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 開槍不慎打死女列被告 民眾打爆電話力挺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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傻哦!七歲小朋友被毒蟲撞死,所以毒蟲進去關了,但警察沒事啊!現在你警察北杯開槍,乘客誤中三槍死了,變成你要進去蹲,懂嗎? 這就是風險啊! 開槍是有很大的風險的,即使法律准許你在特定情況可以使用,但不代表你承受的起使用後的後果,防禦性駕駛、防禦性醫療、警察你執行勤務也要防禦性緝捕啊!擔心酒駕犯跑出去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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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像都說這女的是共犯死有餘辜. 不才有點好奇她怎麼歸類在共犯的. 要算是教唆犯的部分還是幫助犯的部分. 還是大家說妳是就是的那種. 是說現在警察真好當. 槍亂開不小心打歪打死人. 還有一大群白癡民眾幫你護航罵檢察官.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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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 真可悲的國家. 就算酒駕的人渣賤狗衝撞臨檢站員警都不能開槍. 還有人說警察濫殺無辜. 這位湯女一點都不無辜 而是死有餘辜. 她沒有盡到勸阻酒駕男開車的義務 而且最後還搭上車. 就是個共犯 這個國家的罪犯都該死 哪有什麼同情的理由. 希望那些檢討警察開槍的人以後也是被這種酒駕人渣賤狗活活撞死 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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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的職責就是依法審判啊,啊台灣的法律就白紙黑字寫在那裡,你要他能怎麼樣??. 你會去跟郵局櫃檯人員說:「你領我納稅人的錢為什麼還不聽我的,我就是不想帶雙證件來開戶啦。」嗎?. 底下一直罵的,給你兩條路啦. 1. 去考司法官,現在報名還來得及。你就當第一個按照民意判案的法官,為台灣人民實現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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