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法官開酸「不要用AI寫上訴狀」 判決內文要原告找「活生生」律師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9小時前 (2026/07/31 08:50), 編輯推噓5(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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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不能用ai 只是不要ai寫了什麼 你就直接複製貼上 不自己先理解一遍 像這裡 原告的訴求是主張買賣契約不成立 基本上民法契約自由原則下 大部分只要雙方都有在契約簽字 多數情況下會視為合意下簽約使得契約有效 要契約無效的話 像是要能證明有民法71-75條的情事 例如民法71條違反強制規定 就是你是被迫簽約的 民法72條 有背於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者 不過這也可能只有有問題的那幾條無效不會整個契約無效 民法73條 不依法定方式者無效 比如結婚規定要登記 沒登記的婚姻是無效的 民法74條 乘人急迫輕率或無經驗顯失公平者 不過這大都也是減輕給付 民法75條無行為能力 無意識或精神錯亂 這個在爭遺產時很常看到用這條 看起來ai想用通謀虛偽和民法72條違反公序良俗 但是通謀虛偽是民法87條雙方共同故意為與真意不同的表示 比如說有人因為財產要被扣押 把財產轉讓給知情的妻子 雙方都沒有要轉移財產意圖 這種才叫做通謀虛偽 而這裡是原告不爽其他共有人變賣祖產 所以很難證明是假交易 而違反公序良俗是要買賣本身有問題 比如說販賣人口之類的 買賣房產本身不會有違反公序良俗的問題 這裡一般來說只能用自己權益受損請求損害賠償 要告契約無效實在太難 這裡也不清楚原告是怎麼問ai 造成ai用了這些條文 總之ai的回答本來就不是完全正確的 用了ai後還是要自己理解才行 不過我猜可能就法官看了幾百頁ai的瞎掰後 覺得很累才這樣寫吧 ※ 引述《ohfly (期待夏天)》之銘言: : 法官開酸「不要用AI寫上訴狀」 判決內文要原告找「活生生」律師 : 聯合報/陳恩惠 : 桃園地院近日審理一起祖厝土地買賣糾紛,法官孫健智認定契約有效駁回原告訴求,卻在判決開頭罕見地寫下「不要問AI、不要用AI寫上訴狀,更不要以為人家看不出來」,要原告拿到判決「請找個活生生、有血有肉有執照的律師」意外成為焦點。 : 黎姓地主不滿位於觀音區祖厝的共有土地遭其他共有人變賣,向法院提出確認買賣關係不存在告訴,主張買賣契約涉及通謀虛偽、違反土地法優先承買權規定、提存程序有瑕疵,甚至指控賣方為履行契約,涉嫌以毀損、侵入住居等方式拆除祖厝,因此請求法院確認買賣契約不存在,並禁止辦理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同時要求撤回提存。 : 被告律師抗辯說,雙方買賣交易完全出於真意,價金已依約匯入履約保證專戶,並於2025年7月依法發函通知黎姓地主行使優先承買權,因黎氏未於期限內表示承購,才依法將黎某原有十四分之四所應得的208萬餘元對價辦理提存。至於土地上的老舊磚造建物早已坍塌荒廢,曾發函催告黎氏清理未果,才僱工代為騰空,並無任何非法強拆或通謀虛偽情事,所有處分流程均符合法律規定。 : 判決書最受矚目的內容,不是原被告雙方土地買賣爭議,而是法官孫健智的「寫在最前面」直接給當事人建議;內容指出,原告始終認為,被告訂立買賣契約、變更交易條件及辦理提存,都是為了讓自己領不到祖厝補償,但法院認為,共有人依土地法第34條之1規定處分的是土地持分,而非祖厝建物,因此原告依法可受領的是土地持分對價,而非祖厝補償。判決直指,原告為此繳納9萬餘元裁判費,提出數百頁書狀及證據,令人感嘆。 : 判決罕見地提醒當事人並指點迷津,提及原告兒子出庭作證時曾說,被告的書面說明沒辦法回答問題,法院也不指望它能解答。因此建議收到判決後,應找「活生生、有血有肉、有執照的律師」詢問,不要問AI,不要用AI寫上訴狀,更不要以為別人看不出來是AI寫的;既然原告重視祖厝,就更應該用正規方式處理。 : 原告則主張,27歲買家以769萬5000元購買涉有糾紛土地,交易條件違反常理,契約內容還出現塗改、買方資料記載不完整等情形,加上拆屋過程衍生刑事案件,因此認為雙方只是藉由買賣掩飾真實法律關係,屬於通謀虛偽意思表示。 : 法院審理認為,買家年齡、是否願意承擔交易風險、契約文字塗改或簽章位置等情節,都不足以證明雙方沒有真實買賣意思;即使買方為代持人頭,也不能反證契約屬通謀虛偽,原告對於「通謀虛偽」法律概念已有誤解。 : 至於原告主張,拆除祖厝涉及毀損、侵入住居等刑事犯罪,買賣契約因此違反公序良俗;法院指出,即使履約過程涉及刑事責任,也屬履約行為是否合法的問題,與買賣契約本身效力無關,不足以認定契約無效。 : 法院認定,觀音區這筆土地買賣契約有效,原告請求確認契約不存在、禁止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及撤回提存等主張均無理由,判決全部駁回,訴訟費用由原告負擔。 :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9661957?from=udn-ch1_breaknews-1-0-news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3.216.9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85459032.A.45B.html

07/31 08:51, 9小時前 , 1F
成立的話哪來這麼多詐團
07/31 08:51, 1F

07/31 08:52, 8小時前 , 2F
可以叫ai寫完再叫他們檢查嗎?
07/31 08:52, 2F

07/31 08:52, 8小時前 , 3F
法官能體會到百性看到判決瞎掰的感覺?
07/31 08:52, 3F

07/31 08:53, 8小時前 , 4F
公文體系愛瞎掰~現在換AI掰就受不了?
07/31 08:53, 4F

07/31 08:53, 8小時前 , 5F
詰辯律師沒告訴他要看哪?
07/31 08:53, 5F

07/31 08:53, 8小時前 , 6F
文組法律系是能懂的比ai多 沒可能
07/31 08:53, 6F

07/31 09:04, 8小時前 , 7F
看幾十頁就很痛苦了,我都叫GPT先幫我看了
07/31 09:04, 7F

07/31 09:10, 8小時前 , 8F
看不懂公文就說公文瞎掰,笑死人
07/31 09:10, 8F

07/31 09:20, 8小時前 , 9F
法盲都是這樣,自己看不懂就說公文判
07/31 09:20, 9F

07/31 09:20, 8小時前 , 10F
決都亂寫
07/31 09:20, 1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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