車場很多年了. 舊有的地標 基隆人都知道 所謂的天空競技場. 誠品也經營過 但是經營不起來. 林市長上任. 把停車場包給了 大日集團 簽了 5+3+2 的 OT合約. 但是 大日集團被抓到賄賂林市府官員(別的停車場). 所以 大日集團失去了最後 +2的議標權. 但是一切的爭議之處在於當初簽的約.
(還有1533個字)

推噓5(8推 3噓 13→)留言24則,0人參與, 3月前最新作者deann (古美門上身)時間3月前 (2024/02/01 11:33), 3月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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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合約關係是這樣的. 基隆市政府 OT(促參法) 大日. 大日 (所謂ROT)民間契約應該是屬於附條件租賃契約的概念 NET. NET的契約當然不能對抗 機關基隆市政府 因為他的契約相對人是大日. 現在的NET主張就是回到法律物權的效力 認為二樓以上改建是NET出資的. 所以該物權所有權是NET
(還有791個字)

推噓-14(4推 18噓 34→)留言56則,0人參與, 3月前最新作者JeremyJoung (J.J.)時間3月前 (2024/02/01 15:08),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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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最基礎的民法精神 "買賣不破租賃". 你現在是巢狀契約. 你就算是上層的契約變更. 一樣得無條件繼承上一手的所有下層契約. 所以 既然大日的契約仍存在 就不得違約. 除非你能證明大日的契約違法無效. 否則 不管是誰接手 都只能吞下這個舊合約. 我還以為這已經是最基礎的法律常識了…. --. 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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