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基隆東岸net事件要開始燒了吧?

看板Gossiping作者 (包子)時間3月前 (2024/02/06 09:45), 3月前編輯推噓16(16048)
留言64則, 15人參與, 3月前最新討論串40/47 (看更多)
※ 引述《wuluke (庭輝Tuna鮪魚)》之銘言: : ※ 引述《evenlaw (Nothing )》之銘言: : : 各位鄉民大大午安 : : 我是NET委任的陳義文律師 : 支持陳義文律師的出來現身說法, : 真理是越辯越明,如果當八卦版一堆錯誤的資訊與猜測, : 我還是希望 八卦版能回到 爆掛的本質 至少,能見到真相。 : 姑且不論,目前的合約是OT 還是 ROT,二樓到四樓,到底有沒有合法產權。 : 在民事案件中,市政府也只是當事人一方,在法院釐清產權之前, : 市政府無權指揮警局直接介入點交跟封鎖現場。 : 警察在未受強制執行處請求之前,怎麼能隨意聽從民事糾紛的一方指揮。 : 身為房東,我都不能隨意驅趕租客,更沒有警察能夠過來協助, : 擁有權力的市政府 法人 更應該 謹慎使用手上的權力 噗 律師大人的言論 和 看了新聞的吃瓜群眾 是不是覺得現在應該是 封條貼滿 斷水斷電 驅趕租客 甚至黑衣人排隊站門口 裡面砸店砸場 強制都更? 下一步就該"輿論造勢" 聚集下一個 文林苑、大浦、台南鐵道東移 等著血流成河的大場面 然後燒不起來 https://imgur.com/a/qcpxopG 結果 我昨天才去吃了涮樂和牛 那邊馬照跑舞照跳 停車場也能停了 連NET自己店面都照常營運 WHY? 因為 所有租戶都微風換約了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421730 "基隆東岸商場完成點交 微風:一切維持現狀" (NET 自己商場有沒有跟微風談 不知道) 那... 那天晚上破鎖入侵 破了哪裡的鎖? 往三、四樓商場的鎖 NET自己商場在一樓 雖然沒有明說 不過三四樓商場不會想惹事 早換約給微風 沒理由反對換鎖一事 所以 一棟大樓在承租戶同意下 房東換了鎖 有需要"房屋仲介"同意嗎? 何況這仲介還沒跟房東簽約 是二房東找來的 頂多就是之後賠你壞掉的鎖錢 同概念 你換成建商也可以 換鎖需要建商同意嗎 那... 律師輿論在洗 沒有強制令 強制執法 私闖民宅 感覺罪很大 基隆市府幹嘛不等官司確定在執行? 1. 是要履行跟微風的合約 這個延遲不要說2年後選舉不能剪綵 基隆市府官司絕對輸的 2. 反正入侵換鎖這是起因在所有權之爭 應該會併案處理 NET如果在所有權上官司贏了 入侵換鎖就是補刀鞭屍而已 反之 所有權官司輸了 就賠你鎖頭的錢吧... 3. 現在最重要的問題是 "租戶"都跟微風換新約了 意思是NET之後就沒有月租可收 他的糧草能撐多久?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21.171.12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07183904.A.5B8.html

02/06 09:48, 3月前 , 1F
簽約的是大日和北海王,結果搞得像完
02/06 09:48, 1F

02/06 09:48, 3月前 , 2F
全沒它們的事,這才是最弔詭的地方
02/06 09:48, 2F
※ 編輯: assxass (140.121.171.129 臺灣), 02/06/2024 09:49:18

02/06 09:49, 3月前 , 3F
這樣net自己的店面要繳租金給微風嗎
02/06 09:49, 3F

02/06 09:49, 3月前 , 4F
看看台北市,5大弊案?就把KMT罵個祖宗
02/06 09:49, 4F

02/06 09:50, 3月前 , 5F
房客跳過三房東跟新的二房東簽約
02/06 09:50, 5F

02/06 09:50, 3月前 , 6F
代了
02/06 09:50, 6F

02/06 09:50, 3月前 , 7F
但這不影響經營權爭議吧
02/06 09:50, 7F

02/06 09:50, 3月前 , 8F
NET的成本是剩兩年的建物殘值跟律師費
02/06 09:50, 8F

02/06 09:52, 3月前 , 9F
要過年了 商場當然會持續經營說什麼啊
02/06 09:52, 9F

02/06 09:56, 3月前 , 10F
然後各項訴訟法律判決沒那麼快
02/06 09:56, 10F

02/06 09:56, 3月前 , 11F
NET當然沒有辦法進行下一步
02/06 09:56, 11F

02/06 09:56, 3月前 , 12F
為什麼要帶風向到沒辦法收房租
02/06 09:56, 12F

02/06 09:57, 3月前 , 13F
新聞報導就寫商家可能面臨繳兩邊房租
02/06 09:57, 13F

02/06 09:57, 3月前 , 14F
這種煩惱當然表現在經營上面
02/06 09:57, 14F

02/06 09:57, 3月前 , 15F
還有你不要再去看清楚再來寫
02/06 09:57, 15F
~~~~~~~~~~~~~~~~~~~~~~~~~~~~~~~~~~~~~~~~~~~~~~~~~~~~~~~~~~~~~~~~ 所有權官司打很久是預期中阿 所以基隆市政府才動作那麼大 你知道 天橋要連通這邊三樓嗎 https://udn.com/news/story/7328/7754813 對市府來說 換鎖入侵是小事 最後補刀鞭屍的問題 整體進度延宕 (能不能選前剪綵) 才是大事 最後 為什麼要談租約? 因為跟微風換約啦 兩邊繳房租? 你當租戶笨蛋嗎 當然西瓜靠大邊 之後我付一邊 另一邊不滿意法院判了 也是收錢的還出去 對我成本又不變 現在就是 馬照跑舞照跳 連NET都在營業 歌舞昇平 ※ 編輯: assxass (140.121.171.129 臺灣), 02/06/2024 10:07:49

02/06 10:07, 3月前 , 16F
$$$$$
02/06 10:07, 16F

02/06 10:11, 3月前 , 17F
@1F 純推測 如果你想成他們其實是同夥的
02/06 10:11, 17F

02/06 10:12, 3月前 , 18F
那就不會弔詭了 也許當初就是一同講好分
02/06 10:12, 18F

02/06 10:13, 3月前 , 19F
到這塊地盤 結果改朝換代了~~
02/06 10:13, 19F

02/06 10:17, 3月前 , 20F
對NET最好劇本就是官司打贏 現在2樓以上的
02/06 10:17, 20F

02/06 10:17, 3月前 , 21F
產權確認 市府現在收的租金都要吐出來給NET
02/06 10:17, 21F

02/06 10:17, 3月前 , 22F
所以商場持續經營對雙方都是符合利益
02/06 10:17, 22F

02/06 10:22, 3月前 , 23F
市長臉書關閉留言,逃避中笑死。
02/06 10:22, 23F

02/06 10:26, 3月前 , 24F
市長臉書關閉就是心中有鬼
02/06 10:26, 24F
~~~~~~~~~~~~~~~~~~~~~~~~~~~~~~~~~~~~~~~~~~~~~~~~~~~~~~~~~~~~~~~ 很對阿 看看現在輿論 不說 林智群律師本來就喜歡討論這種個案 張之豪等本來就是基隆市議員 連 落選立委的高嘉瑜、許淑華(回去台北市議員那位)都出聲啦 輿論戰沒事開道場給人戰幹嘛 ※ 編輯: assxass (140.121.171.129 臺灣), 02/06/2024 10:31:06

02/06 10:38, 3月前 , 25F
市府動用公權力強制點交居然是小事
02/06 10:38, 25F

02/06 10:38, 3月前 , 26F
真的是很可怕的共產黨思維
02/06 10:38, 26F

02/06 10:38, 3月前 , 27F
然後各商家與微風換約是沒辦法的事情
02/06 10:38, 27F

02/06 10:38, 3月前 , 28F
兩邊繳租是因為商家原本合約到114年
02/06 10:38, 28F

02/06 10:38, 3月前 , 29F
但是微風是與商家談2月1日起半年合約
02/06 10:38, 29F

02/06 10:38, 3月前 , 30F
這樣的煩惱誰會展現在營運上 ...
02/06 10:38, 30F
~~~~~~~~~~~~~~~~~~~~~~~~~~~~~~~~~~~~~~~~~~~~~~~~~~~~~~~~~~~~~~~~~~~~ 跟產權官司比起來 那邊才是主戰場(理由)阿 一定併案審理的好嗎 市府產權輸了 點交就是鞭屍之罪 贏了 就賠鎖頭的錢 對謝市府來說 當然是小事 至於租客 你覺得他們會介入紛爭? 同一份房租 我給甲給乙有差? 給甲 之後以官司贏了 乙自然從甲那邊加利息拿回來 現在都換約了 .... 對租客 房東都點收了 又是市府 我當然給微風 順便說 完全照NET立場角度來申論 NET主張 市府在產權不明的狀態下怎麼可以對外招標(給微風) 那 反之 為什麼NET可以在產權不明的狀況下 租給現在租客? 你是租客 要介入紛爭? 相信誰? 房租給誰? 那邊進住的都是 馬辣集團、丸龜這種大集團 他們的法務不像NET這種傻傻合約不會看 被人騙(大日) 還找錯人討的好嗎

02/06 10:40, 3月前 , 31F
因為地是政府的又不是NET的...甚至
02/06 10:40, 31F

02/06 10:40, 3月前 , 32F
當初的增建 定作人也是寫市政府 完
02/06 10:40, 32F

02/06 10:41, 3月前 , 33F
全沒有NET的事啊
02/06 10:41, 33F

02/06 10:46, 3月前 , 34F
dpp基隆議員幾個有跟著鬧的
02/06 10:46, 34F
※ 編輯: assxass (140.121.171.129 臺灣), 02/06/2024 10:51:24 ※ 編輯: assxass (140.121.171.129 臺灣), 02/06/2024 11:02:17 ※ 編輯: assxass (140.121.171.129 臺灣), 02/06/2024 11:04:18

02/06 11:06, 3月前 , 35F
我們論述差距很大 我就事論無黨思維
02/06 11:06, 35F

02/06 11:06, 3月前 , 36F
而NET確時在地經營多年並為基隆帶
02/06 11:06, 36F

02/06 11:06, 3月前 , 37F
來比較有規模的商場不是嗎?
02/06 11:06, 37F

02/06 11:06, 3月前 , 38F
你講的市府那些建設都還看不見呢
02/06 11:06, 38F

02/06 11:06, 3月前 , 39F
市民當然會為已經紮根的NET不平
02/06 11:06, 39F

02/06 11:07, 3月前 , 40F
簡單說可以不要以為有開門有營業
02/06 11:07, 40F

02/06 11:07, 3月前 , 41F
就是沒事沒煩惱等微風帶著他們飛好嗎
02/06 11:07, 41F
~~~~~~~~~~~~~~~~~~~~~~~~~~~~~~~~~~~~~~~~~~~~~~~~~~~~~~~~~~~~~~~~~~~~~~~ 恩 現在NET的主張是 我蓋的是我的 不用T回市府 不管市府跟大日簽的OT合約 不用T回市府 意思是 NET在 沒有招標、沒有土地費用、沒有對市府的合約下 就在市府土地上"改建"了建物 擁有建物營運賺錢 然後 現在天橋、微風都要進來了 拖延 對市民是好處? 讓NET佔有建物是好處? 當然不是有營業就會飛 是他們換約了 上3~4樓的門鎖被換 3~4樓租戶同意下 跟 一樓承租戶有什麼關係? 或是你要帶換成 前代管業者 營造商 房仲 都可以

02/06 11:15, 3月前 , 42F
kmt存在的價值就是給dpp洗白的
02/06 11:15, 42F
※ 編輯: assxass (140.121.171.129 臺灣), 02/06/2024 11:25:26

02/06 11:24, 3月前 , 43F
經營多年就可以要求簽不定期租約嗎
02/06 11:24, 43F

02/06 11:24, 3月前 , 44F
02/06 11:24, 44F
※ 編輯: assxass (140.121.171.129 臺灣), 02/06/2024 11:32:56

02/06 11:44, 3月前 , 45F
照市府建物謄本產權就是地下室到1樓
02/06 11:44, 45F

02/06 11:44, 3月前 , 46F
而2-4樓產權歸誰早提出訴訟
02/06 11:44, 46F

02/06 11:45, 3月前 , 47F
而且重點是2-4樓是NET花錢蓋的
02/06 11:45, 47F

02/06 11:45, 3月前 , 48F
這是物權不是你市府的產權不是嗎
02/06 11:45, 48F

02/06 11:45, 3月前 , 49F
市長白天也說待法院判定法院處理
02/06 11:45, 49F

02/06 11:45, 3月前 , 50F
那晚上大批警力強制換鎖是要幹嘛
02/06 11:45, 50F

02/06 11:45, 3月前 , 51F
根本呷緊弄破碗 是這樣說嗎?!!
02/06 11:45, 51F
~~~~~~~~~~~~~~~~~~~~~~~~~~~~~~~~~~~~~~~~~~~~~~~~~~~~~~~~~~~~~~~~~~~~~~~ 現在是 1. 產權三方都沒有登記 2. 大日市府是OT合約 3. 林市府官員受議員質詢時說 這是ROT精神的OT案 沒有適法性問題 4. NET不滿 可以告大日 是大日黑了NET 5. 就跟你說了要迅速解決 因為現在卡到微風、天橋的進度 微風要改建 是跟市府簽的正港ROT案 產權官司最大但是會拖最久 其他都是併案 加上樓上租客同意下 市府不怕 頂多補刀鞭屍

02/06 11:47, 3月前 , 52F
沒契約只能去打官司 慢慢熬吧
02/06 11:47, 52F
※ 編輯: assxass (140.121.171.129 臺灣), 02/06/2024 11:55:23

02/06 12:12, 3月前 , 53F
NET也是有對大日提出訴訟啊
02/06 12:12, 53F

02/06 12:13, 3月前 , 54F
但一直說要迅速解決真的太幫腔了
02/06 12:13, 54F

02/06 12:13, 3月前 , 55F
因為急著要解決,所以濫用公權力嗎?
02/06 12:13, 55F

02/06 12:13, 3月前 , 56F
產權糾紛還能高於法律之上!
02/06 12:13, 56F

02/06 12:13, 3月前 , 57F
未判決出爐就搞這齣這樣還不能給說
02/06 12:13, 57F

02/06 12:16, 3月前 , 58F
你去市政府大廳拉一坨屎說等法院爭議解
02/06 12:16, 58F

02/06 12:16, 3月前 , 59F
決再清
02/06 12:16, 59F

02/06 12:19, 3月前 , 60F
你爭執說這坨屎是不動產,不准拆
02/06 12:19, 60F

02/06 12:19, 3月前 , 61F
等法院來在拆
02/06 12:19, 61F

02/06 13:34, 3月前 , 62F
沒合約就情勒 讚
02/06 13:34, 62F

02/06 19:21, 3月前 , 63F
我是覺得net會被法官打搶說找錯對照人
02/06 19:21, 63F

02/06 19:21, 3月前 , 64F
,net又沒跟市府簽約
02/06 19:21, 64F
文章代碼(AID): #1bmOyWMu (Gossiping)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40 之 47 篇):
文章代碼(AID): #1bmOyWMu (Gossip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