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 政院修刑法 肇逃無過失致人死傷可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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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 中央社. 2.記者署名:. 葉素萍. 3.完整新聞標題:. 政院修刑法 肇逃無過失致人死傷可易科罰金. 4.完整新聞內文:. 行政院會今天通過刑法第185條之4修正草案,修正有關肇事逃逸刑責,發生交通事故,無過失而致人重傷逃逸,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20萬元以下罰金;無過失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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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我真不懂啊,本來釋字777前是不論駕駛有無過失只要逃逸,皆會被論罪,釋憲後只針對駕駛有過失或故意肇事才會被論罪。現在修法又加上駕駛無過失,這不是又回到原點,只是把有無過失要受的刑罰做高低區別而已嗎?. 這樣如果我騎車前方有緊急狀況急煞,後面有愛跟車的白癡自己嚇到也急煞自摔我也要去處理???. 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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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zxcelephant 看板: Gossiping》之銘言:別亂帶風向了. 這修法是正確的. 不然法官也很困擾. 想像一下 一台貨車停紅燈 後面一台車a 上去 貨車掉漆 後車保險桿壞了. 但貨車車大沒感覺 就開走了. 然後幾天後吃一條肇事逃逸. 法官要怎判?. 一年以上七年以下的重罪 連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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