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醫院下班被擄走!新北男性侵24歲女「拖鞋毆打」…5人竟圍觀錄影

看板Gossiping作者 (擄擄妹)時間3年前 (2020/11/10 20:03), 編輯推噓4(406)
留言10則, 8人參與, 3年前最新討論串10/22 (看更多)
看了這麽多年來的判決,一次比一次心寒 法官們是不是都這樣一路平步青雲的念上去, 沒有出過社會,經驗不足? 這真的感覺像是那種一路都很優秀念上去, 然後沒在外面生活過,也不太懂人情世故, 只會唸書的學生才會做的判決耶..... 我自己是這麼覺得的啦 ※ 引述《wild2012 (世界末日)》之銘言: : 今天最後一篇扣打了 QQ : 法官用比較輕的刑度去判刑 真他妹的噁心 : 鬼島果然是犯罪者的天堂 : 抓她的頭 用力去撞電線杆,還聚眾圍歐--> 殺人罪 : 聚眾把人抓到山區性侵還要錢-->聚眾擄人勒贖+性侵 : 刑法 : 第 221 條 妨害性自主罪 : 以強暴其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第 222 條 : 犯前條之罪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一、二人以上共同犯之者。五、對被害人施以凌虐者。八、攜帶兇器犯之者。 : 第 271 條 殺人罪 : 殺人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 第 347 條 擄人勒贖罪 : 意圖勒贖而擄人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第 348-1 條 : 擄人後意圖勒贖者,以意圖勒贖而擄人論。 : 還一堆 共同正犯,甚至可以認定是組織犯罪,刑度還要更加重 : 以最低刑度來論 : 性侵7年+殺人10年+擄人勒贖7年 : 所以 主嫌犯 應該合併判刑24年起跳 : 而不是輕判 笑死人的刑度 4年跟7年 : 難怪司法被人看不起 : 就是有這些拉機恐龍法官 : 可悲鬼島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00.204.17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05009828.A.472.html

11/10 20:04, 3年前 , 1F
司法改革成功啦
11/10 20:04, 1F

11/10 20:04, 3年前 , 2F
殺人犯當司改委員 德政
11/10 20:04, 2F

11/10 20:06, 3年前 , 3F
鬼島 那次不鬼
11/10 20:06, 3F

11/10 20:06, 3年前 , 4F
這些狗屁倒灶的事情永遠不會發生在他們身上
11/10 20:06, 4F

11/10 20:06, 3年前 , 5F
所以才會在那邊唱高調
11/10 20:06, 5F

11/10 20:17, 3年前 , 6F
讀法律的優秀?現在人可不這麼認爲
11/10 20:17, 6F

11/10 21:42, 3年前 , 7F
就是很會投胎一生沒受辱的人做的判決
11/10 21:42, 7F

11/11 03:36, 3年前 , 8F
大部分都台政北的 哪有什麼社會經驗
11/11 03:36, 8F

11/11 08:03, 3年前 , 9F
話說那個wei賊頭市長御用網軍不出來護航嗎?不敢出來嘴
11/11 08:03, 9F

11/11 11:15, 3年前 , 10F
法官就是一群沒出過社會,只會考試的“成年”人
11/11 11:15, 10F
文章代碼(AID): #1Vge6aHo (Gossiping)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10 之 22 篇):
文章代碼(AID): #1Vge6aHo (Gossip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