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爆卦] 簡舒培 : 法律沒規定錄音要當事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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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5(7推 2噓 15→)留言24則,0人參與, 5年前最新作者y2k500077 (野雲)時間5年前 (2019/05/31 15:02),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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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廠事件是與會者錄音並公布出來. 而且還具名讓社會公審 偷錄者敢承擔責任. 水門案是FBI副局長向媒體舉報. 美國總統正在做違法竊聽政敵的事情. 所以 你舉的兩個例子. 比較像的是東廠事件 若要讓社會公審 偷錄的人必須是與會者. 並現身向社會交代偷錄的正當理由是什麼. 不然這證據就是違法. 多讀點書

推噓1(2推 1噓 0→)留言3則,0人參與, 5年前最新作者iamairfish (累到瘋掉)時間5年前 (2019/05/31 15:03),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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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有台灣的玩法 民進黨有民進黨的玩法. 我在這件事情上支持民進黨. 反正時間還很長 總有可能這種偷錄會打回自己. 我就期待民進黨要怎麼回應. 希望到時候廠工綠汁能堅持自己的理由. 畢竟快選舉妖魔鬼怪就會出來. 到時候看戲就對了.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

推噓5(5推 0噓 10→)留言15則,0人參與, 5年前最新作者wenge321 (wen)時間5年前 (2019/05/31 15:03), 5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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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阿北說是竊聽. 剪八段明白表示且發毒誓說不是竊聽. 代表他說市民寄來的是唬爛壓. 他應該清楚知道這錄音檔是誰錄的 不然怎發毒誓. 但在場當事人都否認錄音. 且錄到會議中不可告人秘密 可說是大功一件 社會輿論一定會支持. 但這位錄音者怎不敢承認 是覺得很可恥喔. 當事人都沒人承認是自己錄的 不是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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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7推 6噓 6→)留言19則,0人參與, 5年前最新作者BlueBird5566 (生日56)時間5年前 (2019/05/31 15:04), 5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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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糞少噁心了. 拿什麼水門案來說嘴. 那是美國歷史 不是台灣歷史 ok?. 你要講台灣歷史. ok啊!. 以前兩蔣時代 還不是常常竊聽. 一旦有人被聽到什麼. 還會抓去關 抓去刑求 抓去嚴刑逼供勒. 那就是國民黨時代幹的事. 國民黨可以. 為何我們民進黨不行?. 台灣歷史就是這樣. 一脈相傳. 這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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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6(10推 4噓 28→)留言42則,0人參與, 5年前最新作者askaleroux (Falcon)時間5年前 (2019/05/31 15:08), 5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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竊聽 構成要件如下. 1.無故利用工具或設備窺視、竊聽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者。. 2.無故以錄音、照相、錄影或電磁紀錄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 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者。. 當然啦. 現在柯文哲市長認定這不是會議,只是一堆首長揪團聊天而已. 不是正式的會議,所以沒有紀錄. 這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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