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Dcard二度遭搜索!律師陳宗元批「學臉書真的白目」:看來要排隊搜索了
學長都來發文了
看到推文有些疑惑 我幫忙回答一下好了
推 sky121: 請問您當站長是幾年到幾年的事?之前在ptt
→ sky121: 上被訟棍亂告,只有警方通知也沒令狀
→ sky121: 就把個資給出去了,後來是直接不起訴
噓 a22530722: 不推 言論自由不該無線上網
我大概先點出這兩個鄉民回應,不是針對人而是針對推文內容。
那時候訟棍事件應該是我當站長時處理的比較多,也因為訟棍事件讓PTT算是變相升級了。
因為以前沒有人會這麼無聊濫訴,沒人會想在PTT上面、在Dcard上面告人,訟棍算是破壞了網路世界的平衡,把網路嘴砲轉換到現實法律戰場時,我們不得不進化措施來應對。
所以我們將罪刑分類,PTT法務部可以說是第一個嘗試這個動作的,妨害名譽和其他重大刑案分類,妨害名譽PTT不主動提供資料,要告人的人自己去網路上找資料(反正IP也是公開的,有些人也會肉搜到別人,資料留太多被找到也沒辦法),其他重大犯罪的,我們配合。(網路買賣詐欺之前的PTT團購NETFLIX事件之類的、演唱會門票詐欺等等)
至於名譽權和隱私權,今天檢警真的認為,這個案件的名譽權大於隱私權,你有調取票來我們就配合,畢竟妨害名譽的案件大概七八成都不起訴,就是浪費大家時間而已。
對檢警來說,也是一個說詞,你今天要因為網路嘴砲要告人你就要自己做功課,你真的認為你的名譽那麼值得保障就把該蒐集好的資料都弄好,不要每次都只會叫檢警幫你查,然後最後換來不起訴真的是浪費司法資源。
看到了嗎?言論自由沒有無限上綱,我們是在現行的實務運作中,取得了一個平衡,大家都好做事,重罪配合調查,妨害名譽由檢警這邊來處理,如果今天連檢警都不願意幫忙申請調取票了,那大概這個案件的事實也是高機率不起訴,就不用再浪費大家的時間了。如果法院的法官願意開調取票給檢警,當今天院方檢方都認為需要找到這個人來說明,那我們也沒理由好拒絕。
比起過去警察來函就直接給資料來說好多了。
而這樣的過程建立起來,是大家一起努力所維持的網路和現實世界的一個法秩序。
我們來到Dcard的搜索事件
有些人就是覺得還要聲請這些東西太麻煩了,像是受訪律師亦或是放話的警員,應該要跟過去一樣警察來函就處理,為什麼你不配合?
但是如果你們有仔細看Dcard和檢方和分局的回應就會發現根本就沒這事情,這是一個妨害名譽的案件(為什麼一開始受訪警員是說詐欺案件不配合?這根本是移花接木吧)
而且分局表示警方有給調取票,Dcard也配合,大家都出來洗地了,就是因為現在大家有很好的溝通管道,這個得之不易,對檢警偵辦來說他們也不想要惹事更不想要被小案纏身,對網路平台使用者來說也都可以受到保障,又可以在有案件發生的時候大家配合偵辦。
啊當然你自己要在網路上留下太多足跡被找到這個幫不了。
而且調取票也不用親送到店門口,都什麼時候,電子交換一下資料就來了
可能有些人還活在上古時代吧= =
還很懷念看著電視上那種拿著調取票搜索票衝現場然後對媒體說我們查扣到了多少東西,一進去就把所有人都當犯罪者看待。
任何事情都需要找到一個平衡點,如此而已。
反正在我看來 Dcard搜索事情就是被媒體過度解讀,或是提供消息給媒體的人過度解讀,一場鬧劇而已。
從一開始說什麼Dcard縱容詐騙案件結果發現是妨害名譽,說什麼抵抗搜索票然後發現人家都有配合。
真的是太離譜了。
最後留給大家一個問題去思考,
告過人的鄉民和被告過的鄉民應該有些人都有經驗了,
前陣子還有人站內信我說為什麼他告妨害名譽警方直接回他找不到人就結案了。那麼到底是什麼內容的妨害名譽,才會動到調取票呢?
很多事情,這樣一想,忽然就也不會覺得很意外了。
※ 引述《longbow2 (踮起腳尖的親吻)》之銘言:
: 我想在看板回應一下~雖然我已經卸任了。
: 雖然寫這樣也不一定會讓多數閱聽者看到。
: 如果板主覺得不適合,再麻煩板主處理。
: --------------------------
: 哪裡來的勇氣?
: 報載陳宗元律師在臉書上對於DCARD網站遭到搜索一事,
: 質疑平台「哪裡來的勇氣拒絕檢警的要求」,
: 並表示「不曉得這家公司的法務到底是幹什麼吃的?」。
: 身為曾經擔任PTT法務站長的我,
: 曾經用PTT顧問身分出席公聽會、反對數位中介服務法的我,
: 身為曾與 DCARD 法務站在一起捍衛網路言論自由的我,
: 身為在PTT站長任內多年來也一直拒絕檢警調閱資料、
: 要求法院令狀的我,
: 身為一個沒有擔任過檢察官的純律師的我。
: 必須回應。
: 這個勇氣,應該就在於捍衛使用者的言論自由等權利,
: 在捍衛人權,在爭取必要的正當法律程序,
: 也在於這數年來平台與檢警不斷對話、討論,
: 才漸漸取得的成果…。
: 又,我印象中DCARD的法務長,
: 她也是律師,
: 以我認識與猜測,
: 她的勇氣可能還來自於律師與公權力抗爭的天職,
: 這個勇氣是必須要有的,天職賦予的勇氣。
: 陳大律師不曉得 DCARD 法務到底是幹甚麼吃的?我知道。
: 因為我過去用律師身分擔任 PTT 法務站長時,
: 就是拿上面那些勇氣,吃飯、呼吸。
: 跟大律師報告我個人經驗,
: 就我所知,
: PTT一向重視兒少權益,
: 也與 165 長期合作反詐騙。
: 但除了與兒少相關案件是法律明文規範所以PTT依法提供資料外,
: 其他刑事案件,當檢警辦案要求提供資料,
: PTT就要求法院令狀。
: 即使與165合作先行凍結疑似詐騙者的帳號功能時,
: 也一定要法院令狀才會提供資料。
: (我過去是傳真、寄發檔案都可以)
: 這樣的作法,
: 是經過數年,甚至十年的努力跟溝通,
: 我個人就經過非常多的電話聯繫,跟檢警溝通、討論,
: 甚至當時也曾以PTT站長身分與高檢署的長官報告過,
: 如此才慢慢爭取到的成果。
: 在過去討論假訊息的防堵等各種議題,
: PTT與DCARD一起主張馬尼拉中介者原則時,
: 也仍然如此主張、進行。
: 這背後的原因在哪裡?
: 在於我們認識到還是有相當的使用者擔心,
: 如果平台都因為警察一紙函文就輕易把使用者資料奉上,
: 言論自由等人權會不會被公權力恣意壓迫?
: 並且,這樣的擔心不是沒有過去的歷史脈絡當基礎,
: 這樣的擔心甚至刻在台灣人的基因裡。
: 而我的經驗,
: 現在的檢警雖然有時需要花時間溝通,
: 但大多數時候體諒憲法保障人權的概念,
: 會出示法院令狀,無論是調取票還是搜索票,
: 出示以讓平台來配合提供,
: 我個人就看過許多張法院令狀。
: 不管其中的法律依據為何?
: (PTT性質上還有學術自由問題,與DCARD有些微不同)
: 身為曾經為網路平台無償付出多年的我,
: 都很感謝檢警願意提供法院令狀。
: 勇氣,就在這裡。
: 甚至這樣的勇氣,
: 已經為我們爭取來相當多的默契。
: 這樣的勇氣會在我們法務律師的身上,
: 繼續跟我們一起吃飯、穿衣。
: 就算大律師不知道這勇氣的來源,
: 我們還是會繼續秉持這樣勇氣。
: 最後,就我所知,
: DCARD不是見到法院搜索票還拒絕,
: 我有看見幾個報導有做相當的澄清。
: 但有法院令狀後的作法不在我這篇文章討論內,
: 併予說明。
: ※ 引述《HTC92 (中国台湾人的驕傲-92共識)》之銘言:
: : 1.媒體來源:
: : ettoday
: : 2.記者署名:
: : 閔文昱
: : 3.完整新聞標題:
: : Dcard二度遭搜索!律師陳宗元批「學臉書真的白目」:看來要排隊搜索了
: : 4.完整新聞內文:
: : 社群網路媒體Dcard繼11月間遭檢警搜索,今(18)日內湖警分局二度搜索,並約談公
: 司法
: : 務人員到案說明。對此,曾任檢察官的律師陳宗元直言,不知道Dcard到底哪來的勇氣
: ,拒
: : 絕檢警調資料的要求,以為可以學臉書說不提供就不提供,「你一個台灣公司,在台灣
: 境內
: : ,居然敢這樣,只能說真的是白目了。」
: : 「說真的,我不知道Dcard到底哪來的勇氣,拒絕檢警調資料的要求。」陳宗元18日在
: 臉書
: 臉書
: : 發文指出,檢警發函要調資料,其實是好聲好氣麻煩Dcard自己提供,沒想到Dcard竟會
: 不識
: : 相。
: : 陳宗元說明,在台灣什麼案由都可以拿得到搜索票,「不要想在那裡學臉書,說不提供
: 就不
: : 提供,台灣司法是對臉書沒辦法,又沒辦法去美國搜索,所以只能這樣。你一個台灣公
: 司,
: : 在台灣境內,居然敢這樣,只能說真的是白目了。」他也痛批,不曉得Dcard公司的法
: 務到
: : 底是幹什麼吃的,「看來真的是要排隊搜索了!」
: : 回顧整起案件,刑事局日前接獲一網友報案,被害人是一名年輕男性,他自陳在Dcard
: 心情
: : 版閒聊,卻遭到一名使用暱稱的網友指稱他有犯罪前科,是網路渣男,被害人對此相當
: 不滿
: : ,認為對方透過網路匿名放話,因此到刑事局報案提告。
: : 但讓刑事局意外的是,本來是一件很單純的網路妨害名譽案件,僅須把PO文者約談到案
: 說明
: : 後,案件就可偵處移送,但Dcard公司卻比照外商公司規定,要警方持法院核發搜索票
: ,才
: : 願意提供涉案帳號的原始登入資料,對此刑事局只好高規格對待,11月3日持台北地院
: 核發
: 核發
: : 搜索票到Dcard位於北市大安區總部進行搜索。
: : 另外,內湖警分局為偵辦一起詐欺案件,今天(18日)也持士林地院核發搜索票到Dcar
: d總
: : 部搜索,並說明日前曾發函向Dcard「狄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調閱相關資料,但經Dca
: rd公
: : 司回函表示「僅於接獲法院來函或法院核發之令狀,如調取票、搜索票或扣押裁定等後
: ,於
: : 合理範圍內協助辦理調取作業。」
: : 對此,內湖警方只好向士林地院聲請核發搜索票,18日中午持搜索票前往該公司調取資
: 料,
: : 並針對Dcard未善盡台灣企業管理網域的相關責任,約談Dcard公司法務人員到案說明。
: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 :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31218/2645998.htm
: : 6.備註:
: : 沒有會議紀錄啦 不要太不滿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9.183.16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02978929.A.54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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