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機車族籲取消待轉!專家搖頭:直接左轉撞車「死亡、重傷高2.7倍」已回收

看板Gossiping作者 (吹笛牧童)時間5年前 (2020/10/10 18:20), 5年前編輯推噓2(201)
留言3則, 3人參與, 5年前最新討論串16/20 (看更多)
來直接提實務吧.. 我在變換車道時,都要打燈閃三下 打燈是告知,不是命令 在閃三下的時間裡,不是等待而已;不是閃了三下就可以轉 而是在閃三下的時間裡做週圍環境的檢查 會不會被追撞,動線交叉,相對速度過快等等危險 這樣做就不會有鬼之切出,也不會有過高速左切的問題 不是有左切的路權就可以極速左切;這些都是以生命悍衛路權的動作 還有,每個車道要分開做 不然最右車道和我辯論,說 0.5 秒前有先到中間車道,所以不是大外割 這種狡辯也要接受? 每個車道切換都要 3 秒! 如果雙車道就是六秒,雙車道後要左轉是九秒 有很誇張嗎?我開車就這樣開的 所以如果自路肩停車格起,九秒後還沒切入內車道,怎麼辦? 那就下個車道再迴轉 再碰上禁止迴轉怎麼辦? XDDDD 其實在台北,真的有這種沒完沒了的事 怎麼大家都誤會成兩段式左轉很麻煩了 把兩段式左轉取消,但如果禁止左轉必需比照汽車,也禁止左轉 我覺得倒也單純而安全 直接左轉會危險,大概就是大外割造成的 嚴格執行三秒一道,三秒內連續切換兩車道以蛇行告發 這樣應該比較可行 這沒什麼不公平的,轎車在高速公路上如果連續切換兩車道 大家也是抱怨連連 在轉彎時沒看到前方,叫做盲彎 在切換車道時沒看清週圍,也該叫盲切 盲切是很危險的 我現在絕不盲切,這也是開車久了後才有的體驗 爭那一點點沒有意思 看過搶著跨兩車道去路肩休息的 被後車撞到後輪都離地了 時速 110 的狠撞 如果不是小轎車,不是後車有車頭潰縮 前車應該是領便當了 --------------- 我是讚成完全混流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6.229.206 (臺灣)

10/10 18:24, 5年前 , 1F
台灣9成9的人是盲切 需要管治
10/10 18:24, 1F

10/10 18:26, 5年前 , 2F
台灣人的水準沒那麼高 肯定狀況一堆 呵呵
10/10 18:26, 2F
別瞧不起人 變成規定去宣導就可以 再輔以罰則 沒出事就睜隻眼閉隻眼 出事或被檢舉就嚴格執行 要學會一點也不難 不然現在如果允許雙車道直接左轉 也會出現一堆盲切 之前我問過提案委員,為何不提案不許盲切,只提案雙車道以下可直接左轉 他說:大外割本來就違法,不用再強調 (苗栗曾玟學,提案苗栗國開放雙車道以下都可以直接左轉) 是,這就是他的看法,本來就違法了 只是會漏了宣導,又有人覺得可以最右道直接左轉了 ※ 編輯: HuangJC (49.216.229.206 臺灣), 10/10/2020 18:32:26

10/10 18:32, 5年前 , 3F
其實警察多抓幾次機車鬼切,自然就會改善了
10/10 18:32, 3F
同場加映:體諒汽車 A 柱 A柱被嘲笑已經很久了,說是每次汽車肇事的藉口 但事實是它就是存在,就是那麼不方便 本身我在切換車道時,不會刷鄰車卡 不會插在鄰車車頭,而是插在車尾 當然車尾同時也是下一輛的車頭,這不是沒完沒了? 沒,標準就是 A柱的思考 開車上路,要經常檢查兩個扇形 一個是'我能看到哪裡'的扇形 一個是'別人能看到哪裡'的扇形 如果別人真的不能看到你,那再去嘲笑別人的 A柱實在是太不體貼了 所以計算結果是我不會去刷人家卡 後車有看到的通常會讓我,不讓也沒關係,因為那是他的路權;再等下一輛 以拉鍊式車流,慢慢可以匯入就好了 也因為ABC柱問題,所以規範只能左側超車 這點當你要向右切換車道,極遠處有車自右後方超車就可以懂了 根本就是不容易看到的 通常會兩車互相靠近,然後馬上彈回原車道 在高速公路上我看過很多次了 ※ 編輯: HuangJC (49.216.229.206 臺灣), 10/10/2020 18:4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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