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法官開酸「不要用AI寫上訴狀」 判決內文要原告找「活生生」律師

看板Gossiping作者 (期待夏天)時間13小時前 (2026/07/31 06:46), 編輯推噓8(13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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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開酸「不要用AI寫上訴狀」 判決內文要原告找「活生生」律師 聯合報/陳恩惠 桃園地院近日審理一起祖厝土地買賣糾紛,法官孫健智認定契約有效駁回原告訴求,卻在判決開頭罕見地寫下「不要問AI、不要用AI寫上訴狀,更不要以為人家看不出來」,要原告拿到判決「請找個活生生、有血有肉有執照的律師」意外成為焦點。 黎姓地主不滿位於觀音區祖厝的共有土地遭其他共有人變賣,向法院提出確認買賣關係不存在告訴,主張買賣契約涉及通謀虛偽、違反土地法優先承買權規定、提存程序有瑕疵,甚至指控賣方為履行契約,涉嫌以毀損、侵入住居等方式拆除祖厝,因此請求法院確認買賣契約不存在,並禁止辦理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同時要求撤回提存。 被告律師抗辯說,雙方買賣交易完全出於真意,價金已依約匯入履約保證專戶,並於2025年7月依法發函通知黎姓地主行使優先承買權,因黎氏未於期限內表示承購,才依法將黎某原有十四分之四所應得的208萬餘元對價辦理提存。至於土地上的老舊磚造建物早已坍塌荒廢,曾發函催告黎氏清理未果,才僱工代為騰空,並無任何非法強拆或通謀虛偽情事,所有處分流程均符合法律規定。 判決書最受矚目的內容,不是原被告雙方土地買賣爭議,而是法官孫健智的「寫在最前面」直接給當事人建議;內容指出,原告始終認為,被告訂立買賣契約、變更交易條件及辦理提存,都是為了讓自己領不到祖厝補償,但法院認為,共有人依土地法第34條之1規定處分的是土地持分,而非祖厝建物,因此原告依法可受領的是土地持分對價,而非祖厝補償。判決直指,原告為此繳納9萬餘元裁判費,提出數百頁書狀及證據,令人感嘆。 判決罕見地提醒當事人並指點迷津,提及原告兒子出庭作證時曾說,被告的書面說明沒辦法回答問題,法院也不指望它能解答。因此建議收到判決後,應找「活生生、有血有肉、有執照的律師」詢問,不要問AI,不要用AI寫上訴狀,更不要以為別人看不出來是AI寫的;既然原告重視祖厝,就更應該用正規方式處理。 原告則主張,27歲買家以769萬5000元購買涉有糾紛土地,交易條件違反常理,契約內容還出現塗改、買方資料記載不完整等情形,加上拆屋過程衍生刑事案件,因此認為雙方只是藉由買賣掩飾真實法律關係,屬於通謀虛偽意思表示。 法院審理認為,買家年齡、是否願意承擔交易風險、契約文字塗改或簽章位置等情節,都不足以證明雙方沒有真實買賣意思;即使買方為代持人頭,也不能反證契約屬通謀虛偽,原告對於「通謀虛偽」法律概念已有誤解。 至於原告主張,拆除祖厝涉及毀損、侵入住居等刑事犯罪,買賣契約因此違反公序良俗;法院指出,即使履約過程涉及刑事責任,也屬履約行為是否合法的問題,與買賣契約本身效力無關,不足以認定契約無效。 法院認定,觀音區這筆土地買賣契約有效,原告請求確認契約不存在、禁止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及撤回提存等主張均無理由,判決全部駁回,訴訟費用由原告負擔。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9661957?from=udn-ch1_breaknews-1-0-news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6.64.58.4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85451616.A.934.html

07/31 06:47, 13小時前 , 1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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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1 06:48, 13小時前 , 2F
法律是一堆文組人的派系 AI是寫不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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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1 06:48, 13小時前 , 3F
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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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1 06:50, 13小時前 , 4F
法匠第一個就該被AI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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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1 06:50, 13小時前 , 5F
怕法律人失業 這個法官很照顧自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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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1 06:51, 13小時前 , 6F
這是要告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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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1 06:53, 13小時前 , 7F
原來臺灣法官已經可以指定訴狀要給誰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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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1 06:55, 13小時前 , 8F
跟判決結果無關我找誰寫有差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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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1 06:55, 13小時前 , 9F
律師真的是第一個被AI取代的高薪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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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1 06:55, 13小時前 , 10F
價值大概只剩那張牌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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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1 06:55, 13小時前 , 11F
我找野狗寫也是我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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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1 06:56, 13小時前 , 12F
AI還比律師寫的準確又細又文雅 幹嘛浪費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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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1 06:57, 13小時前 , 13F
很怕被AI取代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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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1 06:58, 13小時前 , 14F
怕失業 學長學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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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1 06:58, 13小時前 , 15F
垃圾法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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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1 06:58, 13小時前 , 16F
可能ai寫了一堆贅字無效條文錯置 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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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1 06:59, 13小時前 , 17F
法官時間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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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1 06:59, 13小時前 , 18F
鬼島法官已經大到訴狀都能指定給誰寫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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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1 06:59, 13小時前 , 19F
這邊說的不要用AI是指完全不管請求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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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1 06:59, 13小時前 , 20F
笑死 翻譯:窩以後也會轉律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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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1 06:59, 13小時前 , 21F
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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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1 07:00, 13小時前 , 22F

07/31 07:01, 13小時前 , 23F
因為金額大 裁判費就多 不管勝訴敗訴都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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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1 07:01, 13小時前 , 24F
樣 有些告小三200、300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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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1 07:01, 13小時前 , 25F
笑死 付錢找野雞律師 也就過一手用AI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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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1 07:01, 13小時前 , 26F
裁判費還是自己要吸收
07/31 07:01, 26F

07/31 07:02, 12小時前 , 27F
自己用AI被靠北 花幾萬,野雞律師用AI轉傳
07/31 07:02, 27F

07/31 07:02, 12小時前 , 28F
法官意思是說 你至少要知道主張的東西是
07/31 07:02, 28F

07/31 07:02, 12小時前 , 29F
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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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1 07:02, 12小時前 , 30F
高級法狗怕以後退休了找不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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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1 07:03, 12小時前 , 31F
法官該做的是判斷是非 不是把自己當神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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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1 07:03, 12小時前 , 32F
不然原告繼續上訴繼續花裁判費
07/31 07:03, 32F

07/31 07:04, 12小時前 , 33F
那才是害他吧
07/31 07:04, 33F

07/31 07:05, 12小時前 , 34F
AI錯誤真的很多
07/31 07:05, 34F

07/31 07:05, 12小時前 , 35F
關恐龍法官屁事?
07/31 07:05, 35F

07/31 07:06, 12小時前 , 36F
法官很會喔,怕自己會失業吼,最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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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1 07:06, 12小時前 , 37F
被AI 取代的就是台灣法綠人
07/31 07:06, 3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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