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你支不支持「被打活該」這一派的意見觀點

看板Gossiping作者 (我愛太魯閣)時間2月前 (2024/02/07 19:38), 2月前編輯推噓3(4115)
留言20則, 2人參與, 2月前最新討論串5/9 (看更多)
※ 引述《NuCat (騎山豬撞教官)》之銘言: : 確實 支持2. 的人數比例 還滿多的 : 確實大家都不樂見暴力 可是為什麼不打別人 要打你? : 你如果不用嘴臭來博取眼球、換取流量 是不是能大大減少被打的機率? : 我們都知道臭嘴沒違法 但確實臭嘴 和增加被打機率 這兩件事情上有正相關性 : 這是一個存在的事實 我們要正視這個事實的存在 我昨天在女板有發文 寫了三個我在路上被陌生人攻擊的事情 我沒有嘴臭 也沒看他們總之沒先惹他們 就被莫名攻擊 你所謂的自己先招惹別人所以被打活該論 你有想過嗎? 如果打你的人在你沒先怎樣的狀態下就是硬要認為你先惹他 比方說傳說中的8+9嗆人跨三小 根據《不會切蛋糕的犯罪少年》這本書所述 那些少年犯認真覺得是對方先瞪他他才會打人 可是該書作者精神科醫師調查研究後   發現是這些少年有發展遲緩 視覺認知能力上有問題 是他們自己看錯了 如果是你在路上遇到這種事 你被揍了 犯人還不斷嗆聲包括在法庭上也是一直講說  是你先招惹他 這種情況你該怎麼辦? 法官判他刑他還會覺得是冤獄喔  出來找人整你跟你家人 他還覺得自己是正義 所以你所說的第二點  先犯錯的人活該被打 遇到這種狀況就會出現問題 你可能會說這種人是少數   很可惜的 該書所說的發展遲緩其實都是未達標準的 也正是因為這樣所以小時候沒機會被收編到特殊班  也沒機會早療 這種處在正常跟有問題之間的學童其實很多 有些比較不幸的最後就變罪犯了 : 然後就會有人講 : 來了 檢討被害人很會  : 為什麼守法的人反而要活得小心翼翼 在暴力陰影下苟活 : 確實 事情不該這樣 但 事情就是這樣 : 台灣社會目前就還沒完全文明化 野蠻的地下秩序和潛規則也一直存在  : 你只能把那些美好的理想、憧憬、為社會帶來良善和正義....等等之類的法律人的目標 : 當成一個理想值 而非絕對值 大家請繼續努力 我因為從小就常遇到 而且還因此遇過刑事案件 所以包括穿著打扮在內我都很注意 極力不想惹到有攻擊性的神經病 可是我還是會遇到 我年紀一大把的大嬸了 連去超市買菜也遇到變態 警察來調監視器確認是真的不是我亂講亂編 事件還登報 我穿著保守打扮樸素 我做錯什麼? 因為我去超市買菜有錯嗎?我該每天都請宅配幫我送菜? : 又有人說 : 這是不是表示年輕美貌、身材線條性感火辣的女生  : 穿得少一點涼一點  : 被歹徒盯上了性騷或是更慘被強暴  : 我們也要檢討被害人 誰叫妳穿這麼少? 人家為什麼不去強暴別人 要強暴妳  : 確實  : 這個例子看起來和網紅被打 是兩件事 : 但其實背後道理是一致性的  : 你如果學阿拉伯世界的女人 把臉和身材都包住  : 還真的就大大減少被噁男強制插入噴射的機率  : 這很令人沮喪 但事實就是這樣  我因為很早就遇過變態 我就是這樣啊 我還穿男裝理平頭 可是那又會被另外一種人攻擊(笑) 後來穿回女裝想說保守低調點好 可是還是會遇到 大多數女的都怕變老  我不怕我還很期待 因為想說變老就不會再被盯上 結果還是遇到  我超失望的 所以現在我能怎麼辦 讓自己消失嗎? 我考慮過變性喔 還是我該變性? : 小時候我們都看過古人哲學 : 教你什麼叫明哲保身、財不露白  : 我的廢話打完了 : 以下開放辯論 : 我想告訴陳沂小姐的事 : 看你不爽的人無法阻止妳臭嘴 : 但你也無法阻止別人為妳帶來PTSD : 這兩件事情是存在因果性、關聯性的  : 同時我也好奇妳以後會不會堅持那樣的臭人風格 : 敬請期待 用暴力解決事情 最後會變成我們被人無故施暴也是被合理化 變成隨人講的 暴力就是不對 共勉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6.70.31.61 (日本)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07305894.A.97B.html 補充書裡面提到的 少年犯之中有性侵猥褻犯 那些少年也一樣認為 自己是正義的 是那些女人先勾引她們 欠幹 那些被傷害的女生都是未成年 甚至有女童 主張暴力合理的下場 會讓這些認知能力有問題的人會錯意 傷害或殺害了別人還以為自己是正義的 甚至以為自己是被害者 寫到這裡剛好想到 今天某位性侵學童的女教師受訪說自己是冤枉的新聞報出來 呵呵 ※ 編輯: levs (146.70.31.61 日本), 02/07/2024 19:48:25

02/07 19:53, 2月前 , 1F
感謝您認真回覆本文 我講的東西很淺薄 並不
02/07 19:53, 1F

02/07 19:53, 2月前 , 2F
全面 例如你的例子就在我講的通案之外
02/07 19:53, 2F

02/07 19:54, 2月前 , 3F
我只是說 大部分的一般普通人 行事稍微低調
02/07 19:54, 3F

02/07 19:54, 2月前 , 4F
一點 就一定會或多或少的減少被暴力傷害的
02/07 19:54, 4F
我懂你的意思 你也是好意分享你認為這樣做可以防範 我也是看了那本書才知道世上真的有認知跟我們完全不一樣的人 他們眼中的世界是另外一個世界 在他們眼中的世界 我們就算什麼都不做也會惹到他們=_= 這種情況下 默許暴力解決的方式 會讓他們傷害到無辜的人 ※ 編輯: levs (146.70.31.61 日本), 02/07/2024 19:56:28

02/07 19:54, 2月前 , 5F
機率 以前我在校園打籃球 也曾經因為血氣方
02/07 19:54, 5F

02/07 19:55, 2月前 , 6F
剛 愛垃圾話 被情緒管理不太好的同學一拐子
02/07 19:55, 6F

02/07 19:55, 2月前 , 7F
打到耳朵流血 有點小嚴重 那個同學的行為是
02/07 19:55, 7F

02/07 19:56, 2月前 , 8F
違法的(傷害罪) 但我事後檢討 你不能保證今
02/07 19:56, 8F

02/07 19:56, 2月前 , 9F
天遇到的人是心情好心情差、有沒有暴力傾向
02/07 19:56, 9F

02/07 19:56, 2月前 , 10F
你唯一能控制的就是自己本身的行為 減少概
02/07 19:56, 10F
拍拍 辛苦了 原來你有過這種的經驗才會好心分享 可是打你的人就是不對 不論你是不是先講錯話 而且就算私刑暴力解決ok 他根本無法判斷你講的話的程度有無跟他讓你受傷等值 萬一他夾帶的是以前對別人的怨恨(遷怒) 施暴過頭 那他是不是要還你? 而且假設你講的話根本不是在講他 他自己認為是在講他(如我這篇提的狀況) 他就動手 那算打錯人 所以還是要訴諸正當的管道 他有不滿可以跟你溝通 或是找老師處理 而不是直接動手 ※ 編輯: levs (146.70.31.61 日本), 02/07/2024 20:02:17

02/07 19:57, 2月前 , 11F
率,但對您的遭遇 我表示抱歉和同情
02/07 19:57, 11F

02/07 19:58, 2月前 , 12F
那位同學我後來也沒有和他追究 或是去告他
02/07 19:58, 12F

02/07 19:58, 2月前 , 13F
弄下去沒完沒了
02/07 19:58, 13F
了解 謝謝你的分享 辛苦了 可怕的人真的很多=_= ※ 編輯: levs (146.70.31.61 日本), 02/07/2024 20:03:20

02/07 20:07, 2月前 , 14F
我了解你試圖向我解釋的重點 懂了
02/07 20:07, 14F

02/07 20:07, 2月前 , 15F
是的 那位同學 從他結婚後和家人相處的模式
02/07 20:07, 15F

02/07 20:11, 2月前 , 16F
他是較具攻擊性和反應過度的類型
02/07 20:11, 16F

02/07 20:12, 2月前 , 17F
即使不是我在那個時間點 也可能會有別人遇
02/07 20:12, 17F

02/07 20:12, 2月前 , 18F
到 因為這類人的脾氣像不定時炸彈
02/07 20:12, 18F
其實很明顯 你講一些話就算真的不好聽 他卻動手讓你重要聽覺器官流血 擺明就是過頭了 這過頭的部份從哪來的 值得去思考 比方說 他在其他地方受過氣 例如被別人霸凌過 或是在家被家暴過 被人欺負過的人會有一股氣 所以要很注意不能遷怒到別人身上 尤其是動手打人 很容易打過頭 我自己因為不想遷怒所以我對人盡量都保持禮貌 因為老實說遇過很多鳥事 我有時候很怕我牙起來會兇過頭 對方對我做多少 我該還多少?這很難拿捏的 剛才在回你這篇有注意不要遷怒在你身上 因為我知道你也只是提供大家你的防範方式 希望我的回文沒給你不好的感覺 謝謝分享 ※ 編輯: levs (146.70.31.61 日本), 02/07/2024 20:19:46

02/07 20:21, 2月前 , 19F
沒事的 你很OK 人nice 善良有理性
02/07 20:21, 19F
我有時候不是:p 可悲的是 遷怒的人大多會去找好欺負的 不敢去找原先整他們的人 尤其是當對方很強大(加九或流氓或力氣比自己大很多或有錢有勢) 或是尊親屬的狀況下 這其實是人性 我也只能努力要求自己 不要變成跟當初欺負我的人一樣的人 謝謝你的分享與理性回應 ※ 編輯: levs (146.70.31.61 日本), 02/07/2024 20:25:23

02/07 20:31, 2月前 , 20F
阿不就用特例推翻通則?
02/07 20:31, 20F
文章代碼(AID): #1bmskcbx (Gossiping)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5 之 9 篇):
文章代碼(AID): #1bmskcbx (Gossip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