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 開槍不慎打死女列被告 民眾打爆電話力挺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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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 中時. 2.記者署名. 蔡依珍. 3.完整新聞標題:. 開槍不慎打死女列被告 民眾打爆電話力挺警察. 4.完整新聞內文:. 桃園市八德警分局八德所曾姓副所長追緝酒駕拒捕撞警男,開槍不慎擊斃後座湯姓女子,桃檢立案調查後將曾警轉列被告,依過失致死偵辦,消息一出支持者電話湧進分局和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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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的輿論和民意 一面倒支持警方. 也許可以趁這個民意高漲 民氣可用的機會. 『修改用槍規範』,也就是鬆綁警察用槍的使用規範. 讓警方擁有更廣泛的權力來使用槍械,. 合法授予警察更大的用槍權力,. 盡可能豁免或降低警察的責任,用槍後如果造成傷亡,也能豁免. 簡單講,就是把警察執行公務用槍作為阻卻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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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今天你的 父母 妻子 孩子2個. 被酒駕的載 他們也知道對方酒駕. 但路程短只有2公里所以就順路一下. 結果被警察臨檢 對方衝撞警察. 剛好被你看到 你大叫警察不要開槍 你家人都在車上. 警察跟你說放心啦 只會打輪胎 讓車停下來而已. 結果 警察開了八槍 3槍中輪胎 其他5槍射到家人. 家人通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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