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 政院修刑法 肇逃無過失致人死傷可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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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 中央社. 2.記者署名:. 葉素萍. 3.完整新聞標題:. 政院修刑法 肇逃無過失致人死傷可易科罰金. 4.完整新聞內文:. 行政院會今天通過刑法第185條之4修正草案,修正有關肇事逃逸刑責,發生交通事故,無過失而致人重傷逃逸,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20萬元以下罰金;無過失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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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zxcelephant 看板: Gossiping》之銘言:別亂帶風向了. 這修法是正確的. 不然法官也很困擾. 想像一下 一台貨車停紅燈 後面一台車a 上去 貨車掉漆 後車保險桿壞了. 但貨車車大沒感覺 就開走了. 然後幾天後吃一條肇事逃逸. 法官要怎判?. 一年以上七年以下的重罪 連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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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 《zxcelephant》 之銘言:無過失不止這種情況喔. 例如你跟對方差點撞到,但對方有煞住自己倒地. 沒碰撞到受傷. 一樣也有可能是無過失肇事. 你還是得留下. 也就是有無碰撞不重要,對方摔車跟你有無關係才是重點. 如果特殊狀況例如你按喇叭對方跌倒. 或是對方離你一百公尺但看到你跌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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